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四化建设汇报材料

检察院“四化”建设汇报材料:

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

关于深化基层院“四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全院干警对严检率调研组莅临我院视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对严检以及各位领导一直以来对我院检察工作的关心与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各位领导的到来,必将对我院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下面,我把我院推进“四化”建设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本市及本院简况

x市下辖八镇一个管理区,户籍人口89.8万,是一座新兴的港口工业城市。多年来,在“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精神的激励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百强县市前三甲,先后荣获了联合国人居奖、全家首家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百余项国家级殊荣。20xx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600亿元,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6.06亿元。近年来,全市围绕决胜“三大硬仗”、突出“三条主线”等重大决策部署,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在规模企业培育、经济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前不久,我市召开的市第十次党代会要求牢固确立“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提出确保到2015年实现经济总量翻一番、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翻一番等“六个翻一番”,全力打造以现代化经济为特征的产业强市、富有生机活力的创新型城市、城乡一体化的高品质现代城市、引领文明的社会建设管理示范城市。

我院现有内设机构15个,干警编制数113人,目前在编干警100人,其中具有检察官资格的62人;研究生26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总数的92%;干警平均年龄40岁,其中35岁以下干警占总数的39%。其他工勤人员21人。院领导班子由8名党组成员和1名党外副检察长组成,另外配备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

多年来,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历任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张家港市十佳优秀机关。

二、加强基层院“四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院根据高检院制定的基层院建设发展纲要、规划,制定并认真落实以推进六精、实现六优为主要内容的四年科学发展规划,确立了争当全国基层院建设示范院的奋斗目标,并逐年推出了“四个突出四个再”、“五深化、五提升”、“三个转型”等工作思路,工作中紧扣“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方向,与时俱进弘扬张家港精神,高点定位谋求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整体建设水平。

1.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四化”建设的中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动摇,以反贪、反渎工作引领、带动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发展全面提升。

一是以线索经营评估为抓手,推动自侦工作实现新突破。坚持“系统评、评系统”的线索评估经营机制,实现线索资源利用效果的最大化,不断扩大办案规模。积极发挥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实行特案介入、反贪反渎一体化运作,在全院成立侦查预备队,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努力提高发现犯罪、调查取证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建立自侦案件立案前与侦监、公诉会商制,坚持诉前谈话、检察建议双签制,努力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20xx年以来,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6件102人2单位,查办渎职案件17件17人,其中去年立案查办反贪案件24件29人2单位,反渎案件5件5人,均创下历史新高。所办案件无一撤案、无一延长侦查期限、无一退查、无一改变定性,连续三年实现了零翻供、零投诉、零上诉、零安全事故的“四零”目标。今年初,我院建立健全纠偏防错机制、切实防范反贪办案质量风险的经验做法,被省院反贪局发文推广,《检察日报》予以了专题报道,在检察系统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二是以查办虚假诉讼案件为突破口,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出亮点。针对债权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侵犯多数债权人权益的现象,我院密切与公安、法院的协作,加大打击力度,在成功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0件的基础上,从去年开始与法院、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工作办法,形成联查联办联防机制,得到徐安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予以推广。20xx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5件,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经审查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其中通过启动再审程序已监督纠正10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案件5件5人,有4人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三是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控申、监所检察工作实现持续提升检察院四化建设汇报材料第2页

。探索成立“检察调控中心”,对涉检矛盾风险实行统一预警、排查和处置。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工作室”,开辟检察调控“周末讲坛”,扎实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联防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涉检信访零积案。我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探索驻所检察工作“检情三报”、驻所干警ab岗工作制度,“三步走”驻所检察谈话制度、刑罚执行变更同步监督机制等,实行“驻、巡、会、谏”医疗卫生检察工作法,不断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监督,全力维护监管场所稳定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2.始终把创新创优、塑造品牌作为“四化”建设的着力点。紧紧抓住检察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一是巩固深化,塑树品牌。不断丰富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与公安、法院、监察、审计、财政等七部门联合建立“7+1”预防协作机制,构建了市镇村涉农职务犯罪三级联防机制,形成了预防犯罪的合力,该做法被高检院简报转发。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非公企业、农村基层延伸,拓宽预防工作领域。建立了“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基地”和“预防咨询检察官服务站”,举办非公企业“阳光兴企”预防论坛等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针对村支书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频发的现状,与苏州大学法学院、锦丰镇合作,成立了“张家港市涉农职务犯罪防控基地”,加大对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的排查防控。不断丰富和发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推动专业工作常规化。在获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后,又专门设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构建青少年维权“捕诉防一体化”新格局,对未成年人实行“一线预防、多维挽救、全面帮教”。设立“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观护站”,成立“退休检察官关爱工作团”,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强化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工作。加紧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展馆”,着力把青少年法制宣教工作融入到我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体系。

二是推陈出新,彰显特色。为解决涉罪外来人员审前羁押率偏高、取保候审难的司法实践难题,我院从逮捕必要性审查入手,探索建立了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权利平等保障机制。20xx年初,又主动与公安局、法院协调,会签了《关于保障外地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权利的意见》,通过强化逮捕必要性审查、实施风险评估、放宽担保人条件等措施,解决了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难的问题,同时借助“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管护基地”,加强对涉罪外来人员的监管,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20xx年以来,我院共对279名涉罪外来人员适用了取保候审,无一脱逃、重新犯罪。该做法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并获评苏州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奖。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机制,抢抓全国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县市的机时遇,针对以往实行无差别管理成本高且效果不理想,以及社矫对象多、分布广等实际,于20xx年7月开始,探索开展分类检察,在各镇区设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站,实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五个一”工作法,逐步形成了以社区矫正监督站为工作平台,以巡回检察为监督方式,以社区矫正分类检察为主要内容,以社区矫正教育中心为服务阵地“四位一体”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模式。20xx年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对象不仅无一脱管、漏管,而且改造积极性和质量明显提高。与20xx年相比,20xx年a类社矫对象由17名增加到128名,同比增长600%,c类社矫对象由13名减少到11名,同比减少20%。这一做法于20xx年被苏州市政法委推广,受到了省市院、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职业道德长效教育机制,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树立“人人皆可成长”的观念,以铸才、聚才、育力、优才、引才“五大人才工程”为重点,加快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培养一批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的业务专家和领军人才。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开发、选拔任用等机制,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

五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努力树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导向。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健全执法监察、检务督察、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全方位、立体式的动态跟踪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突出加强对执法办案一线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六是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保障现代化水平。以有为赢有位,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不断改善检务保障条件、装备建设水平。根据《20xx-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办文、网上教育培训。以检察技侦办公大楼落成为契机,扎实推进智能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管理科学化。倡导“科技强侦”,探索“制度+科技”职务犯罪预防模式,加快推进政法共建共享等平台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