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
与管理办法
为全面落实《××大学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规范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深入推进我校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有利于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高层次人才引进按“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聘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设岗学科研究方向及岗位职责
第二条设岗学科及研究方向
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光通信技术、生物医学传感与检测、化学储能与新型电池技术、禽类疾病检测和动物医学、敏感陶瓷与器件、政治学理论、高等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产业经济学、太平洋岛国研究、运河学研究等。
第三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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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偶随调并在校安排工作。
(三)引进的第三层次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1.学校免费提供150㎡左右的住房一套,同时给予安家费100万元;
2.提供科研平台和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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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十一条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施目标管理。根据各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不同要求,学校与高层次人才签订《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明确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第十二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每一个聘期时间为四年,在聘期内实行聘约管理。在首任聘期内,由学校组织国内外同行专家依据《××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学科建设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届满考核合格者,学校予以续聘;届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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