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车辆的使用安全,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同时为了激励先进,处罚违规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车辆使用管理

1、驾驶人员和车辆的管理、调度由人秘股统一负责

2、人秘股要合理调度车辆,本着轻重缓急,按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市区的原则统筹安排出车,保证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

3、局长室用车相对固定,局长如不用车,车辆不得私自外出,由人秘股调度使用。各股室用车,由人秘股统一安排,各股室不可自行调度。出远途或到乡镇需提前和人秘股预约,便于合理安排车辆。驾驶员如不经局长室和人秘股同意私自出车,后果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负责。

4、节假日或晚上用车必须经人秘股同意或局长室签单证明,个人因私事用车或外单位借车,人秘股必须请示局长室,经批准后方可派车

5、所有车辆只能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代开,如因其他人员驾驶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乘人员自负,并根据情节轻重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二、驾驶人员的管理

1、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

2、爱护车辆,车容整洁,服务热情,自觉维护财政人员良好形象

3、严格遵守局机关作息制度,上班日每天8点30分前到人秘股签到,凡无故不签到者不作出勤处理

4、所有车辆由人秘股统一调度,驾驶员应自觉服从分工,保证用车的时效。人秘股安排后,不执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同时每次扣减2分,记入年终考核。

5、未安排出车的驾驶员,应在驾驶员办公室,如需安排出车在局大院内找不到车辆和人员,每次扣减1分,记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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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终考核管理

1、安全行驶无责任事故,且搞好优质服务者,年终考核后发给安全服务奖

2、年终对驾驶员进行民主测评,实行百分考核制度,局长室使用的车辆,局长评分占30%,人秘股占30%,各职能股占40%,人秘股值班车辆局长评分占20%,人秘股占40%,各职能股占40%,年终得分减去平时的扣分,按总分高低评选3-4名优秀驾驶员,并给予奖励,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者,群众反映强烈者,油耗和维修费用极不正常者或年终得分低于60分者将待岗半年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