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二中矛盾纠纷排查“百日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教育系统开展重大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决定从2015年9月25日起,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的领导下,以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彻底排查治理矛盾纠纷隐患,避免出现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坚决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时间。

二、排查重点

1、排查化解易引发校园及周边社会矛盾的重点群体,处理好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学生的关系,避免引发矛盾纠纷;

2、排查化解教师与基层组织、行政部门的矛盾纠纷;

3、排查整治针对师生的滋扰、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流氓团伙、非法势力、暴恐及邪教组织等隐患;

4、排查化解各类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隐患苗头;

5、排查化解教职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维护学生权益等存在的问题;

6、排查化解可能引发媒体炒作,成为社会或网络舆论关注热点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健全组织,加强机构建设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排查化解“百日攻坚”工作,确保师生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志刚校长副组长:崔爱国副校长

郭振清副校长

孙立军工会主席成员:各科室主任、各班主任

(二)深入细致排查

学校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对本辖区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多层面的拉网式排查,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排查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科室的排查工作,每轮排查都要制定具体的、责任到人、量化到岗的实施方案,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科室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

1、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确需进入校园必须做好身份查验、沟通准入、来客登记工作,要加强对保安、门卫的教育和管理,严防外来人员入校滋扰和破坏事件的发生。(保卫科负责)

2、教师队伍管理。教师要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完善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务处负责)

3、校园周边社会矛盾管理。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政教处负责)

(三)切实解决问题

在每一轮排查中,各科室对自查中发现的矛盾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账,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对排查出的一般性矛盾纠纷,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力争就地消化解决、防止小事拖大。对排查出的重大突出矛盾,严格落实“五个一”制度,逐一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问题解决时限。

(四)加强督导推动

各科室对排查出的重大纠纷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报告矛2

盾纠纷的发展规律、形式特点,学校将把本次排查化解行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重视、排查化解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出现影响社会稳定严重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5年10月18日

第二篇: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郊区农机局

“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区委、区政府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深入开展百日大排查调处工作,依法有效地化解和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防止了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区委、区政府对这次大排查大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在参加全区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会议后,马上组织领导班子和综治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集中开人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领导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局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实施方案,对工作作了明确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重点排查调处。针对设施农业开发等遗留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一个局领导、调处工作组、负责人和工作期限。区综治办、司法所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发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区委、区政府领导对重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主要领导经常过问有关事项,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局长多次亲自带队进村入户开展排查调处。目前已完成了全区范围内重点矛盾纠纷案件的调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截止目前,全区共排查“三大纠纷”5起,调处一般矛盾纠纷起30多起,查处率90%,实现了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缓和、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三、加强基层建设,强化属地管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了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三级治安信息网络,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村级综治机构、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百日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以来,村级调解委、调解员共排查出各种民间纠纷多起,成功率为95%。防止民间纠纷激化1起,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基本不出村,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四、深入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

结合排查和调处工作,联系村领导干部积极深入各村各组,与村干一道对涉及政策性敏感问题的人民内部矛盾,全面深入地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促进了农民增收、设施农业开发、新农村建设等有关党的农村政策贯彻落实,消除了因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矛盾纠纷。

五、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为依法开展排查调处奠定基础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今年我们结合“五五普法”工作以“法律七进”为平台,广大镇村干部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在进村入户时,不拘形式,借田间地头开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减少了采用“非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郊区农机局

二0一0年十月三十日

第三篇:“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总结斗门街道办事处

“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总结

沣东新城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2年3月22日沣东新城社会事务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决定于2012年3月至6月在全区开展以“大下访、大化解、大稳定”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我街道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狠抓落实,现就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确保活动开展有序进行根据沣东新城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了《斗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安排意见》;同时成立了以街办主任为组长,全体副职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指导全街道“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开展情况;于3月27日召开了斗门街道“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动员会,会上,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斗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安排意见》,街办主任曹吉锋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村党支部、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周密部署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本次活动有序进行

二、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形式多样,宣传到位。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使“百日”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街道共悬挂宣传横幅16条,散发宣传资料400余份,召开专题会议4次,出动宣传车1辆,形成了浓厚的“百日”活动氛围。

(二)认真排查,掌握动态。各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纠纷进行梳理分类,逐一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登记表》。街道信访维稳办按时将全街道矛盾纠纷汇总后,逐一分析情况,研究对策,落实包案领导及化解责任人,领导审批后交办至各责任人限期化解。

(三)集中调处,化解矛盾。街道信访维稳办每天及时了解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并将调处信息及时上报主要领导,4月25日,我街道召开了“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专题汇报会,会上,各村就“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了详细汇报,截止5月底。已集中化解矛盾纠纷26件,其余2件正在化解之中。街道办事处对全街道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认真分析并就下一步工作作了周密部署。

(四)结合“三问三解”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到基层群众中去,逐户走访群众,摸清每户群众家庭的实际情况。对于

2个别困难家庭,建立档案,并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通过困难救助,联系工作等多种途径,力争使他们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不但使他们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也消除了部分群体存在的矛盾隐患,目前全街道每名干部都落实了帮扶对象,共落实帮扶对象107户。

(五)联合工商、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对于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集中整顿,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共查处、整顿安全隐患6起,环境污染问题2起,有力地打击各种安全隐患,为我街道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总之,通过本次“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基本摸清了全街道群众存在的矛盾纠纷,并进行了有效调解,为我街道社会稳定工作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随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2012年6月12日

第四篇: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汇报吉生太镇群众综合服务中心百日攻坚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根据四子王旗《关于在全旗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工作,现将我镇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的联系,为推进吉生太镇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落实责任,完成各项任务

我镇主要领导重视“信访积案化解矛盾排查百日攻坚”活动,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制定方案,因时﹑因事制定方法步骤并合理安排时间;成立开展百日攻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领导小组,以确保活动有效的开展,自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1起。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问题我们进行监控,随时掌握容易引发信访事件的一些突出矛盾的发展动态,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有答复,均在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的政策解释、说服教育工作,对当时不能解决的,事后认真查处,给当事人做好答复,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处理情况,坚决防止出现集体上访事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严密的报告制度,积极实行“零报告”制度,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矛盾及时解决。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

1、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测工作

我镇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预测分析,重点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重点地区进行分析预测。加强对矛盾纠纷的调查研究,预测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及规律,做好提前防范。

2、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对排查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调处化解,能够解决的,抓紧予以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都制定解决方案,明确了解决时限,落实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都能落实教育和稳控措施,报告旗委旗政府协调解决。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纠纷作为化解重点,特别是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预防、化解力度。经过努力我镇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9%以上,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100%以上。

二、制定具体工作步骤

6月28日我镇动员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开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在排查化解阶段。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摸清底数、确定重点。当即调处的,立即调处。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建立矛盾纠纷每星期排查逐级上报制度,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工作中要做到: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排查到位;对重点部位防范到位,以重点突破,推动全面工作的开展。三是全力化解,加强防控。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分类组织人员进行化解。不断提高化解质量,努力实现小事化了,大事化小,做到矛盾不上交,从而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五篇: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师司法局《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本团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问题隐患,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团场社会稳定和服务团场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按照兵、师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线,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为重点,全体动员,深入基层,集中力量和时间,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有效预防、及时排查、妥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围绕一个重点。以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持续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重点,确保国庆节期间社会面“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一批内部矛盾引发的民间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力争做到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真正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促进“两个”落实一是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促进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任务的落实,确保三年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任务的顺利实现,今年计划在以下10个单位建设规范化基层调解室:4连、5连、6连、12连、13连、14连、15连、17连、18连、团中二是按照师市财务局、司法局联合转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见》文件精神,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尽快建立完善基层调解工作保障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的落实,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健全完善“四项”机制一是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形成以团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连队(社区)等基层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片区、楼栋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二是完善基层调委会定期整顿、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机制;三是巩固和完善基层调解案件统计新机制,切实落实口头调解案件登记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和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规范。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保障“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团成立“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明团党委常委、政委、党委书记李秋生团党委常委、团长、党委副书记副组长:牛建忠团党委常委、人武部部长袁洪府团党委常委、副政委、纪委书记

闫志顺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曹建生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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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是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作用和意义,宣传“调解优先”原则,宣传“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提高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使人民调解成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二是利用广播、板报积极宣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兵、师、团在深化改革中出台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和法律进万家活动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团场的长治久安三是要及时总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经验和问题,不断提高排查调处能力,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使人民调解组织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专门力量

二连调委会200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