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千名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大行动”中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王河镇政法委员会

关于“千名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大行动”中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实施方案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机关单位、政府各部门:

2012年是我镇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将要召开,实施“千名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大行动”“1+9”项目工程已经启动,县、镇两级已颁发了“三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因此,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为进一步深化我镇“矛盾纠纷积案、攻坚化解年”,把“千名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大行动”推向深入,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千名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大行动”中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部门要加强对“千名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大行动”中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实施方案,统筹进行安排。要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整体推进。各级大调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全体政法干警、全体“挂包帮”干部要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深化“下访寻问题,就近解难题”和“攻坚破难”活动,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全镇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县委“千名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大行动”中心工作,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降低信访总量为着力点,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常态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力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普遍排查和重点

排查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村(社区)调解组织负责排查本村(社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络化大排查工作格局。

1,坚持滚动排查。对村组、社区、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

完善村(社区)每半月一次、镇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制度,开展全面排查。2,抓好重点工作,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组,社区。企事业

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农矛盾纠纷和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强化专项排查。根据全县的统一部署,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重点区域,重点

矛盾和突出信访问题开展专项排查。

(二)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调处化解的难易

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方案,落实包案领导和人员,坚持“三三”制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1,抓早,抓小,抓苗头,化解一般纠纷,对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

发性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就近化解。

2,攻坚破难,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坚持“一岗双责”,采用攻坚包案机制,协调包片镇党政领导,挂联部门和宣讲工作队集中攻坚化解。

3,协调联动,化解专业性、行业性纠纷,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治安案件民事

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要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公安大调解等各方力量及时化解。

4,突出敏感时段,化解热点难点纠纷。要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

点,难点纠纷,切实提高应对能力和化解成效,作好今年4月、9月、10月三个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工作,为开展重大活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服务。

5,坚决防止纠纷激化。要积极开展预防激化工作,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第一

时间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或越级上访,群体性时间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积极配合作好疏导化解工作。

(三)加强大调解常态机制建设和创新

1,进一步加强大调解组织建设,镇、村(社区)调解组织要达到全覆盖,一是镇要健全

完善7—9人组成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5—7人组成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由政法委书记任主任)、5—9人组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政法委书记任主任);二是村(社区)要建立由3—5人组成的人民调节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任主任,主任、文书为成员),村村建立调解室;三是村(社区)民小组要设立调解小组(每组1—2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数量要大幅攀升,围绕解决涉农矛盾纠纷,涉灾遗留矛盾问题,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出矛盾纠纷,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使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总数有明显增加。

2,加强大调解队伍建设,结合这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不断提升基层调解

员工作业务水平,整合社会资源,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注重吸纳德高望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以及社会各界优秀人士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推行人民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制度;健全大调解“个案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3,加强大调解规范化与业务建设。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切实达到“六有”

(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调委会标识标牌、有印章、有规范的人民调解文书,有人民调解统计台帐,有业务学习资料)、“六统一”的要求,要加强规范镇大调解协调中心,村(社区)调解室建设,必须达到有单独的调解中心场所,调解室,有调解桌椅,有座牌,有规范的上墙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有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规范的人民调解文书,有人民调解统计台帐,有业务学习资料,镇规范化大调解协调中心在六月底前必须达标,年内要达到村村(社区)有规范化调解室。

4,推广“调解文化大院”建设。广泛结合法制建设,政策宣传,积极在集镇显著位置设

立“调解文化”长廊,在农村院落,住宅小区创建“调解文化大院”,在集贸市场,在建工地,旅游景区,学校等人口密集,流动性大的地方设置“调解文化”宣传专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知晓率与支持率,让更多当事人将大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

5,继续开展大调解“五进”活动。按照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五进”活动要求,

在2011年开展“五进”活动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五进”活动建设质量,使全镇主要乘车点,规模性市场(商场)旅游景区和重点企业小区,农村院落全面建立调解室,并完善调解窗口规模化,常态化进行机制。要达到有场所,有标牌,有人员,有工作职责,调解流程,运行机制,工作有记录,有保障,有经费。大调解“五进”率达到90%以上。

6,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以农村“法制赶场”,“两个重点”专项治理,科技五下

乡,三项教育等为契机,扎实深入开展法律进万家,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广播,电视,法制专题片,法律讲座,会前讲法等形式,在加强《人民调解法》宣传的同时,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法规。二是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使调解与法律宣传一体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利用社情民意和普法短信平台,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齐抓共管。全镇各单位、各部门、各三象教育工作宣讲队要紧紧围绕目标任

务,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只能作用,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考核奖惩。该项工作将纳入全镇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县综治

办,县大调解办,县人民调解中心将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实行日常督导检查,阶段性动态监测和年终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导致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的严格查究领导责任。

(三)及时反馈信息。全镇各单位、各部门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隐患,重大疑难

矛盾纠纷调解措施及责任落实、工作进展和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等情况要及时向镇大调解办公室反馈保送。每月3日前,镇将要保送上月《社会突出矛盾和问题排查情况月报表》、《社会突出矛盾和问题调处情况月报表》,在上报报表逐月滚动排查,调处并报送新增情况,县上将同步录入大调解信息管理系统。附件:王河镇“千名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大行动”中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王河镇委员会

中共王河镇政法委员会

2012.4.20

主题词: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意见

抄送: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王河镇党政办公室2012年4月

(共印20份)

附件:

王河镇“千名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大行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杨国波(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路先(镇人民政府镇长)

姚述蓉(镇党委副书记、镇政法委书记)

成员:李德益(镇人大主席)

嘉海波(副镇长)

王凤君(副镇长)

杨林(副镇长)

王克培(镇信访办主任)

赵良田(镇维稳办主任)

赵寿平(镇大调解中心主任)

吴桂先(镇司法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大调解办,由赵寿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篇:2012年度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方案2012年度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决定从4月份开始,在我县建设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按照“排查的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的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我县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三)灵通信息,及时反馈。要建立经常性的情况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真正落实月报告、零报告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特别是要掌握与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有关的深层次、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对无故拖延或逾期不报的,一经发现,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对贻误处置时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各乡镇上报情况、信息要准确,如实反映问题的起因、态势和后果,不扩大、不缩小、不隐瞒,为各级党委、政府准确把握、超前应对、及时化解、妥善处置提供可靠依据,增强解决问题的实效性。

(四)严格责任,实行倒查制。对领导不重视,排查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力,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一查矛盾纠纷的排查过程,看是否有漏排、漏统、漏报的问题;二查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看是否有化解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哪个司法所,都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警示,直至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督导,强化组织推动。这次行动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法委、综治委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县局领导实行分包乡镇。副局长张子会负责恩察镇、新屯乡、大营镇,副局长武建祥负责枣强镇、秀屯乡、肖张镇,党组成员刘宏亮负责唐林乡、王均乡、加会镇,副主任科员裴进平负责马屯镇、王常乡。各乡镇司法所要有行动方案,有部署发动,有检查落实,有调处台帐。市局、县局将及时对排查调处”集中行动”进行检查指导,定期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有针对性地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并进行分析梳理和通报。各乡镇司法所每周将乡镇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按要求填报《重大矛盾纠纷报表》(附表),报至县局,以便县排调办从中筛选重点案件挂帐督办。同时,要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制度,及时将排查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报县局和县排调办备案。这次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要撰写总结报告,于5月1日前报县局基层科,联系电话(传真):823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