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从而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建党思想的基本原则,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所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必须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入手,遵循党内民主建设的内在规律,建立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党内民主机制。
一、正确认识“党员主体地位”的含义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本质体现。“党员主体地位”蕴涵着丰富而深刻的理论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阐明了党员在党的事业中的地位作用。党员主体地位是相对于整个党的事业而言的。在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进程中,党员是具有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行为主体,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能动实践者。围绕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开展的一切活动,归根结底都是党员主体的实践活动。党员主体地位的确立、主体作用的发挥,对整个党的事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阐释了党员在党内关系中的正确定位。党员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全体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在党内的地位一律平等,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二是党员是党内权力的主体。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权力来源于党员,他们与党员之间形成权力的委托和受托关系,党内权力运行必须接受党员主体的监督。
揭示了党的政治制度和组织制度构建和运行的内在依据。从党内政治制度看,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员主体地位的最集中体现,也是党内民主的最高制度形式。从党的组织制度看,党的组织结构是党员主体地位得以实现的载体,党的组织体系是否按照党内民主制度组织起来,是否真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运行,是判断党员主体作用能否有效发挥的重要尺度。从党内运行机制看,健全充分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党内民主机制,是构建科学的党内政治制度的基础,也是保证党的组织体系有效运转的根本所在。
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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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完善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制度体系。科学民主的党内制度体系是实现党员主体地位的制度保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必须抓住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这个关键环节。要完善党员主体参与机制,通过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党内事务中来;完善党员主体授权机制,通过改革党内选举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理顺党内权力授受关系,使党内权力真正来自于党员的委托并接受党员的监督;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从党的根本制度上保证党员主体地位的落实。
健全权利保障制度,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和主体素质。党员权利的实现和保障是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标志。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必须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放在突出位置。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涉及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这为党员权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各项措施,增强制度体系的强制性和约束力,使各项权利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到位。要把健全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同加强党员的主体意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党员主体素质和参与能力,激发党员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党内生活、党的建设和各项事务的管理中来。
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为党员发挥主体作用创造条件。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途径是党内基层民主实践。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必须把重心放在基层,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有效形式。要疏通党内民主渠道,拓宽党内民主途径,丰富党内民主形式,在党内营造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敢讲真话、敢讲心里话的氛围;要多层次、多角度地创设基层党员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的载体,完善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党员发挥主体作用搭建平台;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广大党员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积极探索扩大基层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把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与基层党的工作、党的建设的具体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党员的主体地位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切实得到尊重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