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系统秘书长工作交流会上的发言

自“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协按照省政协《“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工作规则(试行)》,探索和完善议事规则、工作流程、协商议事联席会议等制度,聚焦基层群众诉求,采取固定协商、移动协商、线上协商等方式,通过发言、讨论、提问、解答、辩论等,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沟通思想、深入交流,形成了“固定+移动”“会场+现场”“线上+线下”等多渠道融合的协商格局,助力解决群众忧心事、烦心事、操心事。

在搭建履职平台方面,**市政协依托乡(镇、街道)基层政协委员之家、委员联络室或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等,设立“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室、协商议事厅等全覆盖、多元化议事平台,确保“协商在基层”有场所、有“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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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丰富协商形式方面,**市政协在用好协商议事室、议事厅的同时,根据群众需求和各地实际,积极探索通过智慧政协、院坝协商、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网络协商等多种形式,充分释放协商的潜力和效能,让“协商在基层”工作更加生动活泼、简便易行、务实高效。对一些临时性事务和涉及面较小的事项,灵活采取不固定场所、人员,到田间地头、项目现场等开展协商,让会上“说”变成实地“看”和现场“议”。

为确保“协商在基层”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协把“有效”作为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推动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作为重要环节。以协商报告、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多渠道、多形式报送协商成果,主动争取领导批办,把协商成果纳入决策层决策范畴,争取将协商成果转化为党政工作决策和政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