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五项修炼创建“学习型”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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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00二年六月至今,我们检察系统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学习型科室”进行五项修炼活动已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的创建活动中,我们经历了由不认识或认识上不去到认识较深较透,实践了从无从抓起到“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行有所收获的过程。先谈谈认识。创建活动已开展一年多了,似乎谈认识有些晚了。但我们认为,对这项活动的认识必须要谈,不谈认识抓这项活动就象往没有根须的大树上浇水一样,浇得再恰如其分也无济于事。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科室”,这“学习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而是要实施五项“修炼”;第一次看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务实》,真感到“难”。认为五项修炼在企业搞似乎还可以,在检察机关搞似乎不合适。尤其是这些年,年年都有新活动,今天学习这个,明天又学习那个,几乎人人都感到无所适从。抱着这些模糊认识,我们对《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务实》进行了认真阅读。看了两遍之后有了认知上的转变,感觉到可以学。豁然开朗,“大彻大悟”,是我们认真学习这部著作及其《导读》第三遍后认识上的概括,感觉到这五项修炼理论真是使人耳目一新,是经典,值得我们学习。这是循序渐进学习的结果。因为“这(确)是一本不寻常的书,值得有心改变自己,并进而改善周围世界的人一读再读”,学习者与《导读》作者产生了共鸣。当然,做为我们不仅要读,要精读,更重要的是要实践五项修炼的理论,要把“系统思考、团体学习、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这一理论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地结合,与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使理论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在认识提升的基础上,必须要积极探索有效的学习方法,否则会走入极端。创建学习型科室,用五项修炼的理论指引工作实践,这是坚定不移的。但怎样学,如何能学好,确是值得我们认真思索。我们认为:一是要精读。学五项修炼理论不能向学法律那样去学,要精读不要细读。所谓精读,要学习掌握五项修炼理论的纲,用纲去指导实践,指导工作,“纲举”、“目”就可“张”。二是要“简单化”。不要对五项修炼理论有神秘感。五项修炼的理论是很复杂,但我们要把它“简单化”,要用我们头脑中所积淀的正确知识、理念去学习消化五项理论,否则就会陷入误区。因为我们的职能是检察,而不是去做研究五项修炼的专家。三是“中国化”。《导读》学者杨硕英说:“对于中国的读者来说,书中系统思考精华所在的系统基模是很亲切的,因为它们很象是中国古圣先贤智慧的结晶,……。圣吉一直致力于将东西方古老智慧的结晶和最新的管理科学融合。他对老子的领导哲学尤为推崇;而其所提出的五项修炼,有许多与儒、道、释三家思想又非常相近。”这就说明,真要是对这本书钻进去,就会发现五项修炼的理论对于我们并不十分陌生。比如系统思考的要求是防止分割思考,要整体思考;防止静止思考,要动态思考;防止表面思考,要本质思考。这种哲学上的理论,毛泽东同志就曾作过精辟的论述。而共同愿景,和我们所说的奋斗目标含义是一致的。比如,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我们的共同愿景,我们要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成“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公平正义都是我们的共同愿景,等等。总之,通过一年多的学习与实践,使我们最终认识到,这个活动开展得非常及时。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要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另外,国内外的政府机构和企业都有创建“学习型”的成功例子,这些都说明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科室”、实施五项修炼是势在必行,是当今世界新潮流,是科学的举措,是我们必须要抓好抓实的实务工作。当然,它又不是一蹴而就、“立竿”就能立即“见影”的工作。它是一项长期乃至永远的工作,经过长时期的实践磨炼,学习型组织的理论就会深入人心,融化在我们的头脑中、血液里,变成我们自觉的行为,我们相信,这个时候不会遥远。通过学习实践,我们认为学习型组织的理论即五项修炼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它对提高我们干警的素质,提高我们各项检察工作的水平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学习型组织理论”的中心就是学习,但如何学习、如何学习好,是其关键。首先要努力提高学习力,要全面提高干警政治、道德、业务、文化水平。从现实看,我们的水平与国外比,与《检察官法》的要求还是差得很远。“学习型组织”理论要求生命不息,学习不止,要在实践中提高学习力,即学习的动力,学习的能力,学习的毅力,要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这些是我们必须要坚持并持之以恒的。我们要按着省院徐发检察长在《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一文中所要求的开展五项学习,即学习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经济、学习社会、学习典型。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增加学习历史、学习古今中外名人名著等内容。我们认为,作为检察官,要懂得自己国家五千年文明史,尤其是近两千年以来的历史先秦两汉唐宋元明清,要读《史记》、《资治通鉴》、《中国通史》,“以史为镜知兴替”;要向我国古代名人名著学习,孔子《论语》中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孟子的“君轻民贵”;老子、庄子的“无为而治”,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甚至李白的“天生我才必有用”,这些言论诗句都体现着至圣至哲深邃的思想内涵,细细体味催人奋进。要向当代的焦玉禄、孔繁森、郑培民、王进喜学习;学习方工、顾双彦;学习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学习他们的精神、事迹,鞭策自己前进。要如饥似渴地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有“不学习就不配做检察官,不学习就适应不了工作,不学习就被淘汰”的危机感和使命感、责任感。要坚持运用团体学习最基本的学习方法即“深度汇谈、讨论”来提高学习效果,提高水平。其次,努力强化学习力,提高工作水平。学习的目的是使理论应用于检察监督工作,指导工作,使工作能够上水平上效率。要建立共同愿景。远大的共同愿景能激励人奋发向上的愿望。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是一切检察工作的终极共同愿景。而要实现愿景,必须要用我们的“业绩”说话。办案部门要多办案,办精案,办铁案;办事部门要办事公道、公正、公平,要办洁净事、文明事;办文部门要写真品精品,要宏扬正气、正义,宏扬真理。通过办案办事办文体现人品、人格道德,体现德能勤绩。共同愿景的实现,是靠我们的工作;而我们的工作年年都有目标,运用团体学习,改善不良心智模式,以自我超越精神和干劲,优质高效地完成这些目标就是向共同愿景这个大目标迈进了一步。创建中,我们还要向先进的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兄弟单位学习。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作法。古人说“知人者智、知己者明”、“学然后知不足”。现在我们正处“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代中,我们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创建中“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要“立德、立功、立言”,直至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