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通知

中心各窗口,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根据县委普法办的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摘帽快跑”等各项中心工作,决定在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以此推动中心的依法行政,切实提高群众对中心依法行政“知晓度”和社会“满意度”,特制定2015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中心主任黄华成任组长,副主任芦明任副组长的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窗口负责人组成。

二、时间

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5年5月1日—5月30日。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10日,为宣传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5月11日-5月20日,为普遍宣传阶段。

第三阶段。5月21日-5月31日,为重点宣传阶段。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二)制定措施,分解任务。中心各科室、各窗口要相互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统筹安排,落实人员,落实经费,把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纳入考核。中心督查科要加强督促指导,不定期对宣传月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2015年综合目标进行考核。

各窗口在6月上旬对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进行汇报,中心将汇报材料形成总结报县委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