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期:高邮法院分析社会抚养费案件执行难成因并提出对策

法院信息

第19期

高邮市人民法院编

2011年3月9日

高邮法院调研涉及农村基层组织民事纠纷特点并提出对策

2008年以来,高邮法院共审结执结了涉及农村基层组织各类民事纠纷为127件,涉案标的额近6千万元。

一、纠纷特点

1、以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为主,60%的案件均因土地承包合同的设立、变更、撤销引发,其余20%为房屋租赁纠纷,15%为借(欠)款纠纷,5%为损害赔偿及其他纠纷

2、农村基层组织败诉率较高,超过半数案件被告为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对诉讼过程较为抵触,不愿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农村基层组织败诉率达62%

3、隐含群体性不稳定因素,涉诉纠纷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效应,裁判结论与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少数村民以信访、群访或以此相威胁向法院施加压力,审理执行难度大

二、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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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丁一书记,夏正祥市长,朱德辉主任,倪文才主席,市政法委沈兴华书记,王正年常务副市长,市人大郭海平副主任,市政协姚美学副主席,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司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中院办公室、研究室

发:本院各部门

高邮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印制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