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大制度

固镇县人大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使公众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增加人大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10月28日固镇县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固镇人大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

《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根据新闻发布内容由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主要领导指定具体的新闻发言人。同时,还对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新闻发布内容,新闻发布形式,新闻采集工作机制和新闻发布纪律作了明确规定。

新闻发布前,由办公室主任召开协调会商定、协调新闻发布的时间、地点、方式,出席新闻发布活动的有关人员、媒体范围,新闻发布的材料和拟提供的参考材料,现场管理、报道管理等问题。之后,办公室根据活动内容制定新闻发布活动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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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重要决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年度计划及开展专题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等重要监督工作;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及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形式。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采写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县人大有关工作会议。

新闻发布的纪律。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真实性,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新闻发布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统一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未经授权不得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名义擅自发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