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兴旺集团公司职工调动分配管理办法(2)
第一篇:大同市兴旺集团公司职工调动分配管理办法(2)大同市兴旺集团公司
职工调动分配管理工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工作需要,经调出、调入单位同意后,可对人员进行调动。各部门内部或部门与部门之间,人员岗位需变动时,需提出人员变动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2、职工人事调动首先由本人提出调动审请,经调出、调入单位领导签章,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定员情况和生产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办理。
3、办理调动手续时,由本人填写“厂内调动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核定岗位技能工资,然后下达调令。
4、生产单位因任务量增大或位人员缺乏时,应事先向劳资科提出报告,人力资源部根据生产任务和劳动力平衡余缺及时调配,职工必须服从分配,按调令规定时间报到。
5、工人因病不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调动时,申请者需附有“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证明,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填写“厂内调动批准表后”,方能调动。
6、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它特殊岗位人员进厂必须经厂级领导同意,方能按规定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篇:集团公司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集团内部各部门、子公司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集团各部门、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动类别1.调动。指因工作需要,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跨公司(独立法人公司)人员调动,调动人的工资、档案、社保、公积金等转入新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
2.借调:由于某项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或子公司临时借入的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公司。被借调人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劳动合同关系情况,有下面两种:1)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仍在原单位,工资、社保公积金也由原单位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2)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在仍在原单位,社保公积金由原单位负责,工资由调入方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附表:
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待遇情况一调出方负责√√√√
调入方负责
√情况二调出方负责√
√√
调入方负责
√
√
3.任命。公司下发的任命文件或公司会议中形成的调动员工的会议决议。
二、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1.因工作需要,集团所属各部门、公司可申请在集团内部调配人员。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
2.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集团人力行政部审核批准后,再由各公司人事部门办理。。
2.调出、调入单位收到《调动通知函》后,就员工的借调期限、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及其他约定签订《借调协议》(附表5)。
3.原则上,借调人的工资及社保费用由借调单位负责。
4.借调人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接收单位负责,包括借调人的绩效考核、劳动纪律、考勤管理等。
5.原则上,人员的借调手续在7天内完成。
6.调动人按《员工调动审批表》要求的时间到新部门报到。
7.资料表格存档:
1)《员工调动审批表》集团人力行政部存档。2)《调动通知函》调入、调出方人事部门存档。3)《借调协议》调入、调出方人事部门存档。
五、任命程序任命管理流程图:集团公司
人力行政部调入方调出方调动人时间限定
2天
5天
5天
详细步骤:
1.任命文件或会议决议发文2天内,人力行政部发出《调动通知函》(附表2)通知调出、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2.由调出单位5天内按《调动手续办理表(1)、(2)》(附表
3、4)上的内容,办理员工调出的相关手续(工作交接、资料清单、办公用品归还、结清借款、应扣款、报账单据等),并将调动人员行政、工资、社会保险关系,以及个人档案和劳动合同等,转调入单位人事部门。
3.调入单位5天内按《调动手续办理表(2)》(附表4)上的内容及时办理接收手续。
4.原则上,人员的调动手续在12天内完成。
5.调动人按任命文件或会议决议要求的时间到新部门报到。
6.资料表格存档:
1)《调动通知函》调入、调出方人事部门存档。2)《调动手续办理表(1)》调出方人事部门存档。3)《调动手续办理表(2)》调入、出方人事部门存档。
六、注意事项
1.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时要调动理由要详实,单位审核意见和领导签字必需齐备。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调动申报材料,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受理。
2.各部门要按时办理已批准调动人员的调动手续,保证随转各项关系到位,档案、合同等资料齐全,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附表1:
编号:员工调动审批表
申请公司/部门
申报日期
调动员工姓名
所属公司/部门
调动类别
□调动(期望到岗日期:年月日)
□借调(借调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原工作岗位
新工作岗位
调动原因:
调入部门领导意见
签字:调出部门领导意见
签字:集团行政人力部意见
签字: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附表2:
编号:调动通知函
(调出方)、(调入方):
关于同志的《员工调动审批表》已审批完毕。
经集团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同意同志从调动(借调)至,并于年月日(前)到报到,担任岗位工作。
接到本函后,双方人事部门请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内部员工调动管理办法》办理。
第三篇:集团公司印发待岗职工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印发待岗职工管理办法
本报合肥讯经集团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2月26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待岗职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待岗职工界定、对待岗职工的相关管理规定、待岗职工再就业、企业与待岗职工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待岗职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以及附则等七章共十七条。
根据《劳动法》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行政机关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以及中铁四局集团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待岗职工,是指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因企业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但还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并进入企业内部人才劳务中心管理的职工。待岗职工进入人才劳务中心,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征得同级工会同意,由职工所在单位填报《企业职工待岗审批表》,报送上级主管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后下达《待岗通知书》。人才劳务中心审核后,与其签订《托管协议》,待岗职工依据协议享受相关待遇,履行相关责任。托管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管理办法》规定,待岗职工上岗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可采取竞争上岗和组织推荐上岗。企业将拓宽渠道,广开门路,做好待岗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企业与待岗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管理办法》对待岗职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也作了明确规定。作为待岗职工管理机构的人才劳务中心,要积极主动掌握企业劳动力需求信息,及时发布,引导待岗职工再就业;要积极向企业推荐考评合格的待岗职工,帮助他们再就业;要积极与地方人才市场联系,搞好人才劳务交流与输出;要提出培训计划,加强待岗职工的培训工作;要负责待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并核发待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集团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篇:电力集团公司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职工学历教育管理,保证职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人才工程目标,促进集团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职工学历教育管理的原则:
(一)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认证的原则。集团公司科教部负责编制职工学历
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下达公司所属单位执行。职工取得成人教育后续学历、学位证书,均要通过集团公司统一审查和认证。
(二)全面优化队伍结构、鼓励进修高层次学历学位的原则。为适应建设国际一流企业集团的需要,必须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因此要对不同层次的职工,有计划开展相应的学历教育,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鼓励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
(三)学用一致、按需培训的原则。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必须立足于工作岗位的需要,努力提高本专业、本岗位的工作能力。各单位要立足长远,根据发展的需要,有计划选送职工参加第二学位、第二学历的学习,加快复合型、全能型、一专多能型人才的培养步伐。
(四)以本系统学校为主,其他学校为辅的原则。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系统内学校能够满足学习要求的,原则上要报考系统内学校,严格控制参加系统外学校学习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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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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