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思考

一把手是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是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选人用人问题,负有全面责任。因此,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层,关键在于一把手。

一、以提高思想认识为立足点,增强一把手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的自觉性

《干部任用条例》是党内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法规,吸收了几年来干部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新经验。整部法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以及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都作出了更加科学、规范和严密的规定。因此,一把手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法纪意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干部任用条例》内容丰富全面,具体规定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等内容。因此,一把手要自觉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任务,紧紧围绕《干部任用条例》的总则、选拔任用条件、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纪律监督等主要内容,经常学、反复学,力求学得更精一些,理解得更深一些。尤其要把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等关键章节的内容熟记于心,做到运用自如。要把“温故”与“知新”结合起来,把《暂行条例》与《干部任用条例》进行对照学习,正确区分两者的异同,明确中央对干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出台的新举措,牢固树立按政策、按(干部任用条例》办事的意识,从根本上准确把握好新时期选人用人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不断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水平。同时,要自我加强警示教育。近几年来,一把手违的干部路线,大搞用人不正之风而受到党纪政纪严肃查处的案例为数不少,这些教训都是相当深刻、令人警醒的。因此,一把手要认真吸取这些反面教训,自觉做到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千部任用条例》来规范、约束自己的选人用人行为;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二、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为突破口,逐步完善选人用人的决策机制

现在,有些地区、单位的一把手党性观念日益淡薄,“官本位”意识日趋增强,在选人用人上破坏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听取、不尊重班子成员意见,摘个人说了算,或者严重违反干部政策和工作纪律。有的甚至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对组织上作出的用人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这些现象,严重干扰了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损害了党的干部队伍的健康肌体,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所以,必须从用人决策机制上坚决加以克服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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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监督具有权威性和威慑力。从目前体制看,发挥上级监督职能作用是比较有效的。作为上级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提高对监督下级一把手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谈话制度、参加下级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同时,上级纪委、组织部门也要通过干部巡视监督、干部廉政鉴定、函询制度、诫勉制度和对拟提任人选进行审查的机会,有效地对一把手的用人权实施监督,确保一把手能够按《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选贤任能。

二是加强党内监督。要通过工作述职、向党的代表大会述职、开展干部工作专项调查汇报、开展民主评议等形式,发挥党内的监督作用,主要看一把手是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科学原则、民主方法、规定程序来选拔任用干部。同时,为了发扬党内民主,防止一把手权力的扩张,还必须强化班子成员内部权力的互相制衡,发挥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约束作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从关心爱护同志出发,严格履行相互监督职能,对一把手用人上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动硬,及时打招呼、提个醒,甚至提出严厉批评,不断提高班子内部解决自身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群众监督。同志曾经指出。“干部的优劣和功过是非,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一把手是否出于公心选用干部,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精神及干部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懂得监督的内容,解决好群众“无从监督”的问题;要建立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受理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疏通群众监督渠道。特别是关于群众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检举揭发,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及时作出回复。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