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要点提示

2003年11月20日至22日,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及奋斗目标,进一步确立了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措施。

1、“二十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研究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措施。

2、多年公安工作实践所积累的九大基本经验

第一,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公安工作只有自觉地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第二,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公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自觉服务经济建设,积极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为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是公安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

第四,坚持把维护稳定置于公安工作的首位。维护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能否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检验公安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第五,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维护社会治安的大局稳定,必须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严打、严防、严管、严治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专业防范水平,及时治理突出的治安问题,牢牢控制社会治安局势。

第六,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和发扬公安机关的特色和优势,自觉强化群众观念,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把公安工作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第七,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不断革除体制、机制障碍,是激发公安队伍活力,推动公安工作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八,坚持科教强警战略。坚定不移地走科教强警之路,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教育培训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第九,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努力造统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3、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

一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直接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仍是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4、当前公安工作存在的五个不适应

一是在思想观念上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模糊的甚至错误的认识,执法为民的思想还没有牢固确立起来

二是对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规律的认识还在探索之中,对复杂多变的敌情和治安情况反应不够敏锐,预防、控制、打击违法犯罪的机制、方法亟待完善、创新

三是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思路、方法、手段、机制还不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四是对新形势下队伍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到位,队伍建设的正规化水平不高,少数民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问题时有发生

五是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警力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5、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的总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维护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要求,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执法为民,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6、今后五年公安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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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加强公安编制管理,规范公安编制审批使用程序

四是进一步完善省级统一考录制度

五是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持之以恒地抓好《内务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