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消防组织管理,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由我校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管理。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1、带领学校教职员工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以及我校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

2、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3、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熟悉我校消防重点部位,掌握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6、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及组织疏散和逃生

二、根据义务人消防队员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补充。义务消防队任务

1.义务消防队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本区域各项消防活动,做好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3.熟悉本区域的消防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行为,预防和消除火险隐患。

5.定期组织灭火演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疏散和扑救,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引导消防队进入火场,并协助扑救一、参加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工作能力。

二、具体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定期开展灭火、救生技能训练,灭火战术训练

四、制定学校灭火作战预案,定期开展灭火、逃生演练

五、举办学生灭火技能、逃生知识培训班,提高自救能力

六、承担学校消防值班任务

七、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学生,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队扑灭一般火灾。义务(志愿)消防队工作制度

一、每月开展一次灭火、救生技能训练、熟悉水源道路,每季度接受一次消防技能培训

二、每季度检查一次消防设施、器材并进行维护保养,随时维修、更换、补充损坏、丢失的器材,确保完整好用

三、每年制定、修改学校灭火作战预案,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演练

四、每年举办两次学生灭火技能、逃生知识培训班,提高自救能力

五、做好学校24小时消防值班,随时接受求助

六、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迅速扑救初起火灾、疏散群众,协助辖区消防队扑救火灾事故

义务消防队职责和任务

1.认真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消防法规。2.宣传防火灭火知识。

3.负责维护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和装具,保证完整好用。

4.制定、研讨本单位的灭火的方案,在发生火灾的同时进行火灾扑救、疏散、抢救物资、警戒火场。5.在扑救火灾时要保护火灾现场。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以保障我校、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

2.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参加,有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3.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4.例会内容

(1)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要求,提高认识,协调工作。

(2)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况,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置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况,布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患预案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

1.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件大事,学校所有人员都必须予以重视

2.学校所有教职工有保护学生不受侵害的职责,每个人必须注意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主动增强消防工作技能

3.学校要定期研究对教师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

4.对教职工,每学期初应进行防火教育,努力开展防火知识答卷等灵活有效的教育活动

5.对学生应于学期初、放假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手段(如利用学校闭路电视放映防火vcd)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

6.在每年“119”防火宣传周及每年春季,利用学校宣传橱窗搞专题板报,悬挂横幅造声势,办专题讲座提高师生防火知识与技能,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7.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业余消防队成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

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

一、一般规定

学校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检查前,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二、防火巡查

(一)巡查频次

学校应每日对重点部门如食堂、配电房等进行防火巡查。

(二)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定期防火检查

(一)检查频次

学校应当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应当组织一次。

(二)检查内容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整改责任

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复查。对于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应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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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部门消防员如有请假,部门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保安部;

6.义务消防队员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或者消防活动者,将给予相应处罚

保安部防监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