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做好人大工作

规范创新

——谈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建设,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常委会工作

2005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了相关文件,认真总结了我省、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明确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规范制度、完善自身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桥西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反复研究、深入调查、组织贯彻的基础上,依照“在解决问题上求真,在制度建设上求实”的思路,根据桥西区民主与法制建设和人大自身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区人大代表议案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加强了常委会机关制度建设的规范与创新,促进了自身工作的开展和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发9号文件,切实领会精神实质一是开展有步骤地学习。中发9号文件和省、市相关文件相

继下发后,桥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便把对文件的学习、宣传与贯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先后两次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具体措施。在第19次常委会议上,安排了专题学习辅导,并采取分层组织贯彻、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及乡人民代表大会、街道人大工作室,开展了一系列学习贯彻活动。通过多形式、多角度的学习、宣传,使每个人大工作者都深刻认识到贯彻中央9号文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和历史时代意义。

二是开展主题调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到各乡、街道办事处进行调研,听取对全区人大工作的意见。随后,又召开区属各单位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征求了与会者关于规范人大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优化人大代表结构、加强对代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大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起草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多方面征求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起草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5]9号、冀字[2005]29号和石字[2005]60号文件精神的意见》,积极主动向区委常委会汇报,争取党委的重视与支持,桥西区委对《贯彻意见》在全区进行了转发,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一是认真做好有关制度规范的清理、修改和完善工作。在深入学习、全面领会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组织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我区制订的21项具体的工作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检查,查缺补漏,并对个别制度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并将各种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汇集成册,为科学规范地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一个可参照的制度规范。

二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在常委会制度建设中,我们认真总结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形成制度规范,来推动工作的开展。为增强人大实施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公检法机关实行特殊案件月报制度》,把公、检、法机关的14种案件列为必报范围,并严格报送时间和程序。这一制度被多个县、区人大学习借鉴,并被多家报刊刊载。

三是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抓落实,既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项工作职责。按照这个思路,我们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常委会工作的运作程序,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运行程序和议事规则,信访办理、执法检查、专题视察、述职评议的组织设计和安排,人事任免程序、投票表决程序、审议发言程序等,增强了这些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用制度规范履职行为,规范各项工作。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桥西区人大常

委会关于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把信访工作纳入了区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部署,建立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处理办法、群众来信办理程序、群众来访接待程序和信访事项督查督办等具体工作制度,并进一步健全了联席会议、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等相关制度,遵循“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办”的原则,采取更为务实有效的方式,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交办督办事项做到了“件件有交办,事事有回音”。

三、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一是完善代表活动服务,提高代表素质。区人大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把代表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交流、讨论等形式进行及时宣讲,并坚持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石家庄人大》等刊物,为代表提供了丰富的自学材料,制订安排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采取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对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职责和代表活动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促进了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的提高。在代表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指导与服务,每次活动均提出有针对性的题目,详细列出议题、指导思想、活动内容、注意事项、法律依据等,使每次代表活动都做到了有专题、有深度、有实效。

二是积极协调、认真组织,使代表知政、知情、知责,为代表履职提供实际保障。知情知政是人大代表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前提,区人大常委会一方面通过积极协调“一府两院”通过座谈、

走访、对话等多种形式,与人大代表沟通、传达信息,使代表们知政,并建立健全了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不定期邀请代表选举单位的负责人座谈或到代表选举单位听取意见、代表定期走访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汇报履行职责情况等制度,使代表们知责,一方面通过开展多样性的调查、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体察民情,掌握实际材料,使代表们知情,仅2005年以来就先后安排区人大代表近400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视察检查、调研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座谈会、行风评议活动,不但进一步畅通了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之间、“一府两院”与代表之间、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渠道,同时保证了群众的意见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通过代表的渠道得到及时有效的反映和解决。

三是从健全代表工作机构、创新视察形式入手,完善代表工作组织制度。健全代表工作机构,是搞好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和保证。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桥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方法》,建立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在代表联系方面实现了“零距离”接触,密切了常委会同代表间的联系。在视察检查方面,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以农民增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调整产业结构、改选传统产业、培育潜力产品、增强区域内经济发展后劲为重点,分时段制订系统的视察方案,定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社会经济稳定与可持

续发展,提高了视察的实效。

四、加强和完善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的建设与完善不只关系到常委会机关形象,还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整体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为此,桥西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在机关中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双提三效”活动,花大力气切实加强了自身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长期以来,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现代科学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为党执好政、为民掌好权的理念,努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群众意识,在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认真做好有关制度的规范、修改与完善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总结多年来工作实践经验,并多方面吸收各地人大工作研究的新理论、新方法,对原有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进行修改完善,在具体工作中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增强了各部门、全体干部工作的严谨规范,有效提高了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是保证人大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经费。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了机关人员编制,吸收政治可靠、能力较强、有

工作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各部门,保证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切实解决好人大常委会办公经费、会议经费、专项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的落实问题,进一步改善常委会机关的办公设施和工作条件,加强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为人大机关向外交流干部创造条件,在机关中形成了既严肃又活泼、既相对稳定又富有活力的良好工作环境。

总体上看,中央[2005]9号文件和省、市相应文件的制定与落实,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完善自身建设提供了法律与政策依据,对5个相应文件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与推动了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篇:加强党的领导与做好人大工作加强党的领导与做好人大工作

——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点思考

2010年春季市厅级干部班学员高潮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工作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党的领导。这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它的意志和主张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着领导作用,当然也包括在人大工作中发挥应有的领导作用。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同时,又能确保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健康地开展好,这即是我们党面临的新的课题,也是人大工作者应该思索和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从事人大工作时间不长,但通过党校这一段的学习,结合平时工作实践中的一些思考,也略有些思想收获,下面试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1-

建设的重要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领导权的核心问题是执掌国家政权,离开了对国家政权的掌握,就有可能丧失党的执政地位。同样,没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就失去了制度载体,民主政治建设就有可能停滞不前。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的重要职能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按照党章的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政治原则。

江泽民同志指出:”中国人民选择共产党的领导,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在长期艰苦卓越的斗争中得到的共同认识,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不能没有共产党领导。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我们只要严肃反思一下近60年的建国史,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史,就不难得出一条基本结论:凡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时期,民主制度比较健全和正常,决策就比

较符合实际,国家政治生活秩序就比较和谐稳定,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就比较顺利。反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旦遭到破坏,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就会发生混乱,人民就会陷入灾难。纵观我国百余年的民族沧桑史,全国人民发自内心得出一个共识,这就是,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人民取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的胜利,才能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也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我国人民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就会失去领导核心,就会迷失方向。

二,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依法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重要保证。

我国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都是把党的政策经过法定程序使之定型化,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制定的法律法规体现党的主张,顺应民心,反映实际需要,符合客观规律;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做到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确保”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同时,还应该看到,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大工作是党执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实现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途径。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提高执政能力,确保民主政治建设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民族振兴的重要内容。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关系,从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是增强执政意识,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强化党的意识,自觉接受和主动依靠党的领导,善于领会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党的政策与法律、人治与法治、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党委推荐与人大选举任免等关系,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需要,组织和动员党员干部,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重要决策变为国家意志,积极稳妥地促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既充分发扬民主,化解矛盾,又维护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威,提高执政能力,集中力量办大事。

在人大工作的共产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模范地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切实转变执政方式的重要体现。

彭真同志指出。”党和国家要做的事,讲内容,当然是一个东西,总起来说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立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讲形式,那就不仅有党,还有国家的形式,……凡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的大事,光是党内作出决定还不行,还要同人民商量,还要通过国家的形式”。党的形式和国家形式从根本上说并不矛盾。我们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外,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改变靠党的威信,甚至靠领导人的威信来管理国家的执政方式,把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纳入法制的轨道,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为此,还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凡是国家事务,凡是关系到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

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除了党委作出决策外,还要依法提请人大讨论决定。对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要在方针、原则上多研究、多指示、多把关,把党的决策和人大的决定有机结合起来,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具体来讲,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具体困难、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通报重要情况等制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要教育党组织和党员带头执行;对敷衍、阻碍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党组织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要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按照人大的职权范围和工作方式,适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变被动行权为主动履职,使人大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委的意图。

要进一步改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结构,加强党组织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工作,通过人大代表了解各方面群众的要求,把群众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作为党和国家决策的依据,以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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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创新工作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信访工作的特点,创新信访受理制度、归口办理信访制度、分级办理信访制度、督办和检查信访制度以及与公检法信访协调制度,使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行人大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方式,根据信访内容,按照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工作分工,分别对口办理,提高信访办结率。

三是拓宽渠道宽度。县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遍及全县各行各业,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工作中,以代表工作推动信访

工作的开展,把信访工作与人大代表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积极搭建代表活动平台,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通过组织代表调查、走访联系选民等活动,及时把“民声”收集上来,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