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关于“灯下黑”“两张皮”等突出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根据有关要求,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就我市政法领域存在的“灯下黑”“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表现

(一)“灯下黑”具体表现

政法机关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国家的专政机关,承担着为公民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政法队伍必须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经调研发现,虽然我市政法队伍总体上能够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但仍有极个别政法干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给政法队伍整体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自xxxx年至xxxx年,全市政法干警共发生违法违纪案件xx件,其中市公安局发生违法违纪x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市法院共x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市司法局x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市检察院x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二)“两张皮”具体表现

一是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在调研中发现,市委政法委当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在业务工作上花费了太多的精力,对党建工作仅仅满足于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学习内容也大多按上级布置的内容原封不动地搬过来,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学习,存在着为学习而学习的现象,致使部分干警出现了违法违纪问题。此外,在政法委负责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部分基层综治干部对“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的思想认知不够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综治的所有工作都是党领导之下的工作。有的综治干部党员认为党建是虚活,而综治业务工作才是干实事,出实效,是本职工作,对党建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思想上存在主动干与被动干一个样、被动应付与改革创新一个样等问题。

二是党建工作开展形式单一。市委政法委党建学习内容单一枯燥,学习形式不丰富,为了开展活动而开展,不能很好地调动党员积极性。在创新党员教育形式上畏手畏脚,担心与众不同而犯了错误,不想创新,不敢创新。没有完全形成符合政法委实际的党建工作新思路,缺乏创新载体和打造品牌的能力和动力。

三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密切。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部分综治干部在党建与业务结合方面缺乏深入思考和有效规划,选不准业务与党建工作的突破口,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处于“不搭界”的状态,未能掌握党建工作的内在规律,存在以办公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以传达会议文件精神代替思想政治工作等;有的认为党建工作是软指标、内容虚,缺乏有效的抓手,工作中难以找到与相关业务工作很好的融合点,不好抓,有的认为“不便抓”,觉得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党建工作抓得多会影响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工作推进上存在脱节,对党建与业务如何结合思考还不够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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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制度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干警切实强化制度意识,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让制度管用见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组织干警学习制度、熟悉制度,要教育广大干警自觉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监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四是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要求,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的职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高干警对职业道德的认识,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改进司法作风为切入点,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和约束,坚持不懈地对干警进行廉政自律教育,健全方便群众监督举报的各项制度,把教育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使干警的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零容忍”的态度狠抓队伍违规违纪查处、问责,确保队伍纯洁、司法公正。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市委政法委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开展好执法监督工作,前一段时间,由政法委牵头,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选取三个典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法院开展执法监督试点,取得了良好成效。接下来,要形成长效机制,作为政法系统内部监督的一个重要部分,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