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调查问卷1
浅谈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在政协的整体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切实有效地履行人们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进行,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加强人们政协的民主监督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各级政协组织深入探索的问题。现结合学习和工作实践,就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必须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基本内涵,提高对民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监督是对行使权力和滥用权力行为的制约,是一种预防和修正错误的机制。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我国已建立起了执政党的内部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包括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与其他监督机制相比,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自身独有的特点。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根本任务与《政协章程》结合起来分析,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目标,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其工作内容,主要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其工作途径,主要是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江泽民同志将其概括为“协商讨论、批评建议”八个字。可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明显的统战性、非权力性,是一种以协商讨论和批评建议为主要途径、以团结为依归的监督形式,它与任何一种监督形式一样有着严格的政治界定。这种形式的监督虽不带有强制性和法律约束力,但具有较高的组织层次,能够广泛体现社情民意,加之行使这种监督的人民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一定的权威性,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位置超脱的优势,从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近年来,社会上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对政协民主监督的关注程度与日俱增,政协组织自身对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力度不断加大,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民主监督作为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源于群众监督而又高于群众监督,有别于政体内的监督而又与政体内的监督并行不悖、相辅相成,既体现统一战线的需要,又展示民主建设的进程。它反映着人民政协各种工作形式的质量和效果,反映着我们是否将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积极而又有序地组织起来,反映着我们是否将蕴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聪明才智和积极因素切实而又有效地调动起来,反映着人民群众的各种批评意见能否顺畅而又快捷地与党政决策机关的工作形成联动效应,反映着各界群众的各类建议能否较多而又较好地转化为党政机关的决策并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反映着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人士之间是否形成了一种互相监督、真诚合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政治氛围和工作机制。同时,民主监督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政治机制正常运行的校正器和平衡器,它有助于党政组织尽可能摆脱有悖于民主政治的旧思想、旧习惯、旧传统的影响,防止权力走向腐败、公仆变为主人。正如李瑞环同志曾经指出:“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有利于听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改正错误,也有利于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目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旧体制下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不畅的问题,干部队伍中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得不到及时遏制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加强监督势在必行,人民群众也希望政协加强民主监督,人民政协有责任、有义务切实履行好民主监督这一神圣职责。
二、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必须努力克服对民主监督工作的认识误区
当前,对政协的民主监督还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认识,其中既有政协自身的思想认识问题,
也有上下左右的理解支持问题,影响了政协民主监督的尽职和到位。从工作实践和社会上的心态反映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误区。
一是存在着民主监督“作用不大”的认识误区。认为政协实行民主监督,提出的建议和批评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被监督者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就此认为政协的民主监督“不管用”、“不顶事”、“可有可无”。对政协民主监督的内涵、作用以及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独有的优势和特点缺乏必要的了解。
二是存在着“政协是二线,民主监督不必尽心尽力”的认识误区。不但社会上有这种看法,而且在政协工作的一些同志也存在这样的认识。只片面认识到政协既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不起分权制衡的作用;又不是执行机关,不具有决定权和管理权,而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本身就是一线。
三是存在着政协民主监督的批评、建议“说了白说”的认识误区。这种看法直接影响了政协委员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积极性。究其原因,一方面个别地方和部门的党政领导统战意识淡薄,政协知识较少,对政协的一些批评建议不能给予充分的重视和及时的反馈;另一方面政协提出的批评建议中还确实存在着水平不高、价值不大的问题,影响了民主监督的实效。四是存在着抓民主监督会“影响关系”的认识误区。在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中把民主监督视为找茬子、添麻烦;在政协内部也有人担心民主监督抓多了会干扰党政部门的工作,影响同方方面面的关系,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时谈成绩多、提批评意见少,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五是存在民主监督“权力化”的认识误区。在社会上和一部分群众中,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缺乏正确的理解,对民主监督的定位缺乏正确的认识,对政协民主监督的期望值太高,认为民主监督搞上去了,就可以解决我们前进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由于期望值太高,自然诱发出把民主监督转变成一种权力制衡机构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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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政协的民主监督要与我国民主政治的进程相适应。我国的民主制度建设是一个重大而复杂的课题,各方面的制约因素很多,从整个监督体系的状况来看,各种形式的监督都存在着进一步完善和加大力度的问题。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也必须与我国整个民主政治的进程相适应,既要满腔热情、积极努力、锲而不舍地向前推进,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实际需要和可能产生的效果,使之稳妥有序地进行,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甚至希望“异军突起”、“孤军深入”。
三是开展民主监督要突出重点。民主监督是一项范围广、包容性大的工作,实际起来一定是千头万绪。为了保证民主监督工作效率,就一定要围绕党政工作的重心、重点,选择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主监督。
四是开展民主监督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合作。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一种双向行为,需要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党政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为此,人民政协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一定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密切与人大的协作,主动争取政府支持。五是开展民主监督要讲求方法。人民政协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既要有明确的目标,又要讲求方式方法。应针对不同的监督对象和内容,采取不同的监督方法,并善于把这些方法和手段贯穿于政协的各种例会之中,渗透到视察调研、提案等各项活动中,体现在方方面面的社情民意的反映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