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普法教育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岳阳市
根据市委法治办的统一安排,我们近期根据《2018年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岳法治办发〔2018〕6号)和《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岳法治办发〔2018〕8号)的要求,对今年来的林业普法教育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方归农任组长,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林政法规科、森保科、营林科、改革发展科、防火办、绿化办、资源监测中心、种苗站、林场站、市森林公安局、东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政法规科科长付冬蕾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2月27、10月8日局长方归农两次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局党组每个季度召开工作讲评会,听取林业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研究部署后段工作。
3、我局印发了《岳阳市林业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普法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基础工作
1、按照市委法治办的要求,我局先后制定了《岳阳市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岳市林办〔2017〕16号)《岳阳市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岳市林政〔2017〕6号)《关于明确2017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的通知》(岳市林政〔2018〕9号)等文件通知,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明确我局年内应普及的法律法规为《森林防火条例》及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岳阳市地方性法规《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并已于6月底前报送市委法治办备案。
2、普法工作资料整理规范,有开展活动的图片资料。
3、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位执法人员。
4、按时完成了市委法治办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三、系统内普法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下发了《2018年度岳阳市林业局学法计划》,局班子成员于3月和9月日进行了2次集体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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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今年来,我委按照《岳阳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已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2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5月3日,我局在南湖广场专题宣传《岳阳市城市规划山体水体保护条例》,通过向过往的市民朋友分发、讲解《条例》和《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来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活动当天,共悬挂宣传横幅1条、制作宣传展板4块、发放《条例》单行本1500余本、发放《保护规划》彩页1000余份。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我局在南湖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宪法及林业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共悬挂宣传横幅1条、制作宣传展板2块、向市民朋友分发《宪法》《条例》单行本1000余册。以此帮助广大市民朋友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
3、加强我局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的特点,专门设立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如在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设立“林业法律法规”专栏刊登有关法治文化内容,在市林业局机关进大门处设立了1个法治宣传橱窗。
4、及时编辑和提供涉林法律法规政策学习资料,组织编印了《岳阳市林业行政执法手册》,发放给各县市区及基层执法单位,切实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