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舟山市住建局创建“平安工地”的通知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项目部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措施,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舟山市腾立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2、建设单位:舟山市腾立机械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金塘西堠工业园区
4、建筑面积:6125㎡
5、计划工期。2016年12月20日开工,2018年1月13日竣工。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工地”的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工地”活动为契机,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活动,以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建设重点,落实各班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用工制度完善、民工权益保障、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措施、食品卫生保障等工作相结合;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融入到“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切实保证项目部的和谐稳定。
三、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措施、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力争到工程竣工,使工程创建率
舟山市腾立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达100%,达标率达90%以上。确保项目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四、活动范围和具体要求
(一)活动范围。项目部在施工以及后续动工的所有班组。
(二)具体要求
1、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对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的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质量水平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夯实现场管理基础,提高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现场安全生产,预防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3、强化施工管理,坚持科学施工,做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作。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重点加强对桩基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工程施工不危及周边居民房屋的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做好扬尘控制措施,尽量减轻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4、贯彻和落实市住建局创“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做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保证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具,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文明施工,“五小”设施(办公室、食堂、厕所、浴室、宿舍)齐全,保持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状况良好。
5、规范用工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工资按月准时发放,不拖欠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舟山市腾立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6、加强民工学校建设,做好民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民工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加快民工向城市产业工人转变。
7、加强民工食堂等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治安巡逻、居住和暂住证管理、宿舍管理、门卫值班等规章制度,层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制度,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各项职责真正落到实处。
9、各班组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要关心民工的日常生活,注意洞察、掌握民工的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提高处理、化解各类问题的能力,及时消除各类矛盾,防止发生因个别民工情绪激动而导致的各类群体性事件。
五、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工地”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安科办公室,工程质安科具体负责分项目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项目部将采取举办讲座、出宣传板报、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发动宣传工作,为“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争取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项目部对所有班组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班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班组按照创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六、“平安工地”标准及要求
(一)组织机构健全。项目部设有“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班组等相关责任部门,且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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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制度健全。项目部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范措施齐全。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情况良好,设施齐全,施工环境和谐,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安全教育落实到位。建立民工管理档案,每一名新工人在进场前均经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项目部对操作人员进行每天一次的上岗前班组集中交底。
(五)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未雇佣童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整改率达100%,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七)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民工食堂等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项目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责任,将创建活动贯穿到工程施工整个过程当中。
(二)落实责任。制定“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提出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措施,落实相关人员,明确创建活动责任人,并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坚持不懈地按照计划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创建活动有序开展。认真落实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提高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每一个职工的创建意识,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防范措施的落实,不断推进“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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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管理。在“平安工地”创建过程中,应突出以人为本的要求,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程的管理,建立防范机制、应急机制和长效机制,落实好工地人员管理、安全预防管理、工地值班管理、场容场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内容,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措施实施到位。
(四)监督检查。创建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项目部质安组负责,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每个班组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其进行不少于三次的监督检查,重点掌握、了解各班组“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在多次检查中均符合创建要求的施工班组加强服务,简化监督、减少日常检查和抽查;优先推荐参加标化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施工班组;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五)总结评比。各班组要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的情况,分析、提出下一步重点需要关注或重点需要预防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有效措施。项目部要定期向区安监站汇报情况。
八、“平安工地”组织机构:组长:王柱副组长:李国光
组员。王富昂、金浩、袁志辉、马丽茜、袁优君及各工种班组长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项目部坚决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开展各阶段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长效机制,为实现创建“平安工地”的目标而努力。
舟山市鼎衡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
第二篇:平安工地创建方案海宁市硖尖公路北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
“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根据************************《关于尽快申报创建20**年度“平安工地”名单的通知》(****号)文件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项目部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措施,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程概况
概况****************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道《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24.5m;路幅组成为2m中央分隔带+2×0.5m路缘带+2×7.5m行车道+2×
2.5m硬路肩+2×0.75m土路肩。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桥涵与路基同宽。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工地”的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工地”活动为契机,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活动,以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建设重点,落实各班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用工制度完善、民工权益保障、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措施、食品卫生保障等工作相结合;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融入到“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切实保证项目部的和谐稳定。
三、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措施、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力争到工程竣工,使工程创建率达100%,达标率达90%以上。确保项目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四、活动范围和具体要求
(一)活动范围。项目部在施工以及后续动工的所有班组。
(二)具体要求
1、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对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的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质量水平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夯实现场管理基础,提高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现场安全生产,预防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4、强化施工管理,坚持科学施工,做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作。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重点加强对桩基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工程施工不危及周边居民房屋的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做好扬尘控制措施,尽量减轻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5、贯彻和落实有关文件的精神,做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保证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具,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文明施工,“五小”设施(办公室、食堂、厕所、浴室、宿舍)齐全,保持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状况良好。
6、规范用工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工资按月准时发放,不拖欠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7、加强民工学校建设,做好民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民工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加快民工向城市产业工人转变。
8、加强民工食堂等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9、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治安巡逻、居住和暂住证管理、宿舍管理、门卫值班等规章制度,层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制度,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各项职责真正落到实处。
10、各班组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要关心民工的日常生活,注意洞察、掌握民工的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提高处理、化解各类问题的能力,及时消除各类矛盾,防止发生因个别民工情绪激动而导致的各类群体性事件。
五、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工地”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安科办公室,工程质安科具体负责分项目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项目部将采取举办讲座、出宣传板报、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发动宣传工作,为“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争取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项目部对所有班组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班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班组按照创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六、“平安工地”标准及要求
(一)组织机构健全。项目部设有“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科和保卫科等相关责任部门,且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二)管理制度健全。项目部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范措施齐全。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情况良好,设施齐全,施工环境和谐,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安全教育落实到位。建立民工管理档案,每一名新工人在进场前均经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项目部对操作人员进行每天一次的上岗前班组集中交底。
(五)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未雇佣童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整改率达100%,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七)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民工食堂等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项目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责任,将创建活动贯穿到工程施工整个过程当中。
(二)落实责任。制定“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提出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措施,落实相关人员,明确创建活动责任人,并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坚持不懈地按照计划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创建活动有序开展。认真落实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提高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每一个职工的创建意识,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防范措施的落实,不断推进“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管理。在“平安工地”创建过程中,应突出以人为本的要求,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程的管理,建立防范机制、应急机制和长效机制,落实好工地人员管理、安全预防管理、工地值班管理、场容场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内容,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措施实施到位。
(四)监督检查。创建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项目部质安科负责,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每个班组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其进行不少于三次的监督检查,重点掌握、了解各班组“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对在多次检查中均符合创建要求的施工班组加强服务,简化监督、减少日常检查和抽查;优先推荐参加标化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施工班组;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五)总结评比。各班组要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的情况,分析、提出下一步重点需要关注或重点需要预防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有效措施。项目部要定期向区安监站汇报情况。
八、“平安工地”组织管理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项目部坚决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开展各阶段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长效机制,为实现创建“平安工地”的目标而努力。
*******公司
*************项目部
20**年7月11日
第三篇:平安工地创建方案g206国道官桥岭至洪源段公路品质提升工程
“平安工地”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执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与信用评价等工作情况,我标段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要求,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办好我项目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的有力推动,加强工程施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开展。现我标段开展二〇一八年“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〇一八年“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坚持“谁施工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规范工程用工和工资发放行为,认真落实民工《计酬手册》制度、维权告知牌制度、民工工资保障金三项制度,杜绝私招乱雇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明确了责任,健全了网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实现管理规范、施工有序、氛围和谐、文明卫生工地新形象,实现杜绝重特大的事故,减少我标段事故的发生,创建“零伤亡”工程。
二、目标要求
1、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化、标准化,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2、落实各项治安综合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盗窃案件和治安事件。
3、加强施工队伍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杜绝私招乱雇现象。工地民工做到了集中住宿,集中管理,做到情况清、手续齐、名册全,培训和三级教育到位,让农民工随时受到教育。
4、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落实长效管理“三项制度”,杜绝拖欠民工工资。
5、积及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交通工程“一校、一会、一查、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工地各作业点的巡视制度,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工地建立治安保卫组织,开展治安值日和巡查。
6、实施圈围作业封闭管理,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各项措施得到较好落实,工地场容场貌做到文明、整洁、卫生。
三、活动范围步骤和具体要求
(一)活动范围。以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平安工地”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项目办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经理部组全体人员,在整个施工范围期间,积极行动确保“平安工地”建设出成绩,见实效。
(二)具体要求
1、工程建设各方分项工程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重点加强关键控制性工程、桥梁工程、模板工程和梁板吊装运输等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加强对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的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质量水平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2、严格实行各分项工程验收制度,有效降低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保证各分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杜绝因工程安全质量问题带来的不健康因素。
3、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夯实现场管理基础,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4、强化施工管理,坚持科学施工,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赣交安办字〔2015〕6号文的要求,做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作。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重点加强对各类桩基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龙门架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工程施工不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做好扬尘控制措施,尽量减轻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5、贯彻和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07〕255号)文件的精神,做好工区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保证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具,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文明施工,“五小”设施(办公室、食堂、厕所、浴室、宿舍)齐全,保持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状况良好。
6、规范经理部的用工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工资按月准时发放,不拖欠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7、加强公司、项目、班组三级教育培训,确实做好民工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民工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确实提高农民工的知识水平。
8、加强民工食堂等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9、加强各施工工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治安巡逻、农民工动态管理、宿舍管理、门卫值班等规章制度,层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制度,签订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书,明确经理部、各工区、各施工队及施工人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
10、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要关心民工的日常生活,注意洞察、掌握民工的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提高处理、化解各类问题的能力,及时消除各类矛盾,防止发生因个别民工情绪激动而导致的各类群体性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为副组长,工程技术部、劳动安全部、综合部和各工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经理部“平安工地”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安全部,劳动安全部具体负责项目“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实施和监督工作。经理部“平安工地”创建组织机构:
组长:副组长:成员: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4月)项目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认真布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悉“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示范实施阶段(2018年5~6月)
(1)项目部对照工作目标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2)确立一批示范工程项目和示范施工队。示范工程和示范施工队选择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的工程。努力宣扬示范作用、总结经验在全标段全面展开。
3、检查、观摩交流阶段(2018年7~8月)
项目部领导小组组织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示范工程、示范工地、示范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汇总,总结分析,整改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到其他标段进行观摩和参加经验交流活动。
4、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8月以后)
采取各种措施巩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的成绩,使“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机制化、日常化、常态化。
五、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牢固树立“安全第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同意□修改后再报□不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说明。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第26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第23条规定程序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