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传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只要是本市农业户口,年满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除外),在每月1—20日工作时间内持户口册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办理,分为每年100到800元的8个不同档次缴费。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并且年满60周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如果参保人还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就死亡的还可以退保;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退保时还给予500元的丧葬补助。

二、新农合政策

每年按国家规定缴费基数缴费,看病时就可以享受合医补偿,门诊县级以上补偿40%,县级补偿50%,乡级补偿60%,村级补偿70%;住院县级以上补偿50%,县级补偿60%,乡级补偿70%;参合农民年度住院补偿累计最高可补偿12万元。参合患者在县、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平产分娩最高可补偿1200元。并且可享受妇幼项目补助400元。慢性病和大病门诊还可以办理慢性病卡。

三、创建工作惠民政策

只要户籍在高寨乡,并且在我乡创业的,都有机会申请返乡创业补助资金3000元、自主创业奖励资金4000元、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两次共计3600元)、小额担保贷款(男最高8万元、女性合伙经营最高10万元)。

第二篇: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成效显著

【出处:荣成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发表时间:2012/7/18查看次数:38】

为进一步推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就业工作群众满意度,根据省及威海市委宣传部、人社局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就业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形式多样,成效突出。

开展政策便民“四个一”行动。以方便群众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为出发点,以畅通政策发布渠道、简化政策审批流程、改善就业服务环境为重点,推出“四个一”政策便民服务举措:一是印制政策便民公开卡7万份。本着简洁实用、通俗易懂的原则,对现行的积极就业政策进行梳理,分类分别制作成政策便民公开卡,载明政策办理事项的名称、标准、流程、要求、时限、责任单位、服务电话,在市人社系统相关部门、窗口及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社区服务站统一摆放、免费发放。活动月期间累计,全市累计发放宣传卡、宣传纸5万余份。二是设立政策咨询便民电话。面向社会公开就业政策咨询便民服务电话—-7572853,为用人单位和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投诉受理等电话服务。活动月期间电话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三是设立微笑服务“导服台”。结合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实践活动,在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一楼建立就业政策微笑服务“导服台”,由副主任及科长轮流值班,为各类人员提供政策解答、业务咨询、告知提醒等人性化服务。活动月期间接待群众咨询550余人次。四是建立在线就业服务平台。依托“荣成就业创业网”建立在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立“就业创业政策问答”专栏,活动期间充实专栏内容10余条,政策问答内容被浏览次数达到1000余次。同时利用室内外先进的电子大屏,对现行的就业创业政策每日进行广泛宣传。

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日”活动。6月1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政策面对面,服务心贴心”为主题的“就业政策宣传日”活动。在市区,劳动就业、人才等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市场门前开展了“就业政策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各镇、街道当天同步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活动当天,现场共设立创业补贴、就业服务、灵活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场地租赁补贴、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失业保险、高校毕业生9个政策咨询台,每个咨询台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向咨询群众解答各项就业政策,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同时在人力资源市场横屏播放“落实创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等就业政策宣传日活动口号,彩色电子屏幕播放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活动现场吸引大量群众,工作人员现场共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的广泛宣传日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就业政策的总体宣传效果,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就业政策的了解和对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成效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就业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

开展“五查五看五提高”活动。活动期间,荣成市人社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现行政策进行梳理,力争不断优化政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就业资金自查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自查中发现针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介绍补贴和创业人员定额社保补贴这两项就业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市人社局立刻安排相关科室查找原因,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及时落实政策。

开展“就业政策评议”活动。将《就业政策情况评议表》通过各服务窗口发放给办事群众,开展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建议,累计共回收问卷近400份,并将问卷中的意见逐一梳理汇总,群众对荣成市落实就业政策满意率达99.9%。

开展“四进四送”活动。一是开展就业政策进校园活动,以威海工程技术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为重点,为在校学生特别是毕业年度学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基层服务项目政策和就业信息服务二是开展就业政策进社区活

动,在前段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和就业援助岗位调查的基础上,以城市社区为重点,为社区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创业意愿的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政策和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维权、子女教育、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三是开展就业政策进企业活动,以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为重点,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开发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和人力资源服务四是开展就业政策进乡村活动,通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乡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和岗位信息服务

第三篇:创业政策宣传创业优惠政策

一、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一、补贴人员范围

本辖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等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已经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的个体工商户不在享受范围。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招用人员符合条件的,按招用一人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三、补贴申请条件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本辖区内于2013年5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向工商登记注册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认定审批,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在本辖区内于2013年5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本市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可按照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向工商登记注册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认定审批,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补贴申请材料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前最近一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材料:

1、吸纳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登记失业人员内网失业登记打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

二、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一、补贴申请条件和标准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2013年10月1日以后在本辖区登记注册),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济南市生源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正常经营1年以上是指企业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有正常营业收入和一定的盈利能力。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执行。

二、补贴申请提交材料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工资支付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财务报表原件;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材料:

1、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名单、身份证原件;

2、登记失业人员内网失业登记打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原件;

3、劳动合同原件;

4、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社保部门盖章)等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8825371588766166

巨野河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014年7月2日

第四篇:合作医疗政策宣传沙洋县妇幼保健院

沙洋县妇女儿童医院

农村合作医疗合医患者直接入住直接报销居民医保定点医院

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直接入住

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一、起付标准:

在沙洋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起付标准80元,报销比例75%。封顶线为30000元,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每人在1年内累计补偿的住院费总额不超过30000元(不含二次补偿)。

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在县内定点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

沙洋县妇幼保健院

县级医院及县外二级医院

(王朝大酒店往城区方向50米,长林菜场旁)服务救护车县内24小时免费接送服务电话:8561120

沙洋县妇幼保健院

医院简介

沙洋县妇幼保健院坐落于水陆通衢之汉江重镇,医院毗邻汉水,交通便利,风景宜人,是城镇医保、合作医疗的定点医院。设有保健科、妇科、产科、儿科、内科、外科及各类辅检科室。配备有多功能b超、阴道b超、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微量元素检测仪、产后康复治疗仪、海极星治疗仪、妊高征监测系统、红外线乳腺扫描仪、电子阴道镜等先进检测治疗设备。除开展妇女、儿童疾病的临床诊断、治疗外,还专业开展新生儿游泳抚触、孕妇吸氧、妇科病普查、乳腺疾病筛查、男女婚检、新生儿疾病筛查、微量元素检测、智力测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妇女围产期保健等。

科室功能介绍

保健科室

承担着全县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基层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功能。儿童保健主要负责全县0到7岁儿童健康保健,开展了婴儿淋浴、游泳抚触、生长发育监测、营养评估指导、喂养行为指导、儿童智力测查、微量元素检测以及儿童入托体检。妇女保健门诊主要开展孕期检查、孕期营养指导、优生优育咨询、母乳喂养指导、孕妇吸氧、产后42天复查、妇科病普查普治、乳腺病查治和计划生育指导。

临床各科室

开展内、外、妇、儿各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及治疗。开展的手术项目有:阑尾切除术、胆囊切除术、胃大部分切除术、创伤性脾破裂切除术、“t”管引流术、肠修补、各种肛肠手术、骨折及肌腱手术剖腹产、子宫肌瘤切除术、子宫全切术、卵巢囊肿摘除术、宫外孕、无痛人流等。

沙洋县妇幼保健院专科特色简介

游泳抚触中心(三楼)

抚触可以刺激宝宝的淋巴系统,增强抵抗能力,促进小儿生长发育。可以促进食物消化吸收,减弱应激反应,提高小儿抗病能力。还可以平复宝宝暴躁情绪,减少哭泣,增强睡眠。抚触能促进母婴间的交流,令宝宝感受到妈妈的爱护和关怀。是视觉、听觉、触觉、动觉、平衡觉的综合信息传递。

科室负责人:豆莉(主治医师)13451207286红外线乳腺扫描仪(二楼)

近年来,妇女乳腺癌的发病率已跃居妇女恶性肿瘤首位,乳腺病的患者居高不下,我院引进的红外线乳腺扫描仪运用红外线强大的穿透能力,对乳腺软组织进行扫描,红外光穿过致密的乳腺组织时,可以清晰地显示其复杂的结构。再通过影像分析,从而区分乳腺内是否存在肿瘤以及它们的良恶性,对人体无害,无痛苦,针对乳腺增生、乳房肿大、乳房疼痛等诊断精确率高,被广泛应用于乳腺健康检查,深受广大女性欢迎。

科室负责人:马群芳(主管技师)13607267587微量元素检测仪(二楼)

人体内微量元素具有重要生理功能,如果缺乏会导致人体机能障碍,儿童、青少年缺乏,影响及危害会更大。体内缺锌,生长停滞,免疫力降低,食欲下降,智力下降;体内缺铁,导致贫血,注意力下降;体内缺钙,影响骨骼正常发育,易患软骨病;体内缺铜,长期腹泻,发育迟缓。体内含铅,智能认知发育有障碍,学习困难,注意力不集中。

专家建议。婴幼儿或青少年时期是身体和智力发育最大最关键的阶段,体内微量元素营养状况的好坏,影响人体身心发育,孩子体内微量元素要及时检测,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每年一次。

科室负责人:黎明霞(主管技师)15972629788

小儿智力筛查(二楼)

智力测验在诊断脑机能障碍宝宝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在国内已应用得较为广泛。通过测查,明确儿童智力发育程度,掌握宝宝发育特点,因材施教促进宝宝在各方面得到发展。通过测查,倘若发现宝宝的智能发育存在问题,有的动作发育迟钝,有的语言发育较晚,有的适应集体生活力较差,可根据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早期加强训练和教育,以利于其尽快接近或达到正常的发育水平。如果发现宝宝智力超常,可及时加强培养,促进其进一步发挥优势,在某些方面得到更大的发展。

专家建议。智力测验帮助儿童保健工作人员了解不同年龄阶段儿童智能的发展规律,对心理发育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偏离的儿童,而采取相应的保健措施。智力筛查时间为0岁至三岁。

科室负责人:文孝宣(主治医师)13986960459

外科(一楼)

我院外科作为临床重点科室之一,目前人员结构合理,专科特色鲜明,常年开展创伤外科、普外科、肛肠外科等手术,其中副主任医师1名,主任医师3名,目前能开展的手术:胃大部分切除术、胆囊切除术、“t”管引流术、创伤性脾破裂切除术、肠修补、阑尾切除术、各种骨折及肌腱手术。

科室负责人:冯杰13872900448

妇科疾病筛查治疗中心(二楼)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8、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数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基数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9、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不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