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载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几点思考

为使我镇林业生产有序、快速发展,达到林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从而构建和谐官渡。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靠法律,立足本地,旗帜鲜明,依法调处。进一步加大森林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对出现的山林纠纷提早介入,争取主动,尽量把山林纠纷

化解在镇内,从而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我镇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山林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沈鹏雄、吕足添为副组长,成员由李桂新、甘志初、李自生、刘跃周,以及各村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功能小组:

信息组。由同志兼任组长,成员由林业站全体同志和镇信访办的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全镇山林纠纷的排查、上报和信息反馈。

调处组。由同志兼任组长,成员由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全体同志,以及林业站的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全镇林业纠纷的调处,协助好上级有关山林调处的各项工作。

稳控组。由同志兼任组长,成员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同志和派出所的同志,以及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组成。主要负责山林纠纷调处过程中出现的不服调处、不依法定程序而可能出现上访隐患对象的稳控工作,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和他们交心,切实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他们的动态,实行科学稳控,尽量把他们稳控在当地。如出现到县以上上访,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把上访人劝返回来。

三、实行案件包案制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调处工作小组,充分认识山林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

2、加强联系。各单位、小组要加强联系,通力合作,实行信息共享,共同把我镇的山林调处工作做好。

3、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从而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