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规范农村干部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改居)“两委”干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引导激励农村干部履职尽责,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特制定本意见。

一、选拔任用

1、任职条件。农村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政府的领导;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得到多数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③积极服务群众,帮助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④善于协调农村各方面关系,能够处理复杂棘手问题、化解各类利益矛盾

2、选拔重点。要按照“三高三强”标准,积极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优先选拔文化水平高、领富带富能力强的人才担任农村干部。注重从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农村干部。对于村内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安排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或筛选发动本村在外能人、离退休干部回村任职,或通过跨村任职等方式配齐配强农村班子。注重做好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工作,条件成熟的,可大胆使用。

3、后备力量。每村至少有1名后备干部,一般不超过45周岁,要有计划地安排进入村级配套组织,或引导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逐步树立威信。镇街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不低于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30%,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100户以上村,原则上第三年要新发展1名党员,并注意党员队伍年龄结构。

二、职责任务

4、职责分工。村党组织是村内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书记是村级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村委会主任要自觉服从村党组织的领导,依法主持村委会工作;其他村干部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好分管工作。

5、引领发展。农村干部要带领党员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依法管理村级资产和其他财产,实现富民强村。

6、服务群众。农村干部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维护好村内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好群众的服务员。

7、民主管理。农村干部要公平公正公开落实好上级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好各项民主管理机制,维护好村级正常运转秩序。

8、维护稳定。农村干部有责任随时排查村内各类利益矛盾,发现情况后要第一时间做好化解工作,做到抓苗头、去隐患。对需要上报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政府报告,使各类利益矛盾及时得到稳控解决。

9、当好表率。农村干部要模范遵守各项政策法规、村规民约,带头参与并积极发动亲属、群众参与支持村内各项工作,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三、教育培训

10、培训时间。市委组织部、民政局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各镇街每年至少组织4期农村干部培训,全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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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果运用

21、按劳取酬。农村干部目标考核和评议考察结果与政治经济各项待遇紧密挂钩。各镇街要根据任期目标考核和评议考察结果确定农村干部报酬发放标准。同时,要注重在政治荣誉上加大对优秀农村干部的倾斜力度。

22、减发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减发相应比例报酬,并由镇街党委给予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组织处理:①无正当原因,不履行岗位职责的;②未完成年度任期目标的;③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未完成上级交办各项任务的;④不按民主管理机制办事,引发干群关系紧张、来信来访的;⑤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村内管理混乱的;⑥对村内矛盾纠纷解决不力的;⑦鼓动、支持或参与集体访和越级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