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外执行的思想总结

按照市院监所处《2年全市监所检察工作要点》中。规范和加强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对监外执行检察工作中的交付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终止执行四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检察,现将检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监外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监督管理的监外执行对象包括。五种人。即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截止20xx年12月5日,我县监外执行罪犯共有116人,其中缓刑107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剥夺政治权利2人。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1人脱管(巨军华,20xx年因患病被左权县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xx年下达收监执行通知后脱逃)一年来我院监所检察科针对监外执行罪犯分布呈现。在监外执行检察过程中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应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的情形加强对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共提出有关1监管活动的书面纠正违法意见10份,口头纠正意见13份。县公安局对上述10份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13份口头纠正意见均已全部进行了纠正和落实。其中监督县公安局对1名监外执行罪犯采取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该罪犯在考验期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20xx年未发现我县监外执行罪犯有重新犯罪现象。

二、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规范建立监外执行罪犯检察台账

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所规定的。在监外执行工作中实现‘一帐三表’的工作制度。的要求,全面建立《罪犯监外执行情况检察台账》《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严重违法情况登记表》《监外执行罪犯减刑情况登记表》。按照10个乡镇派出所、县城5个社区警务室,及时对罪犯监外执行情况检察台账予以分类归档。并在县人民法院向我院监所检察科送达监外执行罪犯判决书、从外省外县交付监外执行罪犯档案时,及时进行登记、填写监外执行罪犯台账,做到底数清。另外我院监所检察科还建立监外执行罪犯分布情况、考验期限总体版面,起到一目了然,便于监督的作用。

(二)及时与公安机关核对从外地交付的监外执行罪犯

针对外地交付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时间长、罪犯报到时间迟,易发生脱漏管现象的实际情况,我院监所检察科在每个2月末及时与县公安局法制科核对从外地交付的监外执行罪犯人数和相关资料信息。将监外执行罪犯的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与该罪犯所在的派出所联系,了解该监外执行罪犯是否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派出所是否已经列管、监管情况如何,做到情况明。

(三)采取多种检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的规定,监外执行检察应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察。实际工作中我院监所检察科采取定期检察与不定期检察,全面检察与重点检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监外执行工作进行全面检察,并在检察情况台账中详细登记。针对外地交付的监外执行罪犯和本县重点罪犯,我们有计划重点和及时地对县人民法院、县看守所、县公安机关的交付、监督管理、变更执行活动和终止执行活动开展检察。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其在限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整改和落实,并及时进行回访,了解是否真正进行了整改和落实。比如我院监所检察科通过刑期折抵检察,发现缓刑罪犯程建在考验期间有两次购买毒品的违法事实之后,及时向左权县公安局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左权县公安局接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随即对程建进行了治安处罚。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作用的有效发挥,使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做到了监督强。

(四)加强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检察监督,有效服务

换届选举之际,我院监所检察科对两名剥夺政治权利的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察,把重点放在告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监管措施落实上,督促派出所监管民-警在选举期间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为村。两委。换届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检察监督

依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和《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相关规定,对每一名保外就医人员的病历资料和鉴定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在每年年底组织保外就医人员到省政府指定医院进行诊断鉴定。以此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保外就医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监外执行检察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监管民-警对监外执行工作的业务知识不熟悉、不了解。具体表现是:

1、对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措施不清楚。(比如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宣告的内容和对缓刑罪犯宣告的内容区分不清,实际工作中存在二者宣告内容相同的错误)。

2、在监外执行罪犯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监管民-警不明白应由哪个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有时出现两个公安机关都不进行监督管理的现象。(比如石匣派出所4石勇、寒王派出所朱宏亮、拐儿派出所任福生、芹泉派出所王瑞)。

(二)个别监管民-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认真,有应付检察现象。在检察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档案时发现,部分派出所客观上存在人员少、业务多,监管监外执行罪犯多的状况,因此个别监管民-警在落实监管措施时存在应付检察的现象,具体表现是: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法院执行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法院执行中的问题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性重点关注以及困扰司法机关以及社会的重要性问题。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执法工作的不断改善,法院执行中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晰化。…

执行校长个人工作总结作为一个刚来不到一年的新教师,由于学校实行一个月执行校长的管理制度。在学校各位老师投票选举及信任下,我成为第一位执行校长。…

查看更多>>思想工作总结s(”hzh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