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代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地方人大代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主体。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的《若干意见》精神,加深对人大代表政治和法律地位的认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就代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肤浅的探讨。
一、当前人大代表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随着人大制度的日臻完善和深入人心,人大代表工作逐年有所进步。但是,在县一级和基层镇(街),代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代表素质低下,未能发挥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舌喉和纽带的作用。有的代表是“听长”代表,一年只参加一次大会,平时几乎是无所作为。
(二)相当部分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意见的质量不高,文字表达能力不强。
(三)一些代表在履行职责中,存在全局意识不够强,视野不够宽、了解情况不够多的问题,因而,导致其发言有相当大的片面性。
(四)一些基层单位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组织代表活动少,且活动形式单调。
二、代表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代表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有历史的、文化的、体制上诸方面的因素。
(一)从人大代表结构上分析,基层代表偏少。某市的人代会人大代表组成,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比例超过70%。其中,局级以上干部占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这样的人大与地方政府几乎是同体结构。在代表人民利益监督政府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和不足。设置地方人大制度的意义就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最基层的声音和黎民百姓的呼声,政府官员和人大代表都难以听到。
(二)一些代表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差。他们不清楚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或因所在企业、单位事务忙,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负责人,往往不参加人大的会议,不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即使参加了,又往往半途请假,影响了民意的转达和代表作用的发挥。
(四)个别地方人大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关系不够融洽,未能妥善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代表工作因此也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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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首先是健全各代表小组的组织机构,由市一级人大机关或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牵头,指导镇(街)人大拟订每个季度的代表活动安排计划,在全市形成一个完整的代表活动网络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其次是抓制度建设,规范代表活动机制。从化市人大常委会在多年的实践中,已建立了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制度、常委会联系代表小组制度、镇(街)人大主席(主任)例会制度、联系选民制度、代表活动日制度,代表履职考核制度、代表公示监督制度、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人大换届前的座谈总结制度等,使代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在具体工作中,从化市人大常委会还围绕会议审议议题,吸收部分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做到会内会外相结合。围绕执法检查,组织安排好各代表小组参与,上下结合,并把收集到的各种信息归纳汇总,作为审议报告的第一手资料,从而,不断创新代表工作。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永恒的主题。各级人大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贯彻代表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注重提高代表素质,抓好代表的培训,落实和健全代表活动制度,进一步改进代表视察方式,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不断赋予人大工作新的内容,人大代表工作才有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