城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交通运输部

《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编写组

2014年11月

1《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安排,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杭州市综合交通研究中心、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6家单位负责编制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本标准计划完成时间为2014年。

1.2、目的及意义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展,道路交通拥堵频发,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关系到城市中生活的每一个人,关系到政府交通工作的方方面面,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与生活。在传统的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中,多使用流量或负荷度(v/c)等指标,然而这些指标往往只适用于路网运行静态评价,在道路拥堵状态下则会失效,同时,这些指标的技术性太强,不便于理解和接受。受交通检测技术条件的限制,基础数据存在盲区,只能获得断面的、不连续的数据,难以反映道路交通的时变特性。因此,国内缺乏一种统一评价指标反映路网的动态运行状况。

随着近年来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和发展,多种新型交通检测技术涌现,包括浮动车、视频、微博、地磁等等,为道路网交通运行评价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源。结合先进的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库等技术的发展,使得城市道路网运行整体评价成为可能。

与此同时,近年来交通信息发布手段逐步多样化,且有多个服务运营主体,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指标和阈值等级),导致对道路运行评价的结果不一致,不利于信息的传播与应用。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展,交通问题越来越成为百姓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政府管理部门需要科学、客观地掌握城市整体或部分道路网交通拥堵的程度、时空演化规律和变化趋势,从而服务或指导疏2《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堵工程、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的制定与效果分析、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与养护等工作。

科学、客观地掌握城市交通运行状况,特别是交通拥堵的时空演化规律和变化趋势,是指导疏堵工程,服务于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制定与效果分析,以及城市交通系统规划、建设、运营与管理的基础。易于理解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统一的交通运行状况的评价规范也是交通信息服务(动态交通诱导)开展和推广应用的基础。目前,我国北上广深等城市分别建立了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体系,但计算指标、指标数值范围、划分等级等方面均不相同,不利于从全国层面掌握各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因此,本标准的制定,用于规范城市道路评价体系和指标、评价技术方法、指标阈值等工作,为城市开展拥堵治理提供支持(为政府服务)。易于理解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统一的交通运行状况的评价规范也是交通信息服务(动态交通诱导)开展和推广应用的基础(为社会服务)。本标准建立的交通状况评价规范,侧重于交通拥堵评价应用的操作流程、方法,为决策支持提供依据,对规范交通状况评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该规范直接指导各城市的交通运行状况评价工作,有利于更好地监测与对比不同城市交通系统运行情况,互相借鉴先进举措,有助于全面指导道路交通系统的建设与运营。

1.3、工作概况

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承担本标准起草工作以来,针对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的技术内容与实际应用,以及我国标准化文件制定的流程、方法,进行了大量研究、调查和文本编制工作。

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2013年1月至12月,项目申报以及国内城市交通运行评价情况调研。2014年1月至2月,收集整理国内外文献资料,整理标准框架内容。2014年3月,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下达标准参编单位名单。

2014年4月,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针对标准起草任务,进一步研究、确定了标准起草的技术路线和工作计划。

2014年5月,建立道路交通拥堵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指标计算方法,通过各类数据调查与分析,划分各指标的等级阈值。

3《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2014年6月,数据测算。

2014年7月,客标委召开工作进展检查会,听取本标准工作进展汇报,专家研提意见建议,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4年8月,形成标准编制初稿,向各个参编单位征询意见。

2014年9月,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标准文本,召开标准讨论会,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4年10-11月,广泛征集意见,修改标准。2014年12,修改形成送审稿。

二、编制原则及依据

本标准的编制以评价指标体系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测性作为原则。为全面刻画城市路网或者特定区域的交通拥堵程度、时间和空间范围以及发展趋势,实现对交通拥堵的立体描述,便于多层面把握交通系统的总体运转状况,明确交通拥堵的变化趋势和时空演化规律,了解道路网运行的薄弱环节,因此,本标准建立了交通运行状况评价方法,从指标计算、集成方法、指标选取都进行了详细说明,特别是提出了基础性指标、特征性指标、决策性指标这三个层次的不同评价体系。基础性指标主要考虑到各个城市获取的基础数据;特征性指标主要评价城市交通运行状况相对于健康交通状况下的偏离程度;决策性指标是将具有普适性的特征性指标转换为较为直观,决策者和管理者使用方便的指标。

本标准的编制的依据主要是充分借鉴国内外已有标准或规范等经验以及严格按照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编写。国外方面,美国较早开展了系统的交通拥堵评价的研究与实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拥堵评价指标体系,如美国hcm(道路通行能力手册)、美国的畅通性研究报告(mobilityreport)、交通拥堵管理系统(congestionmanagementsystem,cms)等,欧洲和日本等其它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拥堵评价指标方面也有相关研究。已有的交通拥堵程度评价指标大体可分为以下五类,即拥堵定义指标、出行影响指标、交通流参数指标、服务水平指标和其它指标。国内已有标准(主要包括gbj124-88道路工程术语标准和4《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gb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规定了车辆延误、速度等指标,用以反映道路交通状况,它们主要服务于交通规划与设计工作。与此同时,北京率先开展相关研究,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持续进行北京市道路交通运行基础数据的采集与积累,智能交通系统新技术的研发、建设与应用(以浮动车系统为代表),为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分析与监测工作积累了充分的数据资源与技术基础。2005年以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智能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资金支持下,开展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措施可行性研究及评价》、《交通拥堵评价》、《交通拥挤程度指标分析》等一系列专项研究,结合我国基础数据特点,首次建立了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拥堵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建成了以浮动车数据和交通流动态检测数据为基础的北京路网运行评价专题数据库和评价分析平台。2009年初,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承担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指标》的起草工作,该标准于2010年正式发布,在北京的应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的研究和起草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制定本标准过程中,编写组严格遵循了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作为该标准起草的重要依据。通过参考该工作导则,明确了标准编制工作应遵循的统一的原则和方法,使标准编写工作组能够以实际和有效的方式组织工作,能够在专业领域及相关领域之间保证该标准的一致性和逻辑上的完整性,能够有助于标准整体上的协调性、普适性和科学性。

三、标准范围及主要内容

3.1标准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对道路、区域道路网、城市整体道路网的交通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和跟踪评价。城市交通运行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标准在明确评价范围的基础上,确定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方案,保证基础数据质量,从城市交通运行评价基础性指标、城市交通运行评价特征性指标、城市交通运行评价决策性指标中5《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选取适宜的指标进行城市交通运行评价。

本标准可适用于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政策制定、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实施效果评价、交通运输组织管理、交通拥堵预测预警以及交通出行引导和信息发布。

3.2标准内容

本标准包括封面、目次、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流程、评价范围选择、数据采集内容要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方法、评价结果、附录、参考文献。其中,交通运行状况评价方法为本标准核心内容。

(1)指标计算

a)基础性指标交叉口平均延误

交叉口平均等候信号灯周期个数平均交通流量自由流速度平均行程速度b)特征性指标行程时间比延误时间比里程比例c)决策性指标交通指数行程时间指数延误时间指数

6《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四、贯彻标准的措施与建议

4.1加强标准宣贯力度,扩大标准宣贯范围

从高层单位到基层单位,从主管领导与专业人士到具体从业员,从客标委、出版社到网络媒体建立立体化,多形式广泛的宣贯网络,使标准宣贯具体到每一个岗位,深入到每一个角落。

(1)《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标准的宣贯首先应进行标准化意识的培训,营造广泛的标准化文化氛围,利用现代化网络建立标准化知识传播和交流的平台。

(2)《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标准宣贯不只包括标准本身,还应包括标准的制定依据、执行的程度。宣贯对象拿到标准之后,不能只读标准中的条文内容,也要了解该标准条款中制定的各种术语名词释义、适用范围和条件以及指标选取的依据。宣贯标准也应使宣贯对象了解标准的适用范围和执行的程度。另外,标准起草人员应讲解标准的起草背景,标准中各重要技术指标的术语释义,以事实为依据,深入浅出的说明该标准实施和推广的必要性,这样有利于参加宣贯班的人员能够深刻的理解标准的内容和要求,才能取得了很好地宣贯效果。

4.2研究宣贯的有效途径,真正发挥标准的作用

(1)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以便加强标准的宣贯力度:标准宣贯的管理制度对其宣贯的力度和最终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标准的宣贯制度应规定以下内容:一是规定本标准宣贯要有专人(组织)负责;二是要规定本标准宣贯计划;三要规定参加标准的宣贯的对象;四要规定作为特定岗位,应知应会的标准有哪些,应了解的相关标准有哪些;五是规定新发布的标准组织宣贯的期限,六要规定宣贯效果跟踪反馈信息等。

(2)加强过程控制以便提供标准的宣贯效果。标准的宣贯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综合的工作。在《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宣贯过程中,首先要对宣贯的讲师提出较高的要求,要求其在宣贯前应编写适宜的教案,明确宣贯7《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的对象、宣贯内容、宣贯进度安排、宣贯的要求以及考核方式。另外,应该对宣贯过程中的每个工作环节的情况进行监视控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或企业应制定某部门对宣贯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讲解人完整地表达了标准中的内容和要求、确保相关员工都参加标准的宣贯、确保宣贯的进度安排合理、确保宣贯过程符合宣贯要求。

(3)做好信息反馈和适用性评价以便提高标准的实施效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1标准实施的建议

建议各级城市交通主管部门、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在城市交通运行日常监测、交通管理措施效果评价、交通政策预评估、交通规划、交通信息发布等工作中积极采取本标准规定的评价方法。《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标准第一次制定并且与任何现行标准无冲突,建议颁布后,即实施。

5.2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关基础和相关标准不矛盾。

5.3标准性质的建议

《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标准不具有实施的强制性,建议作为交通运输部推荐性行业标准。

5.4其它应以说明的事项

1、评价指标选取

进行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宏观评价时应以统一取值范围和等级划分的交通指

8《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数为主,其他指标为辅。交通指数应能够和出行者的拥堵感受相一致,且具有敏感性。

2、阈值选取

在进行多城市指标计算对比时,标准文本中表1和附录b至附录d的阈值宜取统一标准。城市自身进行针对性分析评价时,阈值宜根据城市特点通过调查和数据分析进行精细化标定。

3、算法和参数说明

各城市计算出的交通指数等指标数值应提供所使用的参数和样本数据,可通过第三方计算验证。

4、评价样本

评价样本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支路以上的路网。

5、评价结果验证

评价结果应通过拥堵感受调查进行验证。

第二篇。交通运输部上半年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平稳健康交通运输部上半年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平稳健康7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政法司司长、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上半年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平稳健康,运输生产稳中趋缓,固定资产投资调整减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保障。据统计,上半年,公路水路客货运量和周转量增速比去年同期有所放慢。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47.4亿吨,同比增长7.2%,增速比去年同期放慢了

6.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8459万标箱,增长8.8%,增速比去年同期放慢4.3个百分点

上半年,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90亿元,同比下降6.2%,增速比去年同期放慢了21.7个百分点,投资规模出现一定幅度的收窄。其中,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733亿元,下降了7.8%;内河建设完成投资211亿元,增长33.1%;沿海建设完成投资450亿元,增长4.9%。

上半年,全国共发生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117起、沉船73艘、死亡142人、直接经济损失1.63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9.3%、16.1%、17.4%和

14.3%,共救助遇险船舶926艘、遇险人员9498人。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4起、死亡57人,同比分别下降40%和25%。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行车事故66起、死亡390人,同比分别下降23.3%和22.3%。

何建中说,当前交通运输发展面临新形势和一些新问题。一是建设资金依然紧张,固定资产投资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银行信贷资金不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二是航运业没有出现好转的趋势,市场仍然呈现“需求放缓、运力增加、成本上涨、运价下降、亏损扩大”的态势,中小航运企业破产倒闭的风险加大三是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重大事故有所增加。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进入主汛期,台风进入活跃期,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何建中表示,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保安全、促稳定。一是确保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合理规模,总量上力争做到与去年基本持平或者略有下降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努力做到不发生特大事故、减少重大事故,有效降低自然灾害对交通运输的损失和影响三是积极应对挑战,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困难企业特别是航运企业渡过难关

何建中还就煤炭压港、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督导、城市交通拥堵、交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本文来源新太阳城:http://

第三篇:根据交通运输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交政法发

[2011]94号)要求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部令2010年2号),结合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考核的意义和目标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执法工作情况,检验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对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全面系统地考查交通运输各行业各地区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通报不规范执法案例,端正执法人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保障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环境。

二、评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本次评议考核以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工作为重点内容,全面考评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通过查阅2010年度法治工作档案、执法制度建设文件和执法案卷,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考评。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基本标准是。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内容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适当;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文明、规范;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法律文书规范、完备。

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具体评分标准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督查评分表》明确的项目和内容为准。各单位应结合行业和地区实际,细化项目、量化指标,制定具体的自查评分标准。

三、评议考核组织形式

此次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采取行业及单位自评、厅重点抽查、部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水运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分别组织本行业、本地区的自评工作。重点抽查工作由厅政策法规处组织实施,随机确定部分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分组进行抽查。在行业自评、省厅重点抽查的基础上,根据交通运输部督导检查具体安排,随时做好迎接部督导检查准备工作。

四、评议考核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份)

各地、各单位要按此方案,结合行业、地区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考核项目,明确考核范围、程序、标准和组织方式、评分办法、奖惩措施等,充分做好安排部署和动员工作,并于5月底前将评议考核具体实施方案报厅政策法规处。

(二)自评工作阶段(6月至9月)

厅属各行业主管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行业、本地区的自评工作,根据各自制定的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开展自评工作,将自评结果在本行业、本地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考评结果不达标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特别是对于出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第十五条中不达标情况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厅属各行业主管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对本次评议考核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评议考核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自评报告报厅政策法规处。

(三)抽查工作阶段(7月至10月)

厅将组成检查组,结合各地、各单位自评情况,随机选择基层执法机构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包括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行情况,以及基层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情况主要包括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举报投诉案件的办理情况,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修订情况,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等。

抽查采取参与所在单位自评工作、走访调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和工作台帐等方式,综合测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和评议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交流评议考核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四)总结迎检阶段(7月至11月)

抽查工作结束2周后,各检查组向厅政策法规处提交本组评议考核工作报告,厅政策法规处将根据抽查情况,总结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将本次评议考核情况报交通运输部,并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及时推广评议考核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评选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做好迎接部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评议考核的奖励

厅属各行业主管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成绩突出、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中,向省厅各推荐2个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候选单位,省厅从中向交通运输部考核推荐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向省厅推荐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各10个,省水运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推荐3个,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各推荐2个,省厅将根据自评和抽查情况,研究确定201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进行表彰。执法评议考核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执法评议考核自评报告(附评分表)各一式两份,于10月30日前报厅政策法规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

执法评议考核是开展执法监督的有效手段,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做好迎接省厅重点抽查和交通运输部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

要以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工作实施情况为重点,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纠、奖罚分明的原则,全面考核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奖励、整改、问责、纠错等手段,提高评议考核的实际效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

要结合此次考评工作不断创新考评办法,实行日常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常态考评、动态考评和实时考评相结合,逐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篇:交通运输指标——2015年交通运输部年报2015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交通运输部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交通运输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狠抓改革攻坚,推动转型升级,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基础设施

(一)铁路

年末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2.1万公里,比上年末增长8.2%。其中,高铁营业里程超过1.9万公里,西部地区营业里程4.8万公里、增长10.1%。路网密度126公里/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9.5公里/万平方公里。其中,复线里程6.4万公里、增长12.5%,复线率52.9%、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电气化里程7.4万公里、增长12.9%,电化率60.8%、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

(二)公路

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457.73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11.34万公里。公路密度47.68公里/百平方公里,提高1.18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养护里程446.56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97.6%。

全国等级公路里程404.63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14.55万公里。等级公路占公路总里程88.4%,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57.49万公里,增加2.92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12.6%,提高0.3个百分点。

各行政等级公路里程分别为。国道18.53万公里(其中普通国道10.58万公里)、省道32.97万公里、县道55.43万公里、乡道111.32万公里、专用公路8.17万公里,比上年末分别增加0.61万公里、0.69万公里、0.23万公里、0.81万公里和0.14万公里。

全国高速公路里程12.35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1.16万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7.96万公里,增加0.65万公里。全国高速公路车道里程54.84万公里,增加5.28万公里。

全国农村公路(含县道、乡道、村道)里程398.06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9.90万公里,其中村道231.31万公里,增加8.85万公里。全国通公路的乡(镇)占全国乡(镇)总数99.99%,其中通硬化路面的乡(镇)占全国乡(镇)总数98.62%、比上年末提高0.53个百分点;通公路的建制村占全国建制村总数99.87%,其中通硬化路面的建制村占全国建制村总数94.45%、提高2.68个百分点。

全国公路桥梁77.92万座、4592.77万米,比上年末增加2.20万座、334.88万米。其中,特大桥梁3894座、690.42万米,大桥79512座、2060.85万米。全国公路隧道为14006处、1268.39万米,增加1602处、192.72万米。其中,特长隧道744处、329.98万米,长隧道3138处、537.68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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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全力落实“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开局做好准备。继续加强对各省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尤其是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较重的省区,要进一步深化各项保障措施,逐级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中央确定的“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在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题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加强与明年计划、预算等工作的衔接,为“十二五”开局打好基础。

第二,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下半年是国家完成“十一五”期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时期,交通运输行业将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一是深入贯彻《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检测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保障力度二是继续加强对道路客运运力的科学调控,严格按要求审批新增运力三是进一步完善《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尽快开展试点四是继续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交通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抓好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实施五是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能源消耗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六是继续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等重要课题的研究工作,为“十二五”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打下基础

第三,进一步做好交通建设和运输生产安全监管及防灾减灾工作。有效遏制行业重特大事故,确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全年安全生产指标,是下半年行业安全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落实汛期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排查及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二是继续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平台,推行“双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交通运输安全行业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