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乱作为的原因
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产生的原因
【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产生的原因
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决定》中提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
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能不能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这其中包括领导干部自己是否守法,其行政行为是否在宪法和法律容许的范围内,能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必追究”,是否从根本上尊重和服从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否真正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很显然,领导干部行政作为与不作为或是乱作为,对执政成效影响很大,群众感受深刻。
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在全国实行这样一个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一些地方频频发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而得不到及时的解决。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中钻营获利、拿公权作交易,突出表现为在其位不谋其职,或是在其位乱谋其政。许多地方特别在一些基层单位,“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缺乏严格规范的监督约束机制,出现“干与不干一个样”,“踏实工作遭殃,吃公讨好获利”,同时也因“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以权谋私”等不良现象,导致一些行政主体或行政行为人不能很好地严格地履行职责或是不能依法履行职责。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将有更多的社会事务纳入行政管理范围,在行政权不断扩张的同时,行政主体放弃自己的行政管理职责,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上的原因。首先,我国大量的法律、法规未对行政行为的方式、时效等作出明确规定,加之我国《国家赔偿法》未明确规定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带来的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使得一些行政机关随意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小乱”无人管,“大乱”不敢管,这是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上升的一个根本原因;其次,有些法律、法规或规章之间出现规范冲突或职权交叉,令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无所适从。
2、行政机关职能交叉重叠方面的原因。尽管我国已经过多次机构改革,但行政机构的设置仍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机构设置时缺乏统一全盘的考虑,出现改时紧缩,不能用发展的眼光来合理地设置机构;改后膨胀,无原则地割裂职能、乱设机构,以致出现分工不清、职责不明。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行政机关趋于充当享受权力的角色,而努力排斥需要承担责任的那部分重叠角色;行政执法人员在其所扮演的角色与个人无益或相悖时,主观上不愿意承担角色责任。
3、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利益趋动方面的原因。行政机关的自身利益主要表现为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一是执行政策不力或是变通执行,敷衍塞责,形式主义严重,对自身有利的就管、乱管,对自身无利的就不管,导致出现无人管地带或是争权夺利现象。二是一些行政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或行政措施时,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缺乏全局意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地方或部门的一点眼前利益而严重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乃至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如,一些地方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缺乏合理的长远的发展目标和规划,以经济、资源开发或是以项目建设为名套取国家财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很多项目出现重复建设,严重浪费国家财产和资源。
4、行政领导及行政人员思想观念和素质方面的原因。党的大政方针、国家法律法规都要靠具体的人去遵守和执行。人是一切事业成败的关键和核心,每个人的人生观、政绩观和思想素质的不同,对施征行为方式也截然不同。多数行政行为人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身修养和注重素质的提高,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留得一世清名;而有的却利用职务之便,无视党纪国法,无所作为或是中饱私囊,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这里有人生观、政绩观和价值观的取向问题,也有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和行为能力方面的问题。有的人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主观上表现为无所事事,或是以权谋私,有利上,无利让,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客观上表现为业务素质不高,对职权的理解出现偏差,对法定职责,或是对法律、法规缺乏应有的了解,从而对自身的法定职责心中无数,不能及时正确地履行。另外,一些领导者作风不实,对具体问题缺乏通盘考虑,一旦作出错误决定,就很难改变或及时进行纠正,其结果是导致具体施政人员无所适从,客观上往往表现为拖延履行职责或干脆无所作为甚或是乱作为。
5、监督力度不大方面的原因。在行政权不断扩张的趋势下,缺少相应的监督措施,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致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联系最密切的行政权也成为最缺乏监督和制约的特权,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可以凭其好恶任意行使权力,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现象也由此大量产生。如,某行政工商机关工作人员对一市场违规经营户说:“我可以罚你,也可以不罚你,可以多罚,也可以少罚,就看你的表现。”某税务人员在收取税款时,对明显规模相同的两家纳税户一次多收一家上千元的税款,这一纳税户找其理论索要凭据,他说“我高兴收你这么多,怎么了。”类似行为者的态度典型地反映了行政行为的扭曲和失控。权力失去制约就会产生腐败,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是一种对社会危害极大的腐败
第二篇:不作为乱作为清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
不作为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慢作为,是相对于不作为而言的。相关部门对百姓提出的问题,不是什么也没做,但做起来有一搭没一搭,改进起来像乌龟爬,半天没动一步。
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
(一)理论知识不够扎实。由于日常过于注重业务,大部分干部职工忽视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造成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多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学习的内容也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的不透,掌握的不够好。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上意识不够,学习发生的效果不够,当大参谋、出大手笔、搞大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还比较欠缺。
(二)理论和实际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对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还不够熟练地把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还是运用老经验、老办法去开展工作,导致工作效率提不来。
(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提高。个别干部职工满足于完成日常工作事务,懒得去思考如何开拓、创新的问题,导致工作上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一直局限在老方法、老套路之中,很少有意识地去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方式,工作上缺乏新意,缺少亮点。
不作为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慢作为,是相对于不作为而言的。相关部门对百姓提出的问题,不是什么也没做,但做起来有一搭没一搭,改进起来像乌龟爬,半天没动一部。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6类问题
1、在执行上级、局党组重要工作部署、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落实上,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致使政令不畅,为按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影响整体工作进程的。
2、干部职工思想僵化,服务经济发展意识不强,不讲策略,照抄照搬照传,一方就乱,一管就死,探索创新工作意识不强。遇事只讲问题,不谈方法,不会主动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困难和矛盾,该办的事不办或者不及时办理的。
3、工作中见到难题就推,遇到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当“甩手掌柜”、“大懒小赖”;对问题干部职工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的。
4、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月权执法、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置之不理,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的;
5、行政审批设置程序要求不规范‟不科学。审批不及时,程序仍繁琐,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
6、不遵守傻瓜拿下班作息制度,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看电影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
(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15项问题
1、“不作为”行为整治重点
(1)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程序清单缺失,对法律法规、监管责任清单规定的监管事项,不履行监管职责,“为官不为”、“为证不为”
(2)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事项敷衍应付,或者非那根人不管,或监管不力。对所负责的工作不了解、不深入,工作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市站队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
(3)对有关单位、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移法依规提请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
(4)股室站队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向上级报告或追究责任、按要求应该以送问题线索而不及时移送。
(5)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情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敢当、不抓不管,或者无无正当理由不办理,不贪不占也不干。
2、“慢作为”行为整治重点:
(1)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接待群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满足于听了安排、到了现场、做了笔录、不问工作效果、消极怠工、不副总安排、八小时以外工作讲条件、讲待遇。
(2)服务窗口和股市办公程序繁琐、审核审批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在为民服务中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不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3)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热衷于做样子、搞形式;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工作不能及时落实到位。
(4)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标准不高;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管原因;对有正当理由和依据提请办理、支持„配合、协助的工作,不办理、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存在“门好进、脸好看、花好听,但事难办”或者“中梗阻”。
(5)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敷衍应付或执行不力,贻误工作,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
3“乱作为”行为整治重点:
(1)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等事项,或违反程序处理监管事项。
(2)在行政监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让当事人逃逸责任,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在履行监管职责中违反廉洁自律定,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或提出其他不正当要求、谋取私利;违反财经纪律,谋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
(4)工作纪律松弛,思想散漫,纪律意思淡薄,不受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玩手机游戏、炒股票。
第三篇: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考核纳溪区天仙镇学校开展“三严三实”暨
“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区委“三个三”的要求,以优化发展环境、推进项目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着力解决学校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从实查处我校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践行“三严三实”“三抓三主动”“三个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在职的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学校监委会成员组成。
组长:雷昭荣副组长:隆星群宋久波成员:巫贵礼张玉碧孙小燕张卫陈万吉
邹潜深杨波蒋大林漆治军汪年刚及学校监察委员会成员
(二)组织评议
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专项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每学年一次,以班级为单位,在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本班级任教教师进行家长测评及学生测评;测评结果“基本满意”、“满意”超过测评对象50%,进入与学年综评,占学年考评40%。
教师评议。每学年以年段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三)综合评定
每学年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五、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参照省市文明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凡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综合评价60分及以上)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等次优秀的,才可作为当年学校及以上“先进个人”表彰候选人,并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还要扣发当月30%的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七、本制度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八、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爱国守法。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提升思想觉悟。
1.按时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学习。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旷会一次扣20元。
2.严禁散布、传播反动或黄色言论,严禁做出违反师德底线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发表不当言论或其他行为被学校通报的每次扣30元,被上级检查通报的每次扣100元。给学校声誉带来严重影响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2000元以上)加倍处罚,直至扣除当月全部月绩效考核,并追究相关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3.每学年完成至少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未交扣50元。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履职尽责。
1.上下班签到和签离。凡是发现代签,每次双方各扣扣现金20元。未签到和签离者,每次扣现金10元;早签或迟签5分钟算早退或迟到,扣5元。(各校点具体落实负责考核人员)
2.教职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考核意见遵照学校考勤制度制度执行)
3.学校集体活动、培训活动、值班及临时性安排的工作,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一次扣20元;旷会一次50元。
4.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课堂到岗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旷课一节扣50元;私自调课双方扣30元;没按课表上课一节扣30元。
5.不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备课,或教学环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次扣10元;课堂教学不规范,学生反映较大的扣20元。
6.因从事其它事务影响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100元。
7.学校安排外出的各种学习、培训、会议,应按组织方要求进行学习、培训、参会,若被通报,按学校考勤制度双倍惩处执行,并不予报销差旅费、培训费。
(三)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创新能力,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1.不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忽视德育教育,不按素质教育的要求教育学生的扣50元。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侮辱学生,发生一人次或举报查实一人次扣50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发现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0元;因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医事故的,医药费的负担概由本人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200——500元和政纪处分。
3.教师上课期间缺少学生,没能及时发现核查,造成一定后果的,视其情节予以处罚50至100元。
4.因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后果的扣100元;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100——300元。
5.认真工作。上课使用手机、抽烟或做与工作无关的每查实一次扣30元,上班期间上网打游戏、炒股、购物、做与教育教学无相关的事每查实一次扣30元。
6.另关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到学校或被学校查处的每次扣50元,上映到政府或区教育局的每次扣100元,被上级通报的每次扣200元,性侵学生或给学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除扣除当月全部月绩效考核外,并根据制度和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廉洁从教。坚持高尚情操,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1.严禁借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一经查实扣100元,并退还礼品、钱物。
2.严格遵守收费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或教辅,不得向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违者一次扣200元。
3.不得利用学生校服、校讯通、食堂、保险、学校活动等谋利。以上查实一次扣200元,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行政责任。
4.乱收费、期末结账退费不到位的,或上级发放于贫困学生或家长的补助未按时的,一次扣200元。
(五)为人师表。正确看待个人利益,不弄虚作假,不参加非法组织的活动,保持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形象。
1.在校园内播放、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或向学生推荐不健康书籍的;参加邪教、封建迷信、色情等活动的,视情节轻重扣200—500元。
2.语言粗俗,打扮怪异,与教师身份不相符,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0—200元。
3.在校园内聚众闹事或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的,每次扣200元;酒后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扣100元。
4.教育教学活动中,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甚至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100元。
5.在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次扣200——500元,并视情节降低或撤销相应岗位。
6.家庭不和谐、与教职工或学生家长吵架,反映到学校,经查证本人确有责任,影响轻微的,每次扣30元;给学校声誉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50元,被上级通报的每次扣100元。给学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与恶劣影响的加倍处罚直至扣除全部月绩效考核,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7.本人及家庭成员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反映到学校或学校知晓的,影响不大的每次扣30元,给学校声誉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50元,被上级通报的每次扣100元。给学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与恶劣影响的加倍处罚直至扣除全部月绩效考核,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六)团队合作。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服从安排,树立大局意识。
1.同事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故意引起或激化矛盾者扣100—200元;教师间闹不团结,相互诋毁或吵骂、打架等,责任双方均视情节扣100-200元。
2.服从学校安排,按时保质地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否则扣100元。
3.同事之间应相互关心,维护学校声誉。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视情节扣200—500元。
4.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家长的关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家长要文明礼貌,不训斥、指责家长。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100元,打架一次扣200元。
5.积极进行家访,及时认真填写好家访记录,家访记录虚假或无家访记录者酌情扣50—100元。
(七)安全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意识,实行安全首问责任制。
1.保证按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的要求严格执照区文件精神执行,未执行者一次扣100元。
2.安全信息、资料的上交做到按时、准确。违者一次扣50元。
3.安全责任的处理。发生责任范围内的安全事故每次扣50元,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家长到学校闹事或被上级通报)的每次扣100元,给学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2000至5000元)的扣除200元直至全部月绩效考核,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月绩效考核外,还要根据情况在30%的绩效中扣除中,并按相关制度法规追究本人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八)终身学习。崇尚科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实务实和严谨自律的自学态度,发扬优良学风。
1.按时参加集体办公或研讨,无故缺席一次扣30元。
2.主动学习教育教学学术与著作,每期读书笔记不得少于5000字,未完成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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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抓好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将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之中,作为评价业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监督问责。要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社会监督及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从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注重整改落实。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逐步建立健全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