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以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提升市民整体素质为目标,整合全区各方面力量,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二、工作内容:

1、区文明委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会后,各责任单位召开再动员大会,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再发动工作

2、二月中旬起,在*报开辟“争创文明城市”专栏。加大全区争创工作的宣传;宣传部新闻科根据区文明委每个阶段创建工作部署与市级新闻媒体呼应,加大宣传全区争创工作动态及争创中的好人好事;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争创活动,主动与市、区新闻媒体联系,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宣传氛围。

3、二月中旬起,区国税、地税、工商、公安、卫生(医院)、劳动、民政、市容、计生等窗口服务单位,在服务大厅或显要位置制作争创工作宣传标牌,并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创建工作宣传标语。各镇、街道,各社居委在一站式服务大厅或显要位置制作争创工作宣传牌,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宣传争创内容,并定期更新内容(2-6月,每月更换一次)。

4、3月底前,各镇、街道在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墙体,各驻地单位和居民小区显要位置制作宣传标语,让宣传覆盖面达到100%

5、2月份起,区科协、文化、教育、司法、卫生部门,以争创省首届文明城市为主题,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并制作展板到各社区巡回展出,展板巡展进社区覆盖面达到80%,四进社区活动覆盖面达到70%,确保居民对“四进社区”活动的知晓率>70%

6、2月份起,各单位、各部门,各镇、街道,各社居委,各文明单位,把争创省首届文明城市工作内容纳入文明学校教育内容(2-6月,学习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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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区文行办督导全区各行业单位积极开展争创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努力做到规范高效,群众满意

15、各单位在争创工作中注重抓好先进典型宣传,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16、区文明委将各单位争创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每月创建考评。各单位要认真细化任务,切实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