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载党组制度首立“规矩”
——解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中央近日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于16日公开发布。
党组制度正式建立已有70年历史,为什么要在现在出台相关条例。条例中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这些内容对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带着这些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填补党内法规空白
党组制度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自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建立以来,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历经了撤销、恢复的曲折历史。目前,全国共有党组8.6万多个,涵盖了从中央到县4个层级。
“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党组建设、发挥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忽视党组建设、弱化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会遇到困难甚至挫折。”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说。
但这么重要的一项制度,长期以来除了党章用3个条文作原则规定外,一直未出台专门的党内法规来进行规范。由于缺乏具体制度遵循,党组设立不统
一、成员配备不一致、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党组作用的充分发挥。
“比如说国企党组这一块,下一步深化改革将带来股份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党的领导和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协调运转,实现利润与承担社会责任如何兼顾,都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规范。”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组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等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党组工作条例。今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条例出台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对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样,我们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就比较完备了。”谢春涛说。
着眼全面从严治党
当前,一些党组存在着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承担起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导致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中央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把“着眼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原则,强调要通过完善党组制度,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根据上述原则,这次出台的条例明确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凡是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责任。
条例还规定,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从严治党,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条例将党组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这种规范本身就是对党组成员的一种有效约束,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这次出台的条例共分8章39条,包括总则、分则、附则3大板块。专家普遍认为,条例凡能明确的尽量明确了,能细化的尽量细化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如:针对实践中党组设立条件不够明确、范围不够统
一、程序不够规范等情况,条例对党组设立作了规范,明确了设立条件、设立范围、设立审批主体、设立程序。
又如。考虑到党章对党组的职责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党组职责与本单位领导班子的职责经常出现交叉,条例对党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哪些重大问题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等作了列举和细化,以便实践中操作。
为强化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使之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条例设定了领导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列席会议制度等,突出党组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方面的责任。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条例明确和细化了党组决策程序,对党组落实集体领导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一是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条例精神;二是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甄小英说。
第二篇:创新党内法规制度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创新党内法规制度,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党的纪律规定,把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实现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只有建好制度、立好规矩,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筑起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才能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反腐倡廉要坚持标本兼治。在腐败存量比较大的情况下,要以治标为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同时也要治本,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党的根本大法。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要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习近平同志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认真执行这两项法规,把党章权威树起来、立起来。
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加强制度创新。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体制机制存在漏洞。牛栏关猫是不行的。党内法规制度的修订完善,就是要把这些漏洞堵起来。针对过去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习近平同志提出一系列要求。他强调:要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既要注意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要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要责任明确、奖惩严明,既有激励性,又有惩戒性,还要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要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高标准;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是不可触碰的底线。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是习近平同志在修订《准则》和《条例》时着重强调的。他说: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过去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要求,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良后果。强调纪法分开、纪在法前,这是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一个成果。
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现在,我们有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的问题,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法规制度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形成“破窗效应”,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因此,我们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对干部要求严一点,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改进作风、管理队伍的基本着眼点。习近平同志强调: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这些年,我们在干部管理上不可谓不重视,也出台了不少制度规定。为什么还存在那么多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讲“认真”不够。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存在。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习近平同志强调: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开展法规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一些人在腐败泥坑中越陷越深,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其身上出现的一些违法违纪的小错,党组织提醒不够,批评教育不力。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习近平同志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抓。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对领导干部,要求就是要严一些。
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习近平同志指出: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尤其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要让干部明白,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
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起带头作用。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人抓起,从人做起,也就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全党看着中央政治局,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政治局首先要做到。中央委员会的同志要带好头、作好表率。
必须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从大量案件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一把手位高权重,一旦出问题,最容易带坏班子、搞乱风纪。要严格纪律约束,保证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习近平同志专门对县委书记提出要求。他说:县委书记是一班之长,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能把“班长”当成“家长”。“羊群走路靠头羊”。要做班子的带头人,带头依法办事,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带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
高级干部要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危害大,对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大。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清醒认识高级干部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自觉按党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磨练自己、提高自己。职位越高,越要夙兴夜寐工作,越要毫无私心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党和人民,越要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越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名节和操守。必须时刻警醒自己,位高不能擅权,权重不能谋私。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等方面的规定。要教育家属、子女不搞特殊化。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各级党组织要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管党治党任务落到实处。
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巡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巡视工作的定位要明确,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党委党组,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堵塞制度漏洞。
习近平同志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理论性,明确回答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中普遍关心的许多重大问题,集中反映了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创新发展了党的建设特别是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思想理论,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我们要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认真学习贯彻这些重要论述,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坚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三篇:
(四)创新党内法规制度,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
(四)创新党内法规制度,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
这个文件制定后,咱们率先垂范,然后层层制定、提出要求,对省军级干部有些什么要求,对地师级干部有些什么要求,对县团级干部有些什么要求,要有个章法,一直往下制定。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
我们是共产党执政。很多规矩是共产党立的,执行也是共产党去执行。毛主席同黄炎培谈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就是说要让人民来监督。我们要保证共产党长期执政、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就必须加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能力,在体制机制层面加大监督力度。同时,要发挥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立明规则,破潜规则,必须在党内形成弘扬正气的大气候。大气候不形成,小气候自然就会成气候。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从立规矩开始,首先制定了八项规定,随后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各级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针对干部工作生活的监督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执行。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体制机制存在漏洞,必须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加强制度创新。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忏悔录看了不能白看,要警醒起来,引以为戒,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节。同时,要从制度上查找原因。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各级党委要紧密结合这些年发生的腐败案例,寻找漏洞,吸取教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依规治党,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尤其要完善全党一体遵循的准则。今年要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目前的准则条目众多,八个方面五十二个不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那么几条,很容易记,更容易执行。刘邦进入咸阳城,听从樊哙、张良的忠告,提出了约法三章,就两句话: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解决领导干部从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一目了然。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现行党纪处分条例一共一百七十八条,其中七十多条同刑法等国家法律重复。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突出党纪特色,重点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要守住纪律底线。中央最近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倶进。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两项法规,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拿起纪律这把戒尺,既要奔向高标准,以人格力量凝聚党心民心;又要守住底线,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不越雷池一步。要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教育督促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走正道。
《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0月29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