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现状
党的十七大将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作为“五大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提出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目标,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把反腐倡廉建设入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和作用。
多年来,在市纪委和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鄂伦春旗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在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累累硕果的同时,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和体现。
一、目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市纪委和旗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及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越来越重视,无论在支持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上,还是在机构设置及人员选配上,都是加强的趋势。
1、机构得到充实完善。旗纪委监察局核定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8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10人,主任科员5人,副主任科员2人,科员7人。委局内设办公室、党风廉政室、纪检监察室、纠风办、执法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教调研室8个室。2004年根据自治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需要,旗委又设立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正科级建制,与监察局合署办公,并核定三名事业编制。现全旗6镇1乡3个办事处均配备了专(兼)职纪委书记,特别是在全旗82个行政村、社区均配备了专(兼)纪检委员等,使纪检组织更加完善。
2、干部队伍流动加快。旗委、政府一直关心和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上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生活上关心和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从2004年起,委局机关先后有16名干部被提拔走上领导干部岗位,其中正科级4人,副科级5人,主任科员5人,副主任科员2人。向外单位输送优秀领导干部5人,择优调入9名干部,进一步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增强了队伍整体合力,提高了整体素质。
3、年龄结构更趋合理。机关平均年龄42岁,其中30岁以下2人,30-35岁6人,36—40岁5人,41—45岁7人,46—50岁2人,50岁以上6人。
4、学历文化水平较高。委局机关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8人,占28.6%,大专学历18人,占64.2%,大专以下学历2人占7.2%。专业构成:法律专业11人,行政管理1人,经济管理专业6人,财会专业1人,其他专业9人。据了解,有些干部仍在继续攻读高学历或双学历,以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涵量。
二、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
从总体上看,全旗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充满了活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但也还存在不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一)在基层一些领导认识还不到位。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
(二)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比如我旗7个乡镇均配备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委员(3个办事处待配备),但绝大多数均是同时兼职其他工作,使原本人员就少,工作任务较重的纪检监察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大打折扣。这种现状的形成,一是有的单位精简机构后人员不够;二是受地方财力所限,在纪检监察干部的待遇上以难以兑现。例如,我旗在村、社区设立纪检委员,因村委会人员数量限制,最主要是福利待遇问题,村里拿不出专职纪检委员工资,乡镇纪委和旗纪委也无力支付,所以我旗村、社区纪检委员只能由村党支部成员兼职。
(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在基层乡镇纪检工作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
(四)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实际工作中,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乡镇的纪检干部对本职工作不很熟悉,知识面不宽。涉及到其他相关的法规、财会知识以及办案技巧,则更为缺乏。有的干部习惯于传统工作方式,对现代化办公技能的学习缺乏兴趣。客观上,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短,还没有完全进入工作角色。更主要的是主观方面,有些干部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和钻研精神,致使工作开展的不够理想。
(五)旗直各纪检组受体制影响,工作开展的参差不齐。我旗有公安、检察、法院、工商、国税、地税等6个旗直纪检组和旗直工委纪委。从近三年查办案件情况来看,只有旗公安局、旗法院有立案案件。而且绝大多数旗直纪检监察部门信访举报工作也相对薄弱,信访举报数为零部门不在少数。这当然不能说我旗的违法违纪现象已经杜绝,更不是说我旗的执法执纪领域是一片净土,主要是我们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影响还不够深,群众对我们还不够信任。
三、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举措与对策
(一)加强思想教育,坚定必胜信念。对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走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不久的人员,除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的教育之外,还应加强反腐败的形势教育、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及纪律教育。进行反腐败形势教育,也可使纪检监察干部在繁杂的业务工作中,在遇到困难、曲折时,站得更高,看得更全面,有利于抓住本质,把握全局,增强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艰苦奋斗,勤奋敬业。
(二)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精学熟知专业知识,而且要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只有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的状况,一是注意要突出重点,有计划,有安排,持之以恒,避免应景、应时学的短期行为,确实做到学有所用。二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三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深入到经济部门、行政事业等业务部门学习。主动登门求教,实地进行调研,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工作作风的转变,树立勇于创新的思想意识。提倡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新经验,关注新问题,提出新措施,在改进上动脑筋,在效果上抓落实。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了解社会、群众反映的热点及难点,才能找准创新的切入点,找出从源头治理的办法。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努力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战线干部的形象。
(四)实行交流轮岗制度,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从大局出发。要舍得输出骨干,使他们到更多的岗位锻炼成长;也要有吸纳相关专业人才,敢于大胆使用的气魄,逐步形成良性流动。同时在委局机关内部有计划地实行不同岗位的轮换交流,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适应工作,逐步成为知识全面、业务精通、政治保障的多面手,从而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
(五)严格管理队伍,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监督。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内部监督,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特别要在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和审理、纠风和执法监察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制约有效的监督措施,逐步形成自我约束、组织监督、相互制约、责任追究的内部监督机制。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加压、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六)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对旗直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旗直各纪检监察部门是全旗反腐倡廉建设的一支重要队伍,涉及面广,其工作效果直接影响着全旗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进展。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明确职责,从体制上强化管理。旗直纪检监察部门受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旗纪委监察局双重领导,以旗纪委领导为主。业务工作由旗纪委监察局负责管理和指导。旗直纪检监察部门在主业上要保持相对的自主性,增强权威性,加强归属感,强化旗直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逐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深入推进全旗反腐倡廉工作。二是要摆正位置,加强所在部门及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旗直纪检监察部门是全旗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履行党章、《行政监察法》、“两个条例”、《实施纲要》赋予的权力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正确把握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旗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尤其是要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尽快扭转办案不力的被动局面。要明确旗直纪检监察部门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是办案第一责任人,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重视自办案件工作,务求实效。三是要加强监督,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要针对部门和系统反腐倡廉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推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总之,提高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除以上几方面的对策外,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只有充分运用外部条件的优势,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只有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整体水平,才能不辜负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厚望。
第二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材料树立新标准实现新跨越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林甸县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目标,以“双创一争”活动为载体,以组织建设为基础,教育培训为手段,规范管理为重点,抬高新起点,树立新标准,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新跨越,致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五突出”,实现了“五化”的工作目标。
一、突出完善体系,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网络化。按照“带好队伍必先建好班子”的原则,强化纪委班子建设,实行书记负总责,常委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日常小事由书记会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公正决策。同时,积极整合优化纪检监察力量和资源,以县纪委监察局为核心,按照“有党委就有纪委、有党组就有纪检组、有党支部就有纪检委员、有自然屯就有监督员”的要求,完善配齐了37个基层纪委(纪检组)机构和人员,设立了3个派驻中心乡(镇)纪检监察室,并在8个乡镇增设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同时,结合村两委换届,在全县83个村选配了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并聘请了100名村廉政监督员,进一步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纪检监察队伍网络体系。
二、突出准入任用,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选拔标准化。建立了资格准入制度,高标准设定纪检监察干部入口条件。在选1
拔标准上,人选必须达到政治可靠、人品优良的要求,学历在本科以上,所学专业为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财会、经管、中文等,年龄在35岁以下,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这样既保证了人选过硬的政治、文化素质,又保证了其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干部形象。在选拔程序上,先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初步人选,纪委、组织部联合考察,经纪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近两年先后选拔了8名政治可靠、年富力强、专业对口、事业心强的干部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他们在新的岗位,都很快地进入了工作角色,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担当起重要工作任务。目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均已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经管、法律、财会专业占80%,党政管理及其相关专业占20%,中青年干部占85%以上。
三、突出教育培训,实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专业化。将教育培训作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抓好抓实。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种调训活动,使其系统学习业务知识、时事政治、政策理论、文件精神等内容,提高综合素质。近两年,在工作任务繁重、机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共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调训15人次,达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二是规划安排新任职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省委、市委、县委党校培训,使其接受革命宗旨、领导科学、法纪条规等方面的教育,为做好为民、务实、清廉领导干部做好准备。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纪检监察业务、法律知识的学习,每年都要组织自办纪检监
察干部培训班。今年已办班2期,重点强化了中纪委“四个对”、省纪委“十禁止”、市纪委“三个一”的教育学习,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30人次。四是注重加强纪检干部锻炼,从有利于干部成长进步的角度出发,把握各种教育锻炼机会,让年轻干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先后派出4名纪委机关干部到乡镇挂职或承担包村任务。通过多渠道的教育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达到了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
四、突出轮岗使用,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交流经常化。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内部活力和调动工作积极性出发,突出干部的交流和使用工作。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明确内部轮岗、外部交流的干部使用渠道。提出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3年必须轮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0年没有提拔必须交流的要求,这样,既有利于干部的全面发展,又有利于干部的成长进步。三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调整交流干部38人次,其中县纪委内部轮岗12人,委直与派驻机构轮岗5人,提拔14人,重用8人。有2名县纪委班子成员交流到县直部门任主要领导,1名科室主任交流到政法系统任纪检组长,有2名乡镇纪委书记提拔到政府任主要领导、2名到党群组织任负责人。
五、突出机制建设,实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规范化。树立“打铁先得自身硬”、“正人先正已”的观念,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化管理。一是抓管理理念创新。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林甸实际,提出了机关
建设创“六型”(和谐型、务实型、创新型、自律型、服务型、学习型)、纪检干部做“六者”(捍卫者、实践者、保驾者、示范者、先行者、保护者)、工作成效求“六新”(新进展、新作为、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新成效)的目标,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要处理好彰显个性与互相包容、实现自我与维护大局、活泼舒畅与严谨自律、全面履职与重点突破、各负其责与互相配合、统一意志与积极能动、审慎稳妥与敢闯敢干、坚持学习与勤奋工作、坚持原则与适度灵活、内部和谐与外部认可十个方面关系,围绕“六个自我”(自我武装、自我警示、自我陶冶、自我约束、自我提醒、自我完善),不断提升纪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省纪委《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后,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认真学习传达,全体干部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大兴“三风”、严守“十令”,力求“三实”、务诫“四不”,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抓监督措施创新。为解决谁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实行了内部监督制。建立了由县委、纪委、组织部、人事局、机关党委、信访办领导及各战线上的纪委委员组成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监督领导组织,成立了由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内部监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内部监督的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小组职责范围,制定了工作规章,工作小组定期向领导组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组织每年向纪委常委会汇报一年来内部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形成良性的自我约束机制。自
监督小组成立以来,接待群众来访8人次,调查处理群众反映办案“不公”问题1起,澄清了群众误解。实行开门纳谏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巡视员(行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信,公布内部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从多个层面征求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通过调查问卷、走访及上门纳谏等形式,向社会各界收集了7个方面共38条建议和意见,并做了认真的研究和落实;实行警示谈话制,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基层纪检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个别苗头性问题随时谈话纠正,如发现不适宜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三是抓落实方法创新。实行督促检查制,县纪委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派驻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及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重点帮促,对重要信访批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定期或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查访、回访和巡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实行绩效考核制,县纪委明确细化基层纪委(纪检组)、派驻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任务,并与“一把手”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条量化计分,年终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和量化考核,对没有达标的,由县纪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因工作失职、失误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被查实,调离纪检监察队伍。四是抓管理制度创新。
在完善《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办案制度》、《学习制度》、《工作纪实制度》等16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了请示报告制,要求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室每半年向县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县纪委机关干部完成任务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通过完善创新各项制度,形成完整的规范体系,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工作格局。
通过“五个突出”,林甸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干部作风明显转变,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呈现出“风正气顺心齐、为民务实清廉、想干会干干好”的良好风气,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几年来,县纪委先后被市委、市纪委授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先进单位、办案先进单位、“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5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被评为省、市“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党的忠诚卫士”。
第三篇: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队伍建设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
铁路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铁路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维护安全生产稳定、促进基层党的建设和发展事业不可或缺的保障力量。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既是党纪政纪的维护者,更是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执行者。如何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铁路等重大战略部署,为铁路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是我们面临的首要课题。因此,在党的纪律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再次深入思考如何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得出一个坚定的答案就是只有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才能在完善的制度保证下发挥出纪检监察部门应有的监督和保证作用。
一、明确形势任务,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随着铁路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及跨越式发展的加速推进,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必须认清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1、提高认识,坚定信念。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为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作,职责神圣,任务光荣。要想不辱使命,有所作为,就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当1
作政治任务去完成,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为人处事光明磊落、胸襟坦荡,用好组织和职工群众赋予的权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刚正不阿,秉公办理。
2、明确职责,服务大局。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当好善于谋划的参谋长,又要当好雷厉风行的执行官。要开动脑筋,想在前,讲在前,宣传教育在前。认真落实局纪委和站段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各项纪律制度,开展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一切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安全生产。
3、排除异念,忠于职守。纪检监察干部从事纪检工作必须根除“纪检工作得罪人”的错误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学习,躬身实践,着力提高自身的修养。在纪检监察实际工作中,严谨务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审视问题,做到察事早,定位准,主见明,善于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及时有效地对待每一项工作。
二、加强专业学习,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如果没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就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和新任务的要求。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2
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1、增强自觉学习意识。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把学习当作一种职责、一种境界、一种追求,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以致用。不能坐吃“老本”,必须通过学习,拓宽视野,打开思路,强化理性思维,提高准确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的能力。
2、加强各项业务学习。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其丰富的内涵,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实践。认真学习纪检工作相关文件,同时,自觉学习经济、财务、科技、法律法规、计算机网络等相关知识。切实打好政治理论功底和业务知识根底,不断提高理论修养、文化素质和工作水平。
3、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考验也越来越严峻,如果自律意识不强,思想道德防线不牢,经不起腐蚀和诱惑,就会被人情风、关系网左右,被糖衣炮弹击中。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经常学习《党章》和党纪条规,牢记职业道德,经常对照先进,反思自己3
的行为是否符合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一旦发现有所偏离,就要立即克服和纠正。
4、坚持理论指导实践。要成为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做到懂全局、精本行。要对纪检监察工作专
一、专心,在实践工作中充分运用掌握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并进行更为深入、系统的钻研,从而不断获取新知识,掌握新技巧。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日积月累地勤学,脚踏实地地苦干,培养敏锐的洞察力、高强的分析力、正确的判断力、敏捷的应变力,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内行和专家。
三、树立良好形象,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力保证,“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秉公执纪”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的风范。我们要始终保持一股敢于碰硬、正必胜邪的斗志和锐气,不怕威胁恫吓,不怕打击报复。在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面前,严于律己、自重自省、一尘不染,立场不动摇,原则不改变,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这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重要的政治品质之一,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按章办事,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做党的忠诚卫士。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每一项工作都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扎扎实实地做细做实。将公平和正义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2、谦虚谨慎,协调配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永远都不能脱离职工群众,更不能将自己凌驾于职工群众之上。要始终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深入生产一线车间检查工作、调查问题时,要严格遵守规定,吃住行从简,认真听取一线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工作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搞好协作配合。查办一个案件、开展一项检查、抓好一项专项治理,需要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才能彰显成效。这就要求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不分工作彼此、不争职位高低、不扯责任你我,自觉主动地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在工作中求团结,在团结中求合力,在合力中求成效。
3、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深刻吸取个别党员干部的反面教训,正确对待金钱地位、名利得失,自觉地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正克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严格要求自己,慎重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忠实履行党组织和职工群众赋予的神圣职责,廉洁奉公、勤奋敬业,在复杂形势面前要经得起考验,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5
态,不畏难,不退缩,不怕得罪人,大胆履行好职责,切实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在作风建设中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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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注重开展主题活动,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这一主线,坚持每年开展一个主题教育活动,如“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廉政勤政、科学发展”、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解决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权力当责任,把形象当生命,把监督当爱护,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自己的高尚人格和浩然正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一种淡泊的胸怀、一个健康的心态和一个正确的标准,对待名利得失,把从事的工作当成奉献的舞台。
3、注重制度建设,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成效。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干部行为,是保障纪检监察干部改进作风、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制度建设,把作风建设常态化,成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防止一阵风、走过场。要着力建设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具体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年终考核评议,严格奖优罚劣,解决好“干什么,谁来干,干好干坏怎么办”的问题,进一步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干部在学习、工作、轮岗交流、作风、生活等方面的管理和约束。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规范干部的日常行为,增强自律意识,树立良好作风,切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4、注重爱护干部,使作风建设成为一个“和谐工程”。在严格管理和监督的同时,要从政治上、经济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自豪感。一是切实落实政治待遇。政治上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特别要关心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二是切实解决经济待遇。要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的经费使用,确保办案经费,适当提高津贴标准。三是切实关心干部交流。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机制,疏通出口,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