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的博弈分析
【摘要】
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是提升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保障。随着公益组织及其项目运作和管理的负面事件的曝光,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危机不可避免。文章运用博弈论理论说明慈善组织信息披露博弈的产生及结果,并对改善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提出若干措施。
【关键词】
慈善组织博弈捐赠
一、慈善组织、捐赠者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分析
(一)博弈基本假设及动因
从博弈论角度来看,信息披露的博弈主体主要包括慈善组织、捐赠方及监管部门。各博弈主体对信息披露内容的关注侧重点不同。本文对博弈的基本假设为:(1)捐赠者具有捐赠偏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2)博弈各方中至少有一方不清楚对方的行为。(3)在博弈中,公益慈善组织占有主动权,首先采取行动。产生博弈的动因基于捐赠者、监管部门和公益慈善组织三者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主要表现为:公益慈善组织在信息的掌握上处于明显的优势,而捐赠者无法获取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及业务信息,无法正确评估善款及物资的使用是否落实到实处。两者信息不对称说明了监管部门存在的必要性。同样,随着捐赠者和慈善组织间信息不对称出现冲突,使得监管方法必须逐步完善。
(二)博弈过程分析
1.公益慈善组织与捐赠者的博弈。公益慈善组织和捐赠者之间的博弈有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捐赠者与慈善组织之间通过订立详细的合同以约束慈善组织使用善款及物资的途径,这种是合作博弈,是有效率的。慈善组织不规范使用善款及物资,虽然暂时可以得到一定的个人利益,但是是以破坏合作博弈为代价的,可能会受到捐赠者在下一轮博弈中的报复,最终损害自己的利益。双方陷入不合作博弈,显而易见,这种博弈是无效率的。
捐赠是一种非商业行为,是捐赠行为与经济行为的统一。一般来讲,捐赠者不可能从捐赠行为中获取直接的货币收入回报,但他一定是基于对预期收益的追逐才产生捐赠行为的。捐赠者的预期收益体现为明显的非物质形态、非货币形态,主要体现为心理上的满足以及社会影响力的扩大。
假定慈善组织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可以树立社会形象,从而带来获得收益为s;提供详细披露信息的成本为c,提供缺失的信息披露成本为a,并有c。a。0;因不对外披露而获取的违规收益为p(通常指组织内部人员的败德行为给自身带来的效用)并有p。c。0,但由此可能遭受的捐款减少量为r。捐款者得到详细的信息可以获取心理与精神上的预期收益r(r。0),捐赠成本为c;捐款者得到缺失的信息可以获取心理与精神上的预期收益-r;如果选择不捐赠,则获取的收益与发生的支出的成本均为0。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将博弈分为两个阶段,博弈的第一个阶段,确定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类型。用“详细信息披露”和“缺失信息披露”分别表示慈善组织的行为。博弈的第二阶段,捐赠者选择是否将善款捐赠到慈善组织,用“捐赠”和“不捐赠”表示捐赠者的两种选择。若慈善组织选择详细信息披露,捐赠者选择捐赠时,则两者都可以各自获取收益,支付为(s-c,r-c),前面一个数值代表慈善组织支付,后面一个数值代表捐赠者支付。若慈善组织选择详细信息披露,捐赠者不捐赠时,扣除详细信息披露成本c,慈善组织仍可以获取收益s-c,捐赠者不捐赠行为获取的收益及发生的支出均为0,支付为(s-c,0)。若慈善组织选择缺失信息披露,捐赠者选择捐赠时,扣除缺失信息披露成本a,慈善组织仍可以获取违规收益p-c,而捐赠者捐款却获得不了预期心理和精神上的收益,由此损失-r-c,所以支付为(p-a,-r-c)。若慈善组织选择缺失信息披露,捐赠者选择不捐赠,扣除缺失信息披露成本a和捐款减少量r,慈善组织可以获取违规收益p-c-r,所以支付为(p-a-r,0)。
作为理性经济人,捐赠者进行捐赠必然希望得到详细的信息,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获取最大的效用。在捐赠者选择捐赠的情况下,要使慈善组织选择披露详细的信息,必须使得s-c。p-a,又因为c。a。0,即当s。p时,慈善组织愿意披露详细的信息。
2.慈善组织与监管部门的博弈。假定慈善组织进行信息披露树立社会形象,带来s的效用;披露成本为c;a为慈善组织未进行披露所受到警告、批评的处罚导致公信力下降所减少的效用;因不对外披露所获取的违规收益p(通常指组织管理者的败德行为给自身带来的效用p。c。0);政府部门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管的成本为a,l为公众对政府部门的谴责,遭受的损失。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同样将博弈分为两个阶段,博弈的第一个阶段,确定慈善组织信息披露行为。用“披露”和“不披露”分别表示慈善组织的行为。博弈的第二阶段,监管部门选择是否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管,用“监管”和“不监管”表示监管部门的两种战略选择。
若慈善组织选择披露信息,监管部门选择监管,扣除信息披露成本c,慈善组织可以获取收益s-c,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监管成本a,支付为(s-c,-a),前面一个数值代表慈善组织支付,后面一个数值代表监管部门支付。若慈善组织选择披露信息,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监管部门不会发生监管费用,也不会受到公众的谴责,监管部门不监管行为获取的收益及发生的支出均为0,支付为(s-c,0)。若慈善组织不披露信息,监管部门选择监管,监管部门发生监管费用a,慈善组织因此导致公信力下降,损失a,支付为(-a,-a),若慈善组织选择不披露信息,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慈善组织可以获取违规收益p,那么监管部门就会受到公众的谴责,由此损失l,支付为(p,-l),
在监管部门监管的情况下,要使慈善组织选择披露信息,则s-c。-a。在慈善组织未对信息进行披露的基础上,监管部门会衡量监管成本与公众对监管部门的谴责所造成的损失,只有在l。a的情况下,监管部门才会选择监管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情况。
(三)博弈结果分析
通过以上博弈分析可知,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与监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政府部门作为监管慈善组织的部门,对慈善组织的活动也进行干预,意味着博弈主体既制定规则,也实行监管职责,这不符合博弈规则。公众应加强对监管部门的谴责。只有在公众谴责对监管部门造成损失大于监管成本,政府部门才会加强监督力度。同时应加重对不披露信息的惩罚力度,促使慈善组织按时按质按量披露信息,以降低损失成本。
二、对慈善组织信息披露及监管的建议
(一)建立信息披露的公开机制
公开慈善组织的财务及业务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公众和慈善组织间的问题。慈善组织应披露真实、充分、准确的信息,并且信息获取方式容易,信息内容规范,信息披露及时。慈善组织是有义务满足社会公众提出的查询财务信息、项目信息等要求,如果发生拒绝社会公众的监督的行为,应予以处罚。
(二)建立信息披露的惩罚机制
对于未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未按照规定公开慈善信息的慈善组织,监管机构应对其进行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的,监管机构可对其实行处罚。慈善组织通过虚假披露信息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并不及时改正的,可加重处罚力度,如取消其免税资格,并缴纳所获收益两倍的罚款。
(三)政府对信息披露费用进行补贴
慈善组织披露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治理信息、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四个项目。披露信息是一项大工程,需要一定的人力、财力。国际上,慈善组织的行政成本占总支出的15%~20%。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与之相比,我国行政成本占比算低的。为了保障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同时保障慈善组织可以正常披露信息,政府部门应给予资金补助,专款专用,资助其信息披露。
(四)建立第三方业绩评估机制
民政部门作为完善法规的一方,不能监管慈善。应设立第三方独立机构依法实行正常的监管,包括监督善款及物资的使用情况,检查信息披露状况,审查年度报告等。在此基础上,每年对慈善组织进行等级评估,针对慈善组织不按时按质的披露组织内部信息,不规范使用善款、物资等行为,以降级处分,切实提高慈善组织的运作效率及透明度。
参考文献
[1]纪纲,程昔武.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社会捐赠:一个博弈分析[j].铜陵学院学报,2011(5).
[2]姜丹,孟庆彬.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与政府监管的博弈分析[j].财会月刊,2007(4).
[3]刘跃飞,黄巍巍,王鹏.腾讯360事件博弈分析[j].企业经济,2011(6).
第二篇: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博弈分析(定稿)龙源期刊网http://.cn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博弈分析
作者:吴霞
来源:《财会通讯》2011年第08期
尽管目前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但还存在许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扰乱了我国政治经济的正常运转秩序。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入手,用博弈论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舞弊存在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博弈三方模型的描述与假设
造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所涉及的直接利益主体有三个:上市公司管理高层、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据此建立起来的博弈模型称之为三方模型,其关系如图1所示:
假设:(1)该博弈模型中博弈的参与人都是理性的,他们会在某种约束下做出最优化的理性决策。(2)假设证监会有两种行动可以选择:即审查或不审查;上市公司管理高层有两种行动可以选择:造假或不造假;会计师事务所也有两种选择:违规或不违规。(3)假设每个参与其他参与人的行动选择的了解不一定准确,本模型参与人的信息是不完全的。
二、上市公司管理高层与证监会的子博弈及其分析
上市公司管理高层与证监会的策略组合有以下四种策略:(监管,造假)、(监管,不造假)、(不监管,造假)、(不监管,不造假),相应的支付矩阵如表1:
在博弈模型表述中。e0代表上市公司的正常收益;e1代表上市公司因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所获得的额外收益;p1代表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所作的惩罚;c1代表证监会监督上市公司所付出的代价或成本;s1表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对社会造成的负效用;μ1为证监会的监管概率;λ1为上市公司的造假概率。
根据该支付矩阵,可计算求得上市公司管理高层的最优造假概率λ1*以及证监会的最优监管概率μ1*,它们分别为:
λ1*=c1/(p1+s1)(1)
μ1*=e1/p1(2)
综合数学推理过程可以看出,在证监会选择是否监管,上市公司管理高层选择是否造假的博弈中,nash均衡是存在的,nash均衡为:λ1*=c1/(p1+s1);μ1*=e1/p1。
从式(1)得出。(1)证监会的监管成本c1越高,上市公司管理高层造假的概率就越高。(2)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惩罚力度p1,越大,上市公司管理高层造假
的概率就越小。(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对社会效用s1造成的损害额越大,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证监会自然会加大惩处力度,从而使上市公司管理高层的造假概率降低。从式(2)得出:上市公司的非法收益额e1越大,证监会审查概率相应地也就越大。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管理高层惩罚力度p1越大,使上市公司管理高层不敢轻易造假,也使得证监会的审查概率下降。
三、会计师事务所与证监会的子博弈及其分析
会计师事务所与证监会的子博弈与前一个博弈基本类似。会计师事务所与证监会的策略组合有以下四种策略:(监管,违规)、(监管,不违规)、(不监管,违规),(不监管,不违规),相应的支付矩阵如表2所示:
在博弈模型表述中。g0代表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收益;g1代表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合谋造假所得的额外收益;p2代表证监会对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惩罚;c2代表证监会查处违规会计师事务所所付出的代价或成本;s2表示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导致的会计信息披露失真对社会造成的负效用。
根据该支付矩阵,可以计算求得会计师事务所的最优违规概率λ2*以及证监会的最优监管概率μ2*,它们分别为:
λ2*=c2/(p2+s2)(3)
μ2*=g1/p2(4)
综合数学过程推理可以看出,在证监会选择是否监督,会计师事务所选择是否违规的博弈中,nash均衡是存在的,nash均衡为:λ2*=c2/(p2+s2);μ2*=g1/p2。
从式(3)得出。(1)证监会的监管成本c2越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概率就越大。
(2)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p2越大时,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概率就越小。(3)会计师事务所出于违规操作致使会计信息披露失真对社会效用s2造成的损害额越大,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证监会自然会加大惩处力度,从而使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概率降低。
从式(4)得出。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违规操作而得的非法收益额g1越大,证监会的审查概率相应地也就越大。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惩罚力度p2越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威慑力越强,使得会计师事务所敢于违规操作的概率减少,从而使得证监会的审查概率下降。
四、上市公司管理高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子博弈及其分析
上市公司管理高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博弈比前面两个博弈要复杂。上市公司管理高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策略组合有以下四种策略:(造假,违规)、(造假,不违规)、(不造假,违规)、(不造假,不违规),相应的支付矩阵如表3。
在以上博弈模型表述中:e0、e
1、p1、g0、g
1、p2同上;x1代表上市公司管理高层造假被证监会查到的概率;x2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因违规操作被证监会查到的概率;x3为上市公司造假而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发现的概率;c3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审查成本;l为会计师事务所因拒绝上市公司管理高层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而面临的一些损失。根据该支付矩阵,可求得上市公司管理高层的最优造假概率λ3*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最优违规概率μ3*,它们分别为:
λ3*=c3/(p2x2-g1-l)(5)
μ3*=e1x3/(p1x1+e1x3-e1)(6)
综合数学过程推理可以看出,在会计师事务所选择是否违规,上市公司管理高层选择是否造假的博弈中,nash均衡是存在的,nash均衡为:λ3*=c3/(p2x2-g1-l);μ3*=e1x3/(p1x1+e1x3-e1)。
从式(5)得出。(1)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成本c3越大,上市公司管理高层的造假概率就越大。(2)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惩罚强度p2越高,查处的概率x2越高,上市公司管理高层的造假概率就越小。(3)会计师事务所违规而得的非法收入g1越多时,它越倾向于和上市公司同谋造假,因而使上市公司管理高层的造假概率越大。(4)会计师事务所因拒绝上市公司管理高层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而面临的可能损失l越大时,会计师事务所越倾向于向上市公司妥协,从而使上市公司管理高层的造假概率越大。
从式(6)可得出。(1)上市公司管理高层因造假所得的非法收益e1越大时,非法收益中分给会计师事务所的那一部分也越大,导致会计师事务所违规的概率也就越大。(2)上市公司造假而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发现的概率x3越大,会计师事务所违规的概率也就越大。
(3)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管理高层的惩罚强度p1越高,查处的概率x1越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概率也就越小。
五、三方博弈模型的综合分析
由以上证监会与上市公司管理高层、证监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管理高层与会计师事务所三个子博弈,得到三者最优监管概率。通过对以上博弈模型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一是证监会加大对上市公司管理高层的惩罚p1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惩罚p2既可以减少证监会的最优监管概率,也可以减少上市公司管理高层的最优造假概率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最优违规
概率。由此可以看出,证监会加大惩罚力度是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问题的最佳办法。
二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未发现上市公司管理高层在会计信息披露中造假的概率x3越大,其最优违规概率也就越大,事实上当x3为100%时,也即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审计水平低下或者审计责任心缺乏等原因而导致几乎一点都未发现上市公司管理高层在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造假行为时,等同于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管理高层同谋造假。而会计师事务所因拒绝上市公司管理高层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而面临的损失l增大时,上市公司管理高层的最优造假概率会增大,这也印证了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水平的缺乏而导致的会计信息披露失真问题。参考文献:
[1]刘志远。《浅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时代金融》2006年第10期。
[2]丁红燕。《浅议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11期。
(编辑熊年春)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第三篇: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研究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本文对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问题进行分析,并实证检验影响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因素,实证结果表明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主要受理事会关注领域、基金会范围和组织规模的影响,影响因素的差异也因慈善组织的性质类型以及注册地区差异而存在不同。最后针对如何改善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近年来,我国的慈善事业遭遇公信力危机的事件频发,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备受质疑。因此,加快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机制建设、提高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以及建立统一的慈善监管机制刻不容缓。这对于提高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完善我国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机制、完善慈善组织发展以及提高捐助者信心与积极性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那么,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存在哪些问题以及主要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本文将以慈善公益基金会的数据为实证样本提供相关的经验证据。
一、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可比性。表面上看,近年来我国的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状况大有改观,大多数基金会通过官方或非官方渠道披露了年度财务指标。事实上,其中很多基金会只是披露了审计报告的摘要,有的甚至只在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几个对组织自身有利的财务信息,对费用支出以及员工薪酬等公众感兴趣的指标“避而不谈”。这说明我国慈善组织财务信息的披露还不够充分,所披露的财务信息较少并且具有局限性。这是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的统一规范。目前,我国的官办慈善组织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而民间的慈善组织则遵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就造成了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没有统一的格式内容,从而使得组织之间的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
(二)信息披露监管乏力。我国的监管部门一直被公众所诟病的是其“有投诉我才管,没投诉我不管”的运行机制,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于基金会监管中。由于我国的慈善组织使用两种不同的会计制度,监管主体的角色定位不清,权责模糊,这给监管又增加了很大的障碍。尽管我国陆续出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都要求慈善组织应当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但是这些都是原则性的要求,没有严格的具体规定,更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导致监管没有依据。另外,受成本的影响,一些规模较小的基金会无法提供审计报告,我国的统一的独立第三方监管机制亟待建立。
(三)信息化水平较低,专业人才匮乏。除了上述问题外,缺乏信息技术的支持也成为我国的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短板。目前,我国早已走出了年度报告张贴公示的年代,越来越多的慈善组织在其官网公开相关信息。但是,仍有不少基金会还没有自己的官方网站,其相关的信息只能靠其他专业性的网站对外公布,信息化处于较低水平。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这些基金会缺乏专业的it人才和专业的财务审计人员。信息化程度较低和缺乏专业人才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制约慈善组织完善自身财务信息披露和自我监督的瓶颈,解决这一问题刻不容缓。
二、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设。
随着时代的发展,基金会管理层的特征对财务信息披露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parsonsandtrussel(2008)研究表明,慈善组织的理事会关注的慈善领域分布对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显著影响。一般认为,慈善组织中理事会关注教育、科研以及安全救灾方面内容,更愿意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的财务信息。据此提出:
假设1。理事会更多关注教育科研以及安全救灾领域内容,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更高。
慈善组织治理状况越好,就越希望能够通过财务信息的披露来吸引更多的捐赠收入和政府补助。weisbrodanddominguez(1986)定义了价格指标来预测捐赠者或者投资者投资1美元项目会产生的费用,以此来衡量慈善组织的财务治理状况。价格越低说明组织的执行效率越高,组织治理状况越好。本文借鉴tuckmanandchang(1991)定义的组织“管理效率”,即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的比率来衡量慈善组织的财务治理状况,发现“管理效率”越高(即占总费用的比率越低),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越高。据此提出:
假设2。慈善组织的管理效率越高,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越高。
通常认为,慈善组织越复杂,其就会有越大的信息披露压力。greenleeandtrussel(2000)证实收入集中度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慈善组织复杂程度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指标。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的慈善组织一般倾向于与特定的捐赠者或者投资者进行单独的沟通;而收入来源分散的慈善组织,为了满足更多的捐赠者和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会更加注重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以此来向社会公众传递一种良好的积极的信号。因此,收入集中度越分散的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越高。据此提出:
假设3。慈善组织的复杂程度与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慈善组织根据其业务范围分为全国性慈善组织和地方性慈善组织。全国性的基金会社会影响力较大,往往有较广的收入来源,而地方性的基金会由于知名度和地域的局限,其收入较为集中。同时,全国性慈善组织由于受公众关注的程度较高,受法规政策的影响程度较大,以及受到的监督压力较大,往往倾向于更好更完整地披露自己的财务信息。据此提出:
假设4。全国性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更高。
另外,慈善组织的规模从另一层面上投射出该组织拥有的各项资源。luomaandgoodstein(1999)的研究表明,组织规模越大其社会知名度就越高,同时,慈善组织的项目运作和财务状况将会得到社会公众以及媒体等利益相关者更多的关注。因此,规模较大的慈善基金会有更强烈的意愿去进行财务信息的披露。据此提出:
假设5。组织规模与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二)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本文使用基金会中心网发布的基金会信息,在剔除了2013年及以后成立的基金会后,选取了按照净资产排名的前200家基金会样本,共得到公募112家、非公募88家,共计200家基金会的2013年度相关信息观察值。由于我国目前暂无完整的慈善组织相关信息披露的数据库,因而为了获取慈善组织的相关信息,本文主要通过浏览基金会中心网以及基金会的官方网站来手工收集相关的指标数据。
(三)变量设置和模型选择。
1.变量设置。
(1)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为“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即“dq”,取值为0―24。该变量的数值通过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评价体系计算得出,具体数据来源于中基透明度指数fti指标。
(2)解释变量。设置五个主要解释变量,分别是“理事会关注领域”“管理效率(管理费用/费用总额)”“收入集中度[(捐赠收入/收入总额)2+(投资收益/收入总额)2+(其他收入/收入总额)2]”“基金会范围”“组织规模”,分别用bf、me、ic、scope、lnna表示。其中,理事会关注领域为教育、科研、救灾取1,其他为0;基金会范围为全国的取1,其他取0;组织规模使用的是基金会的净资产取对数后得到的数值。
(3)控制变量。借鉴behnetal.(2007)、parsons(2007)和刘亚莉、王新、魏倩(2013)的研究,我们将控制慈善组织组织年限(age)、盈利能力(pc)的影响。同时,还控制了是否公募(type,公募取
1、非公募取0)、是否在发达地区注册(area,发达地区取1,其他取0)、筹资效率(fe,筹资费用/费用总额)、理事会规模(bs,理事会成员数量)等变量。
2.模型选择。根据上述假设及变量设置,设置如下检验模型:
dq=β0+β1bf+β2me+β3ic+β4scope+β5lnna+β6area+β7type+β8bs+β9age+β10fe+β11pc+ε
(四)实证结果分析。
1.描述性统计。下页表1是200个全样本以及112个公募和88个非公募子样本的描述性统计结果。通过表中的数据,可以发现我国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差异较大,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得分最高的是满分24分,最低的只有9分,平均分为16.99分,整体情况较好。非公募基金会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均值17.17)略好于公募基金会(均值16.84)。在理事会关注领域方面,非公募基金会(均值0.73)在教育科研及安全救灾领域比公募基金会(0.56)更具有针对性。而在收入集中度方面,我国的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的均值是一致的,为0.77,与2012年的研究结果(均值0.88)相比有了明显的下降,但与美国慈善组织收入集中度(均值0.53)相比仍处于较高水平,这反映了我国慈善组织目前的收入来源依然较为单一,捐赠收入以及政府补助收入占主导地位。从管理效率来看,我国慈善组织管理效率平均为4.4%,其中非公募基金会(均值3.39%)的管理效率要优于公募基金会(均值5.2%)。
2.相关分析。在做回归分析之前,我们对变量进行了相关性检验(表略),发现理事会关注领域(bf)、基金会范围(scope)以及组织规模(lnna)均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dq)显著相关,并且符号和我们之前预期的相同。我们假设的收入集中度(ic)和管理效率(me)与披露质量的相关性虽然符号符合预期,但是并不显著。我们还发现,理事会关注领域与组织规模之间显著正相关,说明慈善组织规模越大,其理事会会更多地关注教育科研以及安全救灾领域。
3.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下页表2所示)显示全样本模型的调整r2达到29.5%,其中公募子样本调整r2为42.9%,非公募子样本则为12.6%,这说明该模型拟合度较好,公募子样本的模型拟合度要明显优于非公募子样本。理事会关注领域(bf)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dq)呈显著正相关,说明理事会更多关注教育科研以及安全救灾领域的,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更高,与假设1相符。管理效率(me)与dq呈负相关,但并不显著,这与西方学者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tuckmanandchang,1991),说明对于我国的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管理效率并不是一个显著的影响因素,因此假设2不成立。同样,收入集中度(ic)与dq也不显著,不符合parsonsandtrussel(2008)的研究结论,因而假设3也不成立。基金会范围(scope)以及组织规模(lnna)均与dq呈现显著正相关,说明全国性慈善组织以及组织规模较大的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较高,所以符合假设4和假设5。在公募子样本中,理事会关注领域(bf)、组织规模(lnna)、成立地区(area)以及理事会规模(bs)对dq均有显著影响。而对于非公募基金会,只有组织规模显著地影响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理事会关注领域(bf)和成立地区(area)仅在10%的水平上显著。方差膨胀因子检验显示模型中变量的vif值均小于2.5,这表明该模型中自变量之间不存在高度自相关以及多重共线性问题。
三、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我国的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主要受理事会关注领域、基金会范围和组织规模的影响。然而影响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因素存在较大的差异。组织规模以及理事会规模较大,注册地区发达,理事会更多关注教、科、救灾领域的公募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更高,收入集中度较低(即收入来源分散)和组织规模较大的非公募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更高。同时,全国性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要高于地方性慈善组织,教育科研及救灾类慈善组织、规模较大的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更高。
从上述对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实证结果分析出发,笔者提出以下相关政策建议:
第一,慈善组织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与规范。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良莠不齐,影响因素各异,但有一个基本性的制度问题值得我们探讨,那就是慈善组织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我国的慈善组织按所有制成分分别施行不同的会计制度,这导致了我国的慈善组织之间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而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又不太规范和详尽,仅有一些框架性的基本准则,存在缺乏对具体的项目业务处理以及信息披露的规范这一显著缺陷,这导致了我国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难以做到充分完整。因此,为了规范我国慈善组织的信息披露,相关法规亟需完善和规范。
第二,加强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审计监督。慈善组织信息的披露或呈报的质量参差不齐,与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的审计缺失密不可分。主要体现在:(1)强制审计主体的缺失。现阶段的慈善组织信息披露审计没有强制明确规定审计的主体,到底是由国家主管部门审计还是民间独立审计机构审计(如会计师事务所),抑或仅仅由慈善组织内部审计单位审计。(2)审计缺乏强制性。现有慈善组织的信息披露审计仅限于对一些大规模的公募基金会有一定的定期披露审计报告要求,而对于大部分的非公募及规模较小的慈善组织没有强制审计规定要求。仅有自愿披露审计报告的要求不足以改善现阶段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或其他信息质量低下的现状,因此加强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强制审计监管也是相关职能部门亟需解决的“慈善之殇”。
参考文献: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这个博弈中,纳什均衡是(甲进入,乙不进入)或(乙进入,甲不进入)。即给定甲进入,乙就不进入,给定乙进入,甲就不进入。但是现在,乙不知道两人共同进入将导致双方亏损,他只看到进入的利润,于是他将不考虑甲的行为,采取进入行动;而甲,因为掌握太多的信息,包括知道乙“不知道两人共同进入将导致双方亏损”而必定采取进入行动,于是乙只好放弃进入。平时,我们讲知识分子做事总是顾虑太多,在这个博弈里面,我们看到正式知识分子的顾虑使社会产出最大(1000+0=1000),如果知识分子不顾虑,那么社会产出就因为混乱而降低了(-6000)。而且,知识分子牺牲自己的可能赢利机会来使社会产出最大化。所以,我一直认为知识分子是真正默默奉献的一个阶层,而社会的分配体系却很少考虑知识分子的牺牲。
但上述例子并不说明知识越多越不好。对个人而言,可能有时过多的知识反而使赢利机会被迫放弃,即信息越多并不必定越好。但对全社会而言,可以想一下,如果大家都缺乏知识和信息的话,结果是大家都“进入”,社会产出完全无效率——因此,具有更多的知识仍是必要的。
我们一直强调信息的重要性,其实我们是想强调掌握信息的不同组合对博弈结果的影响是重大的。换句话说,博弈的均衡常常取决于知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