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承诺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x单位(以下简称“xx”)承诺服务工作制度,向社会承诺服务内容和方式,增加xxx社会服务透明度,提高xxx服务质量,提升xxx社会形象,避免造成不良影响,赢得社会一致赞誉,结合xxx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xxx形象,树立加快xxx发展理念、服务至上理念、讲求效率理念、争先创优理念,向合作单位、服务对象以及人民群众作出更高质量的服务承诺,对违诺作出处理或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服务原则
(一)公平公正。在服务工作中遵守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各项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杜绝偏袒或歧视现象发生。
(二)务实高效。xxx开展对外服务时严格照章办事,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对合作单位、服务对象的工作,承诺向社会公开法律依据、必备手续、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严格按照对外公告的规定办理。
(三)自律廉洁。透明公开xxx财务情况,通过年度公示制度等形式公开,杜绝以xxx名义谋取个人私利。
三、服务责任
(一)全体员工若违反服务承诺制度及xxx各项管理制度,一经查实,视情况予以处分,轻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开除。
(二)全体员工被群众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有违反xxx相关规章制度的,经查证属实,给予违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三)违反xxx规章制度,以权谋私的,坚决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xxx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五)根据合作单位、服务对象反映意见和建议,属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xxx将及时向行政机关进行反映和沟通。属xxx内部职责范围内的,由xxx进行协调和监督。反映沟通和协调事宜将及时反馈通达至合作单位或服务对象。
四、主要内容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政策及xxx各项要求办理相关业务。
(二)按照各类业务办理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理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各类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效能要求,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四)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内容,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接待单位及服务对象来访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疑难问题做好记录和汇报;要规范服务,不因当事人态度及关系、人情等因数响影响服务质量;要做到克已奉公,遵守纪律;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六)经办人员外出,应委托或由主管领导安排其他同志代理其业务,并负责转达。正常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能办的马上就办。重大或紧急事项需研究或请示后才能办理的,实行预约服务、延期服务。
(七)总结和交流业内同行在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改善不当的服务管理模式,建立高效的服务管理制度。
(八)指导xxx各部门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xxx品牌推广,宣传推介xxx优质社会服务;协助行政机关进行全市行业的管理工作,针对社会组织发展方针、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可行性建议,促进公益行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服务方式
(一)通过互联网+。xxx信息服务主要通过xxx“xxx”、“xxx”及有关自媒体平台发布;xxx将相关内容在适宜的网站公示。
(二)通过实地走访。xxx工作人员将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合作单位、服务对象,了解掌握合作单位、服务对象的情况,听取合作单位、服务对象的反馈建议。
(三)通过反馈制度。每次活动开展通过填写反馈表或意见函的方式了解服务情况。
(四)通过社交工具。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形式进行联系和沟通。服务对象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形式反映需要xxx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业务咨询,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投诉。
六、行诺监督
通过设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或举办群众接待日活动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
七、违诺处理
本xxx违反承诺服务制度的行为,要从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作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予以赔偿。
(一)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举止不文明、态度不和蔼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来访者发生争吵的,给予
诫勉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于申报事项有明确规定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或对条件具备的申报事项没有按时办理的,或其他违反服务承诺制度的事项,视具体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直至效能告诫。
(三)对于工作中存在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工作人员,经核查属实后,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八、修改制定
本制度其他未尽之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xxx章程与相关制度文件执行。本制度修改需经理事会会议通过。
第二篇: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深入践行市政公用局”与民贴心、待民热心、让民舒心”的”三心”服务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对外服务水平,提升用户对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品牌化服
务的社会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内容
1、负责自来水、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户的抄表收费工作。
2、收取燃气保险费、青岛热电集团和泰能热电公司用户的供热费。
3、协助做好自来水、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业务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
二、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和《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2、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抄收服务规范,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着装统一,挂牌服务,行为规范,妥善处理抄收问题。
3、抄收员应严格按照营业站制定的月《抄表计划进度表》
进行抄表收费工作,提前三天张贴《抄表通知》。用户不在无法入户抄表,抄收员应在三日内进行抄收回头表工作。
4、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开展进社区访客户等公益宣传服务活动。
三、服务承诺
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在对外服务过程中,确因单位及员工自身原因给用户造成误解、不满的,须向用户赔礼道歉,并按《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奖惩办法
》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投诉监督
(一)对违背上述承诺的,可拨打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或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热线电话反映或投诉。
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电话:
83730066(周一至周五8:30-17:00)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热线电话:12319(24小时服务)
(二)对不涉及第三方认定的服务责任投诉,在接到投诉后2小时内联系用户进行沟通,4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用户。
(三)青岛市市政公用局设立社会服务责任承诺制度监督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负责投诉处理的监督工作。
第三篇:*组织部社会服务承诺制度x组织部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xxx组织部为认真履行职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组织部门新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体审批手续;负责市委委托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三)负责市委企业工委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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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凡本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一经投诉,先向病人赔礼道歉。查证基本属实的,医院将对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奖金、待岗、纪律处分、直至吊销执业资格、。
2、因工作差错多收病人医药费用的,医院将及时退还多收款项,赔礼道歉,差错当事人按医院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3、如果超过公布的单病种外科手术收费控制限额,病人按限额收费,超过部分由病人所在病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