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化解经验材料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材料

(2018年6月日)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多领域、跨地域利益冲突日渐凸显,单一纠纷解决方式已不能及时高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县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和中央、省、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系列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积极整合调解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探索成立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进一步丰富了人民调解的内涵和外延,构建并完善了多元调解机制,收到较好成效。

一、准确定性定位,建立健全机构

**县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由县综治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指导,依法在县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落实了专门办公场地和办公经费,与县医调委合署办公。中心设立调解、接待及候调大厅、调解员办公室,在接待及候调大厅配备触摸屏、墙面显示屏,在调解大厅安装视频监控,对调解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同时实行派驻制,在县法院、县交警大队、攀莲派出所、北部乡镇、南部乡镇成立调解工作室,结合各部门、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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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机制建设作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火车头”,建立一系列符合实际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和水平。一是建立前端引导机制。中心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网站及手机app。当事人可以通过中心大屏或手机app从调解员专家库里选择调解员;可以通过阅读调解员之前调解的成功案例,提前衡量需调解事件的可能性结果;可以通过阅读登载的相关法律法规,较快地查询到自己最迫切需要了解的相关法律条款;可以通过中心群、微信群等与中心专职调解员进行互动交流,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答疑,并开展对当事人心理疏导及调解的前端引导。二是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一方面,针对疑难纠纷,中心可以第一时间整合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发函邀请相关调解组织调解员参与调解,相关调解组织也可以发函邀请中心调解员参与调解。另一方面,中心采取进驻部门、进驻乡镇的方式与相关调解组织联动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县大调解办为第三方调解中心的主管部门,县司法局、县法院为中心的业务指导部门,定期对中心调解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要求进行,做到公正公平中立。

**县建立运行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的实践,是新形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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