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会议代表建议答复范文
××代表:
您提出的“雇主(企业)雇员利益要保护,劳动关系条款要修正修改,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繁荣发展”的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广泛征求过意见、反复修改论证、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高票通过的重要法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普遍拥护。《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对于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而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现上述情况,是因对法律的理解不全面、不准确造成的。比如,在最低工资制度上,这项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最早是1894年新西兰率先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这项制度,而我国早在1993年就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实际上,实施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调节企业工资分配、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之一,目的是通过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直接干预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同样,工作时间制度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在劳动者相对弱势的情况下,必须通过法律上的强制性要求对劳动者的健康作出保障。从目前的情况看,管理规范的企业对这一点认识是到位的,认为这部法律的实施,对企业内部来讲有利于增强凝聚力和职工的归属感,对外有利于增强竞争的公平性。至于说到对就业和投资环境的影响,认真贯文秘杂烩网彻《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这与扩大就业并不矛盾。从长远来看,法律的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的进一步和谐,有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对改善投资环境也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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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