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

煤矿井下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搞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煤矿井下交接班制度。

一、凡属当班矿级井下值班领导都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责任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上班,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并在指定地点交接做好交接记录

三、接班的人员到达岗位后,根据交接班的主要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再看上一班的记录,然后双方再进行交接签字

四、交接的人员必须交清下一班的注意事项(除填写值班记录外的还要口头详细交接)

1、安全情况。采、掘、机、通、运等五大项,特别是“一通三防”上的关键问题,水、火、瓦斯、顶板、支护、粉尘、电器设备等安全情况。

2、本班主要经验教训及下一班的应注意事项

3、生产或检修以及整治情况

4、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5、文明生产情况

五、接班人认为上一班交待的情况已经清楚,并与自己检查的情况一致方可进行签字,完清交接手续

六、接班人员如发现本班人员未完成应尽职责或交接不清,应当面提出,经双方签字为准

七、井下现场接班人员接了班就必须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为加强区队对岗位的管理,规范各岗位的现场交接班行为,经调度室研究制定《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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