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笔者长期在金融一线工作,深感中央的这一战略性政策非常及时和必要。本文仅以辽宁省**市的农村金融现状为案例,分析目前金融服务三农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探讨如何完善农村的金融服务。

“三农”信贷主要来源于国有商业银行之外

**市是一个地级市,农业特色突出,下辖的6个县(市)区和3个省级开发区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约60%,农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约70%;全市农民年人均现金收入3091.50元,增收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和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收入。该市的农业现代化发展较快,截止20xx年3月末,共建成21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25个市级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小区。

**市的金融机构较多,现有工、农、中、建、农发行、城商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连山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信社等10家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分布也较广,在信贷投向上,各金融机构也把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市级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小区大部分都得到了信贷支持。从信贷总量上看,自20xx年以来,各金融机构的农业信贷规模逐年增加,三年来累计投放农业贷款140.92亿元。

不过,从投放主体看,全市农业贷款投放主要以农行、农发行、邮储银行、连山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信社为主。20xx年初至10月末,**市累计发放农业贷款45.57亿元,农行、农发行、邮储银行、连山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分别占总投放量的2.11%、22.10%、0.46%、29.87%、45.47%。

目前,**市的民间融资总量呈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全市民间融资总量为6亿多元,较上期增加4257万元,增长7.6%。其中,县及县以下地区融资总量为5.5亿多元,占全市融资总量的91.9%;个人融资量约4.8亿元,占全市民间融资总量的79.6%。由于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便、形式多样、费用较低等特点,因此备受老百姓青睐。

金融服务“三农”存在的四大问题

(一)涉农金融机构缺位,农业信贷投入不足

1、国有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功能逐渐弱化。出于防范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的考虑,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权限上收,县域网点基本演变成了“多功能储蓄所”,只存不贷,功能萎缩。

2、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较窄。农发行信贷业务只界定为对粮棉油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而对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农户的扶持等属于国家政策性信贷支持的领域,又缺少政策扶持的制度安排,农发行成了名符其实的“收购银行”,限制了其支农作用的发挥。

3、邮储银行农业信贷业务发展缓慢。目前,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都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如小额质押贷款质押物仅限于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尚未到期的、与所办理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网点同属县(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定期存单,且必须开户30天后才能办理质押贷款业务。截至10月末,**邮储银行存款总额55亿元,但投在支农上的贷款微乎其微,农业贷款余额0.25亿元,仅占贷款总额的0.45%。

4、农信社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的作用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农信社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上类似国有金融机构,潜在的风险因素仍然不少,加之结算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现行信贷管理机制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1、信贷投放缺乏自主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全部集中到省分行,基层行只有申报权。而根植于**农村的6个县(市)级农信联社都与**市联社属于行政性的上下级关系,县域以下网点受省市级联社限制,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较小,导致相当一部分优质农业项目不能得到当地农信社的支持。

2、贷款品种单一。农民贷款用途已由过去单一的购买生产资料,转变为投向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生产、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科技、农产品流通,以及消费的诸多环节;但金融机构提供的仅是农户生活生产贷款,而消费信贷、住房贷款等基本没有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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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充分利用各种民间资金。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在农村发展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

4.全面履行基层人民银行的职责。如强化“窗口指导”的指导力度,引导全市涉农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强化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力度;强化支农再贷款的支农力度;建立强化科学合理的利率定价机制力度;强化不良贷款清收和专项票据兑付力度。

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担保机制,规避农村金融风险,如政府出资建立农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等。而探索适合农业产业化特点的新方式,广泛建立多种形式的保险体制,也是必不可少的配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