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通知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工作流程
一、人大党组向同级党委呈报换届选举报告(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基本要求、选举经费等)。
二、建立选举结构(成立县级11-15人、乡级5-9人的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个工作机构。选区成立5-7人的选举工作组。选举委员会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举工作组由选举委员会批准)。
三、制定选举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换届选举文件精神和人大党组的报告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报人大常委会批准)。
四、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此次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明确此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五、搞好宣传发动(组建宣传工作班子;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培训宣传工作骨干;编写宣传提纲;制发标语口号;充分发动选民参与选举;搞好对外宣传)。
六、划分选区(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大小按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城镇各个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农村各个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不能出现大小畸型的选区)。
七、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对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应予登记,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经司法机关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除外。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
八、分配代表名额(根据省、县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代表名额,由县、乡级选举委员会制定分配到各选区的具体方案,报县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九、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将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如实汇总,并经审查后,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再交给选民反复酝酿、协商,在此基础上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同时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
十、投票选举人大代表(制定选举工作计划,起草选举办法草案,印制选票,委托选区选举主持人,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分别投票,一次计票。计票结束后,公告当选代表名单)。
十一、资格审查、颁发证书(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当选代表的选举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报本级人大常委会进行确认,然后颁发代表当选证书;乡镇人大代表资格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审查,然后由乡镇人大主席团颁发代表当选证书)。
十二、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新一届人大代表选出两个月内,由上一届人大常委会或上次乡镇人大主席团召集,举行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十三、进行选举工作总结(召开选举工作总结会议,回顾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相互交流换届选举中的好做法和经验;总结表彰选举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换届选举的善后工作,如填写各种报表,做好各种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等。
五、关于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1、谁有权提名代表候选人。市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推荐不受选民小组的限制,只要在一个选区的范围内,出于选民本人意愿而联合签名都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不能以分数累计相加作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为此,我们统一制定了《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表》,选民联名推荐候选人时填写此表,书面提名有据可查,防止违法的情况出现。
2、代表候选人的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停止选举权利,不是精神病患者;二是本行政区域内的选民;三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四是要有一定的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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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破坏选举行为的三种表现。一是用暴力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是伪造选举文件和选票、虚报选票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三是对控告、检举人,或者不按照某些人意愿的选民进行压制、报复的。
2、选举违法两种类型和两种处罚方式。一是工作违法,多属于不学法、不懂法、不熟选举工作,致使失误造成选举违法问题,其性质是非故意造成的,这类违法未构成犯罪,一经发现按照国家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是党员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7条处理。二是故意违法,主要是指对选举怀有不良动机,故意违反《选举法》的规定(见破坏选举行为的三种表现),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故意违法已构成破坏选举罪应给予刑事处分。
3、构成破坏选举罪的四个基本特征:①客体特征:侵害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②客观特征:客观方面必须具有违反选举法的规定,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③主观特征: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选举工作造成危害,而有意破坏;④主体特征:主体既可以是有选举权的公民,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公民;既可以是一般的选民也可以是选举工作人员。以上是构成选举犯罪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唯一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