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致力于达成以下目标:
1、构筑先进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使用中培养和开发员工,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2、保持公司内部各企业在人事制度和程序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保持人力资源系统的专业水平和道德标准。
3、保证各项人事规章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二、人事部的工作职责
1、核心职能:
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选拔、配置、开发、考核和培养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制订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计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对公司持续长久发展负责。
2、工作职责
各部门日常人事基础管理工作,在公司人事管理部指导下,由人事专员负责。人事专员的具体工作包括:
1)负责组织相关职位的初步面试及简历筛选工作;
2)负责员工劳动关系建立,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等手续;3)负责进行基础人事档案的建立和信息维护工作,并加以整理、分析;4)负责跟进员工保险缴纳事宜;5)负责核算与实施员工薪酬福利;
6)负责组织员工培训、协助公司落实专业培训计划、建立员工培训档案;7)负责落实公司人事相关制度。
三、招聘工作
1、招聘的目的
1)通过系统化的招聘管理保证公司招聘工作的质量,为公司选拔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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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人才。
2)招聘流程规定人员需求的申请、招聘渠道的评估、面试程序及录用程序,以保证招聘工作满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
2、招聘原则
1)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2)所有应聘者机会均等。不因应聘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荐人不同而给予不同的考虑。
3、招聘工作流程
1)根据招聘计划及各职位要求,填写增加人员申请报告,交总经理批准后,报总公司审批。
2)在申请报告获得总公司批准后,按既定的招聘方式、招聘渠道发放招聘信息,吸引符合要求的应聘者,收集应聘资料。
3)在众多应聘资料中,选择符合入职要求者,安排面试。要求前来面试的应聘者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并由相关部门主管面试,对应聘者的资格、经验、能力等进行评估,并在该员工的求职人员登记表的相关栏目填写面试评估意见。
4)根据面试评估意见,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拟录用人员,报总公司审批。5)未被录用的,应及时反馈公司人事部,以便录入公司人才信息库并归档。
四、新进员工入职
所有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前,须提供学历、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公司将视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填写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1、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
1)填写《试用期员工登记表》,如需指纹考勤的员工在考勤机上录下指纹。2)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使其具备公司基本工作知识,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3)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经理。4)更新员工名单及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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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部门办理部分
1)人事部带新员工到部门后,由部门安排参观部门,并介绍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2)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3)部门应在例会上向大家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3、入职培训
1)由人事部定期组织新员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公司各项制度、业务基础知识等。
2)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五、员工转正
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1、试用期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转正评估
1)新员工试用期满时,由人事管理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2)转正考核涉及员工薪资、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的办理,新进员工及部门领导应保证转正考核表的及时交至人事管理部。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员工调动
1、公司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可调整其工作岗位和职务。如被调动,部门领导应将调动情况告知该员工,填写《员工内部调动表》,送交人事管理部,载入公司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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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内部调动申请按审批权限获准,一般员工由公司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技术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七、员工离职
离职流程管理是为了规范公司与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公司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公司免于陷入离职纠纷,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1、员工离职流程
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者,须提前一个月至人事管理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试用期的人员认为工作不适合自己的,须提前3天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辞职申请由部门经理或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后,填写《员工离职表》并办理交接手续、归还领用物品后方可离职。离职人员在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应继续坚持岗位,正常上班,否则按旷工记录考勤。
2、解聘
1)公司用人倡导优胜劣汰,对于不适应公司发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解聘;
2)试用期内,员工不适合岗位工资,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解聘;3)解聘员工由部门经理及人事管理部考核讨论后予以决定;4)中层以上人员的解聘由公司总经理获准后执行;
3、员工提交的离职申请按审批权限获准,一般员工由公司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技术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八、劳动合同
除与其他单位订立了仍在生效的劳动合同的情况外,其他员工均需签订。员工与我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应依照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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