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内容

为了规范xx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规避涉税风险,有效降低公司税负,特制定本制度。笔者认为,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税务管理组织分工;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税务审计及税务稽查;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的奖惩办法。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税务政策及法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及时收集、发布税收法规;建立健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研究会计、税务制度的差异,处理好二者关系;做好税务筹划,降低运营成本。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守国家税务政策,打造公司诚信纳税形象;维护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协调好公司与税务部门的关系。下面从七个方面论述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管理组织分工

大中型集团公司根据需要,可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隶属于集团财务部,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各类经济业务的税务处理流程;服务、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对子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进行论证并促进实施;建立与税务部门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和谐的税企关系;负责集团本部的纳税申报及日常税务管理工作。子公司税务管理职责:执行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对本单位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负责本单位的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申报;负责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及筹划;负责本单位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本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涉税问题进行把关,在重大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前与集团税务部门协商沟通和汇报,防止出现重大涉税问题。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制定业务流程中的税务处理流程,并执行税务处理流程的规定。

二、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

(一)税务登记方面

集团新设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前,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管理部门,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根据税收征管范围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指导子公司选择合适的地区进行国、地税登记;子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变更征管范围时,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办理;子公司宣布歇业或清算时,原则上应先对清算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问题解决完毕,再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二)税务核算及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避免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损失。子公司应充分考虑税务成本,事前对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并积极进行税务筹划,事后对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找出税收异常变动的原因,从而达到合理运用税收法规节约税收支出之目的。税收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公司税收筹划涉及到调整税收核算的,应按照税收筹划要求进行核算;对经济事项的处理涉及到税法和会计法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法之间存在冲突时,应作出一个合理选择。

(三)纳税申报方面

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流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税务会计每月依据应交税金明细账与相关涉税科目等资料填制纳税申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按规定上报,同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子公司需延期申报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集团备案。

(四)发票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领取、开具、接收和保管本单位的各类发票。在经济业务运行中,应按发票使用规定,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开具和取得合规的发票,严格杜绝跨期发票或过期发票列支成本费用;避免业务人员人为压票影响增值税抵扣和不能按期抄报税的情况。

三、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建立税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税务档案管理,定期对本单位税收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建立本单位税负率标杆。当税负出现异常变动时,应及时分析并向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提交税务分析报告。子公司应及时整理、装订本单位的税务报表,对每年所得税汇算中调整的明细事项,应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对每次国、地税稽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项整理归档。税务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税务资料、档案的移交手续,按照会计法规要求,实施监交。

四、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

集团本部各单位应及时向集团税务部门提供有关纳税申报的资料,承担税款;集团本部单位的各类资产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在年终由集团税务部门负责收集清单,报董事会申请核销,经批准后向税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集团本部各单位在对各类资产进行盘点的基础上,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完备损失的原始手续、资料,准确计算资产损失的计价金额,需做进项税转出的按要求转出。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参与合并纳税的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年终时按照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部署进行所得税汇算工作,股权发生变动不再符合合并纳税条件的,应及时将股权变动情况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进行财产损失申报、所得税汇算需聘请税务中介机构时应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各单位聘请中介机构作税务顾问,要将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代理费用等有关事项报告集团备案。

五、税务审计及检查方面

(一)税务审计方面

原则上由集团税务部门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进行税务专项审计。集团公司对审计过程实施监控,子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集团沟通;子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必须经集团审核确认,正式审计报告要交集团备案。

(二)税务检查方面

对子公司税务稽查事项的规定。对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子公司财务主管为税务检查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受询问和解释,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应经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批准;在得知纳税消息或接到纳税检查通知书时,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税务问题应及早发现并提出解决方案。检查中,要积极与检查人员沟通,时刻关注整个检查进展情况,对涉及到集团层面的涉税处理事项,在了解事情全貌后给出答复;检查后应及时将稽查结果整理归档并交集团备案;税务检查结束后,子公司应积极取得税务检查结论草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复核税务检查结论,并制定改进方案。

六、税务筹划

子公司财务主管和税务会计应积极关注和学习各类税收法规,要认真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在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取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种申报材料。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税务筹划,实施前应征求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意见,筹划方案应提交集团备案;集团定期组织子公司讨论税收筹划论证会及举办讲座,提高税务人员税收筹划意识。

七、对各单位涉税事项的奖罚规定

对各子公司税务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的,应给予适当激励;对在不同年度的税务稽查中出现相同性质的税务问题,财务主管负主要责任,集团税务管理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经济考核;对子公司取得虚假发票,或者虚开发票、虚报、漏报税额,造成重大损失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处罚标准,对单位进行考核,并对具体人员予以处罚;对各单位因涉税问题处理不当,影响集团公司整体形象及信誉的,将视性质严重程度,给予单位及相关人员经济处罚。

第二篇:某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某集团公司纳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强化纳税管理,建立健全纳税管理管控体系,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某集团公司纳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x年x月x日

某某集团公司纳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纳税管理水平,确保在决策、运营和理财环节中依法、合理纳税,根据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管理,是指集团公司为规范纳税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管理综合效益,防范、控制和降低纳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损失,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纳税管理目标

1.建立事前纳税预测、评价机制,将纳税管理融入企业决策和日常管理过程,加强纳税的事前筹划与过程控制;

2.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正确计算、申报、缴纳税款;

3.健全纳税管理组织机构和信息沟通机制,规范纳税资料的传递、审核程序,加强部门协作,防范纳税管理风险;

4.依法利用国家税收政策,提高纳税管理效益。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税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公司税收管控制度;负责研究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重大涉税事务;负责监督各单位、各部门依法纳税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涉税事务分析和处理,负责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价,协助财务部门做好纳税管控工作。第六条集团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税收管理制度;研究、宣传并执行税收政策;组织制订并实施集团税收规划方案;协调解决纳税疑难问题;开展税收动态监控与分析;培养纳税管理人才。

第七条各单位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执行国家和企业税收政策与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纳税管理组织、业务流程和责任制度;制订并落实本单位纳税工作计划,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开展纳税评价与筹划工作,防范并控制涉税风险;建立与维护税企关系,妥善处理各类涉税事务。

第三章日常业务管理

第八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运用政策,依法规范纳税,不得有偷税、抗税或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

第九条纳税方式。集团公司实行汇总纳税和单独纳税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子公司独立纳税;淮北矿业股份公司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法人主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各分公司自行代扣代缴,其他税种由股份公司根据纳税登记情况,确定汇总纳税或单独纳税方式。

第十条纳税登记。纳税登记包括企业在改制、重组、合并、分立、新设、变更、注销、外埠经营、扣缴等活动中的纳税登记管理工作,各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理,不得延误。

第十一条纳税核算。各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性质和税收政策,确定适用的税种与税率,完备有关审批(备案)手续,正确计算相关税费,并进行规范核算。所有的计税凭证必须附有经审核的计算过程、票据或文字说明等。

第十二条税款申报与缴纳。各单位必须依据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纳税资料;必须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税款,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的,须报纳税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发票管理。各单位财务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领购、印制、保管、使用、缴销和税控机管理,负责发票的验证、抵扣、税前扣除等工作。各单位供应、销售等部门负责经济业务的办理以及外部发票的收取、传递和发票的交付等工作。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集团财务部门应及时跟踪国家税收信息,分析政策法规对企业的影响,定期编发《财税信息》;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于每季度次月10日前报送纳税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季度纳税概况、政策利用或变化情况、有关问题与建议;集团财务部门按季度形成集团纳税状况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纳税自查。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纳税自查工作。自查分工要合理,自查责任要明确,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包括自查分工、自查内容与自查整改等内容,并报上级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各单位应对纳税资料进行分类,并妥善保管。纳税档案包括:纳税登记资料、发票领购簿、发票抵扣与存根联、纳税申报表、中介机构出具的纳税鉴证报告、纳税机关批复、纳税稽查报告及其他涉税档案资料。第十七条纳税培训。集团财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税收法规、政策培训。各单位可根据业务需要,通过参加外部专题培训、纳税人俱乐部或者聘请纳税顾问等方式,提高纳税管理效益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四章纳税筹划

第十八条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在依法、合理纳税和规避纳税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成本效益原则,进行纳税管理的事前安排。

第十九条集团财务部门是集团公司纳税筹划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指导各单位、各部门依法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第二十条各单位财务部门要认真研究所涉税收法规和优惠政策,结合单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实际经营管理等情况,梳理纳税筹划点,具体指导本单位纳税筹划。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在经营决策中要考虑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佳的经营、投资、筹资等方案,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安排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或申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时,相关部门应及时沟通,相互配合,按政策规定准备相关资料,保证合同、清单、发票或报损证据等符合要求。同时,按审批(备案)程序提前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批(备案)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在实施重大的纳税筹划方案前,应向集团财务部门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在经集团财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准确识别并认真分析纳税风险类型。业务风险:指企业各种业务行为和业务模式变化而可能导致的涉税风险;政策风险:指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企业的经营行为未能有效适用可能导致的涉税风险。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经营管理部门要了解与本部门相关的基本税收政策,在经营管理中要考虑税收影响因素;各级财务部门要主动参与企业重大交易的全过程,并提出纳税风险管理建议。

第二十六条对于重大的投资、融资、公司合并与分立、资产收购与重组等项目,项目责任单位在报请决策机构审议前,必须进行项目纳税评估,分析税收政策应用情况、纳税风险以及后续影响等,并形成评估报告。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按照纳税机关制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积极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争取获得“a级”纳税信用等级证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对于上级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检查发现的纳税问题,必须根据反馈意见,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于10日内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接受税务部门纳税检查(稽查)时,必须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必须做好纳税检查(稽查)的事前准备、事中接待和事后总结等工作。

第三十条税务检查(稽查)涉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须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汇报;纳税检查(稽查)涉税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或发生的滞纳金和罚款超过20万元的,须及时将税务检查反馈意见书、税务检查结论和税务行政处罚文书,逐级上报至集团财务部门备案。

第五章考评及奖惩

第三十一条集团财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下属企业的纳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评;被检查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或故意拖延。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对在纳税筹划、政策利用和风险防范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十三条对管理不善导致企业经济或声誉受到较大损失的单位,集团公司将按中层管理人员问责规定,对分管领导给予问责,并按损失金额双倍扣减单位考核利润。

第三十四条出现以下情形的,各单位应给予责任人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处罚。

1.因工作失误导致企业多缴税款的;

2.对增值税发票应抵扣而逾期未能抵扣的;

3.对应利用而未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而导致企业损失的;

4.对已提示的纳税风险未采取应对措施,由此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5.对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而造成企业损失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切实提高纳税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某月某日起执行。

第三篇:税务管理内容简介《税务管理》内容简介

《税务管理》是高等财经院校财政税收专业本、专科必修专业课程。本课程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税收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税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按照税务管理的一般规律和要求,积极吸收我国税务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学科的有益经验,从实际出发,系统论述了税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

《税务管理》课程的主要内容:随着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惯例,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和微观经济发展的我国工商税制的改革和财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税务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理论和实务也应相应随之变动。《税务管理》以最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制度和相关理论与制度为依据,对税务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基本做法,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作了系统而具体的介绍。《税务管理》课程共分15章,其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的概念、原则和意义,税务管理体系,税务管理体制,税务决策,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形式,税收计划管理,税收法制管理,税收票证管理,税收会计管理,税务统计管理,税务管理现代化以及税务机构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和实务。

《税务管理》课程的学习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掌握税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业务和基本技能,充分认识税务管理在税收工作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并为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者与管理者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和业务技术基础。

《税务管理》课程的学习任务与要求。在学习和掌握《财政学》、《税收学》、《中国税制》、《初级会计学》等课程的基础上重点掌握税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务,并联系我国税务管理的具体实践,掌握税务管理的具体内容与方法,不断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税务管理》课程的应用范围和对象。本课程税收法律制度新而全,内容完整,实用性强,适用面广,适合于大学本科、专科财政税收专业普教,成教教学时使用,也适合广大财税工作者和纳税人自学之用。

第四篇:税务培训内容税务培训内容

一、财务网状化管理

1、企业财务的网络化管理

2、多主体财务关系下的税务管理

3、成本均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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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代扣代交增值税

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更新,企业财会岗位将逐步细化完善,税务会计也会被广泛设立,何况现代企业管理更加注重财会人员的综合财务能力,只有不断学习新的财税知识,掌握税务处理方法,才能在实战中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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