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2011年11月6日)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政协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中办发[2011]16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快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重点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选择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

题展开充分协商,以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2.坚持党委在政治协商中的主导地位。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全面统筹协调人大、政府支持人民政协依据《政协章程》开展协商活动,善于运用并不断完善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发挥党委在政治协商中的主导作用,把政治协商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3.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进行协商,广泛听取政协及其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4.坚持把加强团结和发扬民主贯穿于政治协商的全过程。各级党委在政治协商中,要切实贯彻“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重视和支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畅通社会利益表达渠道,鼓励和保障各种意见的充分表达和沟通,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主要内容

5.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党委制定的事关全局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意见;

(2)人大起草和修订中的重要地方性法规;

(3)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起草和修订中的重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规章;

(4)各党派和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其他重要问题;

(5)党委提出的有关重要领导干部人选;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重要专项规划、重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7)重大体制改革方案、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8)事关民生和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重大问题、重大建设项目、城市和农村建设重要规划和重点控制性详规;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7.进一步为政治协商搭建知情平台。不是同级党委常委的政协主席或党组书记,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党委全会、党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应根据需要邀请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或有关领导同志列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应邀请政协有关同志列席。根据需要,党委中心学习组可吸收政协党组有关成员参加;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可与同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享有同等的政治待遇。

18.进一步为政治协商提供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支持和创造条件让他们全面履行职能、积极参与讨论协商。进一步研究合理设置界别,突出界别特点,提高界别组织化程度,创新界别活动方式和载体。进一步完善党委有关部门与政协党组在政协委员产生、管理及履职考核等方面的联系与沟通机制。严把政协委员的素质关,既注重委员的代表性又注重委员的履职能力,既强调委员的光荣更强调委员的责任,真正把有代表性、责任感强、廉洁守法、有议政建言能力的人士推荐到政协组织中。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的

经常性管理,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情况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委员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委员遵守政协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加活动。依法保护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支持其参加政协活动,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加强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和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其作为政协履行职能重要基础部门的作用。把政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推进政协干部交流。积极帮助政协改善工作条件,统筹解决政协机关人员编制、经费、公务用车、办公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创造各级党委和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和政治协商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