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工程植树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委会和全县森林工程大会精神,迅速掀起全县森林工程建设高潮,根据**市森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县将开展以“建设森林**,打造宜居城市”为主题的森林工程启动仪式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暂定**年9月26—29日上午10。00(正式时间待市政府确定后再由县森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活动地点
全县植树活动设1个主活动场和24个分活动场。主活动场设在南山银子坳和南塔坡,分活动场由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自行确定,原则上主要选择场镇周边、公路两旁以及溪河两岸。
三、主办单位
主活动场植树活动由县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分活动场植树活动由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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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深化认识,广泛发动。在全县开展以“建设森林**,打造宜居之城”为主题的森林工程启动仪式植树活动,是全面推进各街镇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弘扬绿色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森林工程的重要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森林工程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让建设森林工程、打造森林**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有高度重视森林工程启动仪式植树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活动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程,逐级落实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各街镇乡要在本辖区内划定植树基地,组织好苗木,确保植树活动有序开展。新闻媒体要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是通过典型事迹的宣传,示范带动全社会掀起森林工程建设的热潮;各级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普及生态知识、倡导生态文明”为核心的各类主题活动。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要带头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捐建、认养等方式营建各类纪念林,搭建全县各阶层积极投身到森林工程建设的平台。县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街镇乡森林工程启动仪式植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植树活动情况纳入森林工程建设目标考核。各街镇乡9月22日前务必将本地开展森林工程启动仪式规划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县森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件****@;联系人:刘子雷;联系电话:4373****)。
(三)强化管护,确保实效。“三分造,七分管”。各级各部门要狠抓管理,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责任,确保造林一片、绿化一片、管护一片、成活一片。要严格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坚持依法造林,依法护林,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各种乱占林地的行为,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