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部制改革构思

中国的政府体制改革被认为是今后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部分,甚至是前提条件。前些日子网上流传出中国政府大部制改革的蓝图,即把国务院现有的二十多个部门合并成十几个超级部门,中共十八大报告也提到“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所谓大部门体制,是指性质相近的部门进行合并,把密切相关的职能集中在个大的部门统一行使。这样可以减少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和权限冲突,简化处理公务的手续和环节,有利于建立统

一、精简、高效的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可以说,政府部门的重组合并将是新领导层在今后五年的一项主要工作。

笔者认为,经济改革现在迫切需要从宏观调控部门着手,即进行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这四大宏观调控部门的重组和改革。核心目标是建立货币和财政政策为主的部门框架体系,大幅提高人民银行的在国务院内的地位,职能及对货币政策的主导权,及合并财政部和发改委,成立一个超级财政部,使财政的收入和支出在一个新的部门统一管理下,开启财政体制改革的道路。本文主要讨论人民银行,下篇将讨论财政体制。

目前中国现行实行“一行三会”(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体制,即央行专注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而银监会与证监会、保监会一起,构成了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三大领域的监管体系,基本建立了“一行三会”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机制。但是,现存问题是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独立性有限,尤其是利率是多部门博弈和协调,例如汇率政策与商务部的协调,和其他宏观经济部门尤其是三会的协调的难度也不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订和执行货币政策。具体来讲,中国人民银行在组织独立性上,隶属于国务院,其在国务院领导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其职责。政策独立性上,人民银行享有一般货币政策事项的决定权,但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等货币政策的决策权集中于国务院。因此,目前央行的目标制定权和工具执行权并不完备。而每年的宏观调控是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央行要配合年度宏观调控目标,因此所谓加强央行制订和执行货币政策独立性不过是空中楼阁。

伴随着中国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调控难度将逐步加大,对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一,正如金融理论中的定理“蒙代尔不可能三角”所证实,一国在实现货币国际化进程中,无法同时实现资本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独立性和汇率稳定性的目标。因此,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也对中国货币政策独立性和物价稳定提出更高要求。

其二,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涉及资本项目管制的放开,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及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对人民银行的权责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也对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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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中国银行和金融界任要职的著名学者谢平提出,可以在目前金融旬会的基础上设立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人民银行、财政部、三个监管当局等领导组成的“金融稳定委员会”,对涉及中国金融稳定的重大事项实行票决机制,明确问责制,可减少事事上报国务院的压力。同时,加强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的职能。

这个建议是对目前中央银行制约的一种重要改进,但笔者还是认为,人民银行虽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但地位应该大大提高,并有协调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能。将有关金融规划、统计、服务体系建设职能和机构划入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人民银行对这个金融稳定负责,并对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实施统一监管。

在诸多国际经济政策协调会议中(如g20等),央行行长及财长会议往往是重中之重。而中国的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长,和国外的同行比,决策权的含金量是大幅缩水的。就财政金融问题,中国往往需要来两个分管副总理才能协调。今后,要么大大强化央行和财政部的职能,加强央行行长和财政部长的决策权,直接对总理负责,或者就是由分管副总理兼任——毕竟,这是有先例的:朱熔基就曾兼任人行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