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创新调解与执行工作机制的考察报告
关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创新调解与执行工作机制的考察报告
04-01
福田法院赴东北法院考察组/张华(执笔)
为学习兄弟法院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加强我院调解、执行工作提供
参考,缓解日益严峻的“案多人少”矛盾,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
根据院党组的决定,由杨旭副院长带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于2010年2月份
赴吉林、黑龙江省部分法院考察。考察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参观和参阅资
料的方式,在吉林省重点考察了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创新调解、构建多
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在黑龙江省重点考察了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在执行工作中尝试执行“110”的作法。两地法院的经验和做法给考察组留下
深刻印象,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期望对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调解、执行
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实行内外结合,整体联动,构建多元纠纷解决
机制的经验
宽城区位于长春市北部郊区,下辖九街一镇和一个经济开发区,面积237.99
平方公里,人口42万。宽城法院共有干警141人,其中法官79人。全院年均
收、结案数4600件左右。该院通过探索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极大地缓
解了法院的工作压力,收案量连续两年不升反降,年均下降5%,信访量大
幅度降低,案件调撤率大幅度提高,其中,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
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达92.6%,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达
57.9%,执行案件和解率达31.4%。主要做法是。
1.依靠党委领导,法院积极主导,相关部门联动配合。该院认识到,构建多
元纠纷解决机制是对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变革,是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多
方联动、形成合力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党委的统一领导。为此,由区委
政法委牵头,成立了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由法院、
司法局、民政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和宽城区联调联动试
点工作推进会,召开了全区街乡镇党委书记研讨会,研究制定了《宽城区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联调联动”民调工作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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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务庭审理外,还应为庭审做好准备,让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指引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固定诉争焦点、围绕诉争焦点提供证据和申请追加漏列的当事人等,使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发挥类似欧美法院审前程序的作用,加快案件的诉讼进程,提高办案效率。
2.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我院实际的执行新机制。为了解决长期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执行难”问题,各地法院先后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如债权凭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登记备案、分次立案等,由于这些制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提高执结率,案件并未真正执结,所以未能从根本上扭转“执行难”的局面,因“执行难”导致的涉法涉诉信访仍然居高不下。这说明,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繁重、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寄希望于
一、两项执行措施的推出就毕其功于一役,必须不断探索新的执行方法,按照“综合治理”的办法整体推进。道里法院实行执行“110”制度旨在建立联系畅通、高效快捷的执行新机制,其制度设计的初衷无疑是正确的,实行后也收到良好的效果,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推行执行“110”制度向当事人展示这样一个事实,即法院已经穷尽了所有的执行措施,案件得不到执行是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避免因案件执行不到位引起当事人的强烈反弹,为今后案件退出执行奠定事实基础。总体评价,执行“110”制度能够极大地提高执行效率,缓解申请执行人因执行不到位到处投诉上访给法院带来的工作压力,有利于构建法院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和谐执行关系,是法院改革执行工作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这项制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能否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相关的配套保障措施是否能跟上,以及执行人员的接受程度等。本文只是提供了一个思考问题的角度,下一步还需要进行更加科学、严谨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