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管理创新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根据市委办〔2012〕43号《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单位负责、社会协同、全员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全面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学习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全员维稳责任制,加强执行力建设,着力破解运行机制不畅、管控能力不强、资源整合不到位、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当今时代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望相适应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林业社会管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服务全局,统筹兼顾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原则。
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各单位工作责任,构建维稳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社会维稳组织体系,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向山区、林区(林点)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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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建立信访、维稳责任制度,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下属单位,实行齐抓共管。各单位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准确排查矛盾,及时化解难题,做好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开展创新,完善机制。局建立信访室,地点设法制科,确定每月10日为局班子成员接访日(遇双休日后延),确定每次由一位班子成员坐镇接访。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良好氛围,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年内计划开展2次林业法律法规下乡宣传活动。
4、及时督查,确保效果。结合林业工作的开展,不定期下基层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成效,及时上报好做法、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