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目的是全面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动员市、区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为争取明年把我市创建成省级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为全面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争取明年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三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熟悉,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首先,创建文明城市是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区域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各个地区、各个城市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规模竞争、实力竞争、水平竞争,最根本的还是一种环境、文化和人才的竞争。环境就是生产力,形象就是竞争力。外商来投资,不仅仅要看你政策条件,还要看你的法制是否健全、社会是否文明、治理是否有序、工作是否高效、环境是否美丽。只有具备这些要素,这个城市才是一个有吸引力、有竞争力的城市,才能在新一轮的招商引资竞争中,引得来客户,招得进外资,留得住外商。国内外的大量事实证实,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一种可转化的生产力要素,是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无形资本”。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得先机,把丽水培育成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必须进一步改善投资发展环境,通过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增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其次,创建文明城市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途径。城市是现代文明的发源地,对周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推进城市化、现代化的过程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过程。不仅是城区人口增长、区域扩张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城市品位提高和人的现代化过程。这也有一个量与质的关系,我们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既要注重量的扩张,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当前,我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与城市现代化发展还不相适应,城市的建设、治理和服务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要充分运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这一载体,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市容环境、社会秩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建设和治理,不断提高我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塑造秀山丽水的文明形象。

第三,创建文明城市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服务质量的提高、精神文化生活的充实、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等问题。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因此,创建文明城市就是以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从老百姓愿意参与、能够受益的事情抓起,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创造安全文明的社会秩序,提供方便优质的社会服务,这是一件顺民意、得民心的大好事。我们一定要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让老百姓舒心、兴奋、满足。

我们还必须看到,我市撤地设市才三年多,城市建设、治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还相当薄弱,市民的城市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的形成还有个养成的过程,部门的创建共识还有个提高的过程,就是作为省级卫生城市也还有许多方面要“补课”,与其他兄弟市相比,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难度更大。在当前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呈现整体推进的大背景下,假如我们在创建中松一松、缓一缓,就有可能落后,就有可能成为全省唯一不是文明城市的地级市。丽水在全省的比较中,经济欠发达是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因素形成的,但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我们不甘落后。因此,市、区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攻难克坚,努力把丽水创建成省级文明城市。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市并举”(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的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把丽水培育成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要求,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着眼于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坚持德治与法治结合、建设与治理并重,创新治理体制机制,实行市区联动联创,努力把丽水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美丽、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治理优化、社区文明、文化繁荣的省级文明城市。

根据这样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我们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其次,要市、区联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抓落实。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莲都区要同步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按照联动联创的要求,莲都区委、区政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好属地治理职责,以创建工作为己任,敢抓敢管,尽心尽责,同时,要与市直各部门、单位主动联系、及时沟通,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发挥主导作用,着力组织、指导和协调基层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要充分发挥好基层保证作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履行部门职能,分工不分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推诿,不扯皮;更要树立“市、区是一家”的观念,发挥职能优势,全力支持和配合莲都区开展属地治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驻丽部队(武警)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军(警)民共建水平。

第三,要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硬任务。硬任务就要有硬指标,更要有硬措施。一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会后,市委办、市府办要把创建文明城市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莲都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莲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对目标任务和责任进行再分解、再落实,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创建责任制,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二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要加强经常性督查,市人大、政协要组织代表、委员视察,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监督。还要通过市民评议活动,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三要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在创建工作中,要积极探索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治理办法,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创建工作实绩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创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第四,要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创建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人民群众是创建工作的参与者、支持者,又是创建成果的受益者,更是创建工作的不竭动力。只有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自觉行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才能切实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后,要立即在市区掀起一个声势强大的宣传热潮,把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告知广大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莲都区、市直各部门单位都要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各专项工作组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年底前,市创建办要精心设计载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城市环境整治,有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舆论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制定具体的宣传报道计划,组织好一波又一波的宣传高潮,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非凡要重视及时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弘扬先进,同时,对存在问题和后进单位要有重点地进行批评曝光。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扎实有序的工作落实,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格局,推动创建工作出成果、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