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公正履行陪审职责做一名人民满意的陪审员
泗县供销联社副主任张波
2010年经泗县人民法院审核提请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通过我荣幸的成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获得光荣称号的同时我也深感自己肩膀所担当的是人民对我的信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是从下面几个方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
一、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工作能力
刚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时候,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庭审过程中,常常一言不发,评议案件时也只能是附和主审法官的意见。这时,主审法官鼓励我要大胆的参与意见,院领导也经常对我们讲:“你们虽不着法袍,但却代表着千千万万人民群众来参加陪审,在陪审活动中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力,人民陪审员不仅要陪,更重要的是要审。”此后,我认识到,搞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提高法律素养,才能做好陪审工作。此后,我开始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知识,对在庭审过程中适用到法律法规条文,做到用一次,熟记一条,不断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随着参加陪审案件的增多,我也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案件审理中的实质性参与不仅使我对陪审工作产生了浓厚了兴趣,而且也让我充满了成就激发了陪审工作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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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做好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审理案件,提高了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法治观念,我们有义务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人进行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要经常性地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周围的人听,在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进程方面努力发挥作用。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从来没给人民法院“抹过黑”,从来没给人民陪审员“丢过脸”,因为我知道,陪审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自己做了一点点应该做的工作,组织上却给了我很高的荣誉。我深深感到自己做的工作还不够,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将不辱使命,加倍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真正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