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汇报(1)

检察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汇报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xx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研究工作措施,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办案工作,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无疑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祖国前途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积极组织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决议、指示精神,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保护法》和《预防法》以及《未成年**益保障法》的学习领会,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水平,为切实搞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的领导,安排一名副检察长分管此项工作,刑检部门指定一名副科长具体负责,并严格要求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有关统计台帐和工作制度,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工作措施,并制定中、远期工作计划和目标,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将维权工作引向深入,实现了对此项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管理。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市检察院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办案,围绕办案,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人们逐步树立起预防意识和维权意识,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该院先后十余次到乡镇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散发宣传资料两千余份,受教育青少年四千余名,处理法律咨询百余件。该院法制宣传普及面广、形式多样、不走过场,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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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学校为主阵地,辐射社区,切实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和在校学生犯罪日益增多的特点,市检察院根据这一趋势,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重点放到学校,充分利用学校这一主阵地,发挥检察资源优势,促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通过采取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咨询、调处疏导突出问题、保护在校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采取与学校共建法制教育联系点、受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组织法制宣传服务小组赴各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向管理存在漏洞或出现问题的学校提出检察建议或者与学校所在地有关单位协调解决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问题等工作措施,切实有效地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黄、赌、毒”的泛滥、“网吧”的违规经营等已成为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一大诱因。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联系,加强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针对社区治安环境中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而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上升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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