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监督员权利的保障

教育行风监督员的权利、义务、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行风监督员的权利:

(一)有权阅读教育行政部门及单位、学校的有关文件;

(二)有权参加教育系统的有关会议及相关工作;

(三)经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邀请教育局有关公务人员座谈或进行专题调研;

(四)有权向统战部、或民主党派组织及相关单位反映工作情况和问题;

(五)有权了解对所传递的举报、控告和申诉的查处结果;

二、行风监督员的义务:

(一)参加有关学习和教育部门的业务培训;

(二)宣传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

(三)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和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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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家长的正面工作,向社会宣传学校教师的典型事迹;

(五)经常深入学校、学生、家长、社会中了解情况并做到及时反馈,主动配合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定期参加教育系统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