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四亮四评活动实施方案
呈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四亮四创四评”活动方案
根据新区党工委(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四亮四创四评”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呈创先„2011‟15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视频会议,进一步推动新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促进创先争优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在建设活动中达到增强活力、转变作风、服务发展、共同提高的目的,呈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参与对象
全局党员干部、领导干部
二、主要目标
以“四亮四创四评”为基本内容和主要目标。
1.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2.服务作风明显改善;
3.服务效能明显提高;
4.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三、活动安排
(一)“四亮四创四评”活动内容及方式
1、四亮
一是亮流程。各科室、中心通过墙贴、摆放展板、便民服务手册、卡片及在网站公开等方式,将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进行公开。
二是亮身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引导党员发挥示范作用,把党员身份亮出来、让党员称号响起来、使党员形象树起来。通过摆放桌卡,佩戴党员标志牌、团微、胸卡、挂牌上岗等方式,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等信息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亮职责。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服务指南(手册)、网站等,对各科室、中心的职责、履职要求、工作时限进行公开;工作人员亮明各自岗位职责。
四是亮承诺。通过公开栏、黑板报、网站、服务承诺卡等形式把本单位服务承诺、完成时限和兑现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2.四创
创优质服务之星、创流动红旗标兵、创党员示范窗口、创人民满意支部。量化争创标准,制定争创办法,开展“优质服务之星评比”和“星级评定”工作。实行“流动红旗标兵”动态评比制度,每月进行一次评选,对服务态度良好、工作作风踏实、服务质量较高的单位及个人授予“流动红旗标兵”。党员积极作表率、树标杆,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积极争创“创党员示范窗口”。党支部要带领工会等组2织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争创“人民满意党支部”“人民满意工会”。
2、四评
一是自己评。年内适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工作分析会、工作评议会等,对党员干部的履职情况、承诺事项等进行评议,开展好自评和互评,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
二是群众评。通过发放评价表,问卷调查,社会满意度调查等,让服务对象能够及时、简便地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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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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