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培训通知

2012年人民调解员培训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根据县司法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我司法所在前一阶段对全乡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的基础上,又于2012年5月6日组织乡辖6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人民调解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为使培训顺利开展,取得预期的效果,我司法所从2015年5月5日开始就积极协调乡政府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和各村主要负责人,就培训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达成了一致。一是为加强对这次培训工作的领导,研究成立了以乡主管领导为组长,俭坪乡政法委书记、司法所所长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制订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组织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安排三是精心编撰《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培训资料不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的一系列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信访条例》等一些人民调解工作有必要掌握的知识四是精心选配讲授人员。这次培训,我们选配的讲授人员中,既有身处基层人民调解岗位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调解员”司法所长李晓毅又有精通各项法律法规,他们的讲解从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入手,

从身边的人和事说起,融理论知识于实践经验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是培训之前就尽早与乡主要负责人联系,做好培训场所落实和人员组织六是培训经费保障充足。本次培训乡政府共投入一千余元,司法所印发人民调解协议标准文书50份,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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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本次培训领导重视、组织到位、讲授简明易懂、学习效果明显,切实起到了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的作用。

俭坪司法所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