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
煤矿井下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搞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煤矿井下交接班制度。
一、凡属当班矿级井下值班领导都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责任。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上班,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并在指定地点交接做好交接记录。
三、接班的人员到达岗位后,根据交接班的主要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再看上一班的记录,然后双方再进行交接签字。
四、交接的人员必须交清下一班的注意事项(除填写值班记录外的还要口头详细交接)。
1、安全情况。采、掘、机、通、运等五大项,特别是“一通三防”上的关键问题,水、火、瓦斯、顶板、支护、粉尘、电器设备等安全情况。
2、本班主要经验教训及下一班的应注意事项。
3、生产或检修以及整治情况。
4、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5、文明生产情况。
五、接班人认为上一班交待的情况已经清楚,并与自己检查的情况一致方可进行签字,完清交接手续。
六、接班人员如发现本班人员未完成应尽职责或交接不清,应当面提出,经双方签字为准。
七、井下现场接班人员接了班就必须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为加强区队对岗位的管理,规范各岗位的现场交接班行为,经调度室研究制定《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司
掘进
交接班管理制度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从网络采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使用,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QQ:1789260586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